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之间的关系,颇为深厚。
有糜家作为靠山,糜兴能够自由进出开阳城,协助物资周转、战利品变卖,便不足为奇了。
“素卿是想劫持糜兴,然后通过此人潜入开阳城以为内应?”
曹昂瞬间领会了高顺话中深意,惊喜之下却又有些不安。
惊喜之处在于,粗略想来,这个法子似乎真的可行。
不安之处则是,这件事情极度危险。
无论如何,糜兴都只会出现在开阳城南侧,那里是徐州腹地,劫持此人必然不容易。更重要的是,即使顺利劫持此人,想要让一支人数合适的队伍潜入开阳城,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因为如果人数太少,就算能够潜入敌方城池,也很难起到大用。
退一万步讲,即使顺利潜入其中,交战时作为内应的这支队伍,也必然是十死无生。
“正是!”
高顺语气平静,仍旧没有丝毫情绪起伏,“好叫司马知晓,我曾从辅兵营、青壮营中甄选了三百名性格质朴、身强力壮的士卒,花费了精力亲自训练他们,用在眼下这个时间点,恰好合适。所以,恳请司马允我带着这三百人潜入开阳,伺机从内部打开城门!”
“不行!”
听见果然如自己猜测的那般,曹昂脸色一变,断然拒绝了高顺的建言。
“哪怕门侯再畏惧糜家威势,也不可能让你们携带大量兵器进入开阳城。而且即使能行,我也不会让你深陷如此险地!”
三百个精壮汉子,拥有武器和没有武器,完全是两个概念。
即使是商队护卫,三百个手持武器的青壮,也还是太过惹眼了。
“兵器之事不用担心,据曹君所说,今年他们离开开阳城时,曾在一处隐蔽宅院里,埋藏了一些用油布包裹的刀剑。”
高顺显然已经考虑过这些问题,略微解释后,便看向曹劭寻求认可。
待曹劭点头确认后,高顺继续说道:“虽然不知道司马为何如此重视开阳城,但君之所忧,亦是臣下之所忧。既然寻到解决忧患的方法,当然不能因为些许危险而止步不前。”
语气平淡却难掩诚恳,以至于一旁的曹劭都有些动容。
曹昂面无表情,细细思索后还是摇了摇头。
太冒险了。
稍有差池,不但拿不下开阳城,还要再折损一员寄予厚望的大将。
代价太大,超出了曹昂的预期。
“司马!”
高顺见状,轰然拜倒于地,说话时的情绪终于有了起伏,“顺区区布衣,幸得司马拔擢,一年之内竟居于诸将之上,军中早有不屑愤懑之言语。我时常惶恐,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持身守正,做好分内之事。另一方面,却又无时无刻不盼望着能够证明自己的忠勇,堵悠悠之口,以全司马之声名。”
“况且,君以国士待我,我自当舍命报之。所以,还请司马应允!”
曹昂叹了口气:“天下悠悠,众人之口难堵;人间寥寥,群伍之心怎舒?”
不过,他到底没再坚持,而是让曹武暂时把曹劭安排到别处,只将高顺一个人留在大帐,然后开诚布公地说道:
“不瞒素卿,开阳城的确十分重要。对于我们来说如此,对于整个兖州来说,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