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今天这两只狗有些不给力,已经在门外转了两圈了,还没找到那个印第安人到底在不在房间里面,虽然已经做好了把这一家子全部做掉的准备,但他也想让杀人能变得光明正大一些,平克顿侦探社也要脸面。
当然,莫雷也不是乱打,他是有备而来。平克顿的专业侦查手段让一团乱麻的事件变得清晰不少,比如,今天上午肖恩买了两支猎枪和六十发子弹,他要这么多弹药是做什么用的?比如肖恩在药店买了绷带和酒精,他没有受伤,要酒精和绷带给谁用呢?
如果能拿到一些实质性的证据,这一切都会非常完美。到时候他能集结更多人手来围攻这里,就不用像今晚这样傻兮兮的亲自犯险,对峙那天,那个黑黄的华人老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瞄准他的眼神仿佛有实质一般穿透了他的胸口,巨大的压力让他说不出话来。
那老头是個高手,至少是个凶猛悍性,见惯生死的老匪徒,可惜自己只是个侦探而不是治安官,否则不等他有动作,自己就可以优先击毙了他。
停止了胡思乱想,莫雷又对那两条狗有些不耐烦起来:“见鬼的玩意儿,这就是你们说的整个卡农城最好的狗了?已经半个多小时了,怎么他妈的还找不到那个印第安人的位置!”
那两个跟班也有些纳闷:“确实有些奇怪,在来牧场前还精神满满的,怎么越往这房子附近搜寻就越萎靡不振的呢?眼看这狗子两条腿都开始打颤,快要尿出来了。”
忽然,领头的狗好像再也扛不住压力似的,猛的挣脱开绳索呜咽着跑远了,而另一只也有样学样消失在牧场幽暗的荒野中了。
莫雷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火气:“你们俩是一坨狗屎吗?你们的妈妈是生出来一个胎盘吗?跟人对峙不敢拿枪,跟着我学勘察踪迹学不明白,现在牵着狗都能让狗跑了?今晚上你们是被黑鬼上了吗?怎么连拉狗的力气都没有了吗?”
两个跟班面面相觑,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只狗像发疯一样往回逃跑,本来猎犬的纤绳就不能太紧,这下去哪找狗啊?
莫雷捏了捏额角,一副简直快被气死的模样,决定不再理会那两个蠢货。
他摸出一根卷成棍状的炸药,将引信点燃就朝窗户缝隙塞了进去。
炸药呈黄色,看起来像个大号的二踢脚,别看它只有大约两三百克的样子,但它足以将面前的房子炸上天,它就是炸药史上大名鼎鼎的硝酸甘油。
诺贝尔的父亲和弟弟就死在这种炸药制造的爆炸当中,诺贝尔也因为驯化了这种巨凶之物,在化学历史上榜上有名。
引信越烧越短,莫雷也不等那两个蠢笨的跟班,自己先往后跑去,他已经率先看好地形,离这间房子不远的马厩有足够厚实的墙壁,足够抵挡硝酸甘油炸药的冲击。
两个跟班也不是傻的,看到莫雷扭头跑掉,他们也跟着往后跑,他们跑的比莫雷还快,还远。
“该死的,你们是什么弗吉尼亚怪胎吗?跑这么快是因为要赶地狱的末班车吗?两个蠢货!过了圣诞节,不,过完这个月,不,就明天,明天你们就给我滚蛋回克雷格去,我不需要你们这样蠢笨的帮手,帮倒忙的行家。你们简直是侦探界的耻辱!”莫雷大叫着,似乎忘记了对面的房子里还有别人。
不过又有什么问题呢?一根硝酸甘油炸药足够炸毁那座房子,那样里面也就没有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