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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朝歌

英丰的国都朝歌,是天底下最大的城市。

埃尔蒂斯的亚斯伯格,天路的塞莱斯特,金湾的孟特芳丹,银蛮的雪山城,桃源的京畿,大杲的儿京,虽然也奇美壮丽,但和朝歌一比,都少了几分气势和底蕴。

这是一处久远的神迹。

万年之前,一位仙人游历到中州宝地,但见山水灵秀,气象万千,心中很是欢喜,随手挥出一片桑田沧海,就化作了伟大的朝歌。

这么大的城市,却设计得精巧有序,能让居民有条不紊地生活,还能不断接纳四方旅客、使臣、商贾、迁居者、朝拜者、投机家。即便是狂欢之夜,朝歌的治安也没有出过乱子,最紧张的战争时期,也没有宵禁,更没有过饥馑。不管人口如何增加,市场如何繁华,中天大道上的座骑,从来都没有尝过堵在半路的滋味,英雄大运河上的船帆,也永远张得饱满,来去如飞,奔向四海八方。

朝歌很大。

从最东走到最西,要一个半时辰,从最北走到最南,要两个半时辰。

人口也很多,接近八百万。

这是个惊人的数字。英丰往南的桃源,全境人口,也就九百来万。西边的埃尔蒂斯,全境也就两千一百万。而朝歌的七百万人,只是整个英丰人口总数的十二分之一。

朝歌不仅巨大,还十分的气派。

大到桃源的仙山福地、苍澜的机器宫殿,小到金湾的鱼骨镂珠、贝戎的九头蛇环,这里都能一一再现。东西方的各类种族、文化,都奇特地交融在一起。虽然很多卫道士成天在国子监抗议,要求独享正统文化,排斥异族风情,有的还玩什么自焚自残,却不能阻止这种开放的态势。前来投奔的,不管是什么国家,什么种族,只要经过严密稽查,证明不是密谍或杀手,便可以常住;为英丰做出贡献的,还能举家入籍,享受帝国子民待遇。

***

英丰皇宫,雄踞在朝歌东北,占据了京城的七分之一,暗合了帝国的七州之说。皇宫气度恢弘,扼守着全城的最高点,常年笼罩着氤氲的紫气,远远一看,就像群山之上升起的一片壮丽的塔林。

宫里历史最悠久、也最神秘的地方,当数皇帝的上书房。

上书房刚拙方正,百步以内,除了文心殿和武华殿,没有其他任何建筑。皇帝喜欢在这里接见亲密大臣,定夺重大国策。这两年宫里传出谣言,说皇帝快要化神飞升,因此也不上朝了,这间屋子,就成了唯一能觐见他的地方。

顺着一列巨大的台阶,拾级而上,再穿过一片密密层层的高大书架,就可以走到帝王宝座前。

一片熊熊的紫火中,飞舞着一个气泡,足有两尺周径,似乎灌满了琼浆玉液。

一个宛如黑铁铸就的帝王宝座,就像一个囤积着光华的转换器皿,在紫火中漂浮着,像是在被锻造,又像是稍作休憩。金紫的电光不断闪现,宝座便明亮了许多,连带着气泡也愈发晶莹剔透,炽烈而火热。

一张模糊的脸庞,从乳白的雾液中透出,审视着眼前的一男一女。

男子二十出头,高大而俊美,身着杏黄色蟒袍,头戴一顶清雅的远游冠,显然是一位皇子。

女子年轻略小,面容清淡而冷艳,身着一套深绿色宫装,高贵而简朴,隐隐有种凛然的气势。

模糊的脸庞缓缓游动着,一道生涩的语音发出:

“你们两个,所来何事?”

女子示意男子先说。

“父皇,大哥在边境伤得很重,正在苦练紫英神功,期望以破境之威全力疗愈。这立储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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