“粉色柠檬”比“蓝色闪电”长得高大,身材也比他壮实很多。
他伸手大力地推了一下“蓝色闪电”,对方就直接毫无征兆地摔倒在地上。
这就是两人力量上的差距。
“蓝色闪电”也很惊讶,自己最多只是动一下嘴皮子,说一些难听的话嘲讽一下而已。
可“粉色柠檬”这个大老粗,嘴上讲不过别人,竟然直接动起手来,还一把就将自己推倒在地。
这在“蓝色闪电”看来,性质又完全不一样了。
俗话说得好,“君子动口不动手”。
虽然他们这些小混混,也不是什么“君子”。
但是!
他们从混在同一个团伙开始,就有一种墨守成规的道义存在。
那就是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枪口一致对外,坚决不能对自家兄弟出手。
“蓝色闪电”他们三个是一个“飞仔团”的,自然也得遵守这条定律规则。
可这会“粉色柠檬”这个家伙,却全然不顾“道义”,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口舌之争,直接就对自己的兄弟动起来手来。
也就是说,从此刻开始,“蓝色闪电”和“粉色柠檬”已经不是同团的“好兄弟”了。
“蓝色闪电”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虽然“粉色柠檬”在力量上比他有优势,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为自己争取公道。
“你特么敢推我,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蓝色闪电”大喊了一句,既像是给自己提高声势,又是想吓唬一下“粉色柠檬”。
说罢,他就直接冲上前,死死抱住了“粉色柠檬”的大腿,然后张嘴狠狠地咬“粉色柠檬”的大腿肥肉。
“哎哟,疼死我了!!!”
“粉色柠檬”瞬间一阵鬼叫。
被人用牙狠狠咬过的人都知道,这种痛到底是多么的痛彻心扉。
“粉色柠檬”大概也没有想到“蓝色闪电”会对自己下如此“狠牙”。
他按住“蓝色闪电”的狗头,奋力想挣脱开来。
可是“蓝色闪电”已经死死咬住了他,根本不开松开。
“粉色柠檬”被咬得都出眼泪了。
既然你“蓝色闪电”不肯松口是吧,那我“粉色柠檬”也不客气了。
接下来就发生这么神奇又搞笑的一幕。
两个杀马特造型的小混混在街头扭打在一起。
蓝色头发的那个,死死地咬住粉头小子的大腿。
而粉色头发的小子,按住另一个蓝发小弟的狗头,狠狠地爆捶他的背部。
由于现场战况过于惨烈,路过的行人只敢远远地看,都不敢走前一步生怕波及到自己。
甚至有些善良的路人,已经拿出手机,正在犹豫要不要报警,害怕再不给这两个小伙子调解一下,两人直接打到头破血流,双双要进医院了。
但更多的路人却是无动于衷,甚至对于这两个杀马特小伙子在街边斗殴,心中毫无波澜。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这两个小伙子,头发一个染着蓝色,一个染着粉色,发型都是非主流的杀马特造型,一看就是已经辍学的街头混混。
既然是小混混的话,自然就没有学校和老师管他们了,更加轮不到我们这些萍水相逢的路人去多管闲事。
第二,混混之间因为某些矛盾,在街头打架斗殴并不是什么特别新鲜的事情。
第三,如果帮忙打电话叫了警察过来,这些小混混搞不好就直接被吓跑了,毕竟他们这种人不是正常居民,跟警察的关系就相当于“老鼠见到猫”一样。
万一警察赶到现场,他们这伙人有溜之大吉了,那就相当于浪费了警力出勤,对于社会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总的来说,就是在大多数人的潜意识里,这些已经没有什么前途的混混,已经没有必要再浪费社会力量和人力资源去挽救他们了。
想让这些混混迷途知返,简直比解开“哥德巴赫猜想”还要困难。
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的就是一个这样的道理。
小混混之所以被称为小混混,就是因为他们的人生目标已经放在了“混日子”上面。
也就是说,他们的人生追求已经没有任何积极向上的成分了,行为也不会受到任何道德规矩的束缚,甚至某些胆大包天的混混,还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违法勾当。
从这个层面上看,想要感化这些小混混,对于一般的社会人士来说,教化成本太高了。
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根本不会想跟这些人沾上边。
另外看这两个扭打在一起的小伙子,年纪也不是很大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