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李,华人,来到红石镇两个月的新晋拓荒者,他与小镇居民见过的华人都不一样,他自信,勇敢,高大,很能打架,刚来两个月俨然已是小镇的话题人物。
有人对他非常不屑,认为他不过是一個哗众取宠的小丑,有人却对他有些欣赏,认为他会融入小镇,成为红石镇的一份子。大多数的人则对他不闻不问,好像他这个人只存在于街头传闻当中。
今天,他们的感官都被刷新了一遍,对肖恩有了个全新的认识。在他们的印象中,还没有哪个人完成过这样的壮举,甚至一度以为这是老巴里配合他演出的一场闹剧,但是尸体不会骗人,头狼那吊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大还壮的躯干和满口的尖牙无一不在向居民展现它的凶悍。
如果这样的怪物都能被生生勒死的话,那么肖恩·李又是个怎样的存在?
医生瞠目结舌地望着那头虽然已经死去但依然威风凛凛的狼,转头问道:“你不是说你是被狼咬了吗?结果你就给我上演这样的大戏?”
肖恩勉强压住他不断上翘的嘴角,装出一个平淡的表情:“是的,我没说错,我确实被咬了。因此我放倒了它。”
“哈,你这个喜欢听别人夸赞的虚荣鬼!不过你确实是个厉害的人,我从未见过能徒手勒死一头狼的人,你的壮举配得上一个勇士的称呼。哦,还能再严谨一点,是从未听说。
老实说,我都不知道你到底该贴什么样的标签了,是华人,但是思想先进;是个牛仔,却尊重知识;是个拳手,还能徒手勒死一头巨狼。”
肖恩耸耸肩,坦然接受了医生的赞誉,“人了解得越深入,标签就越多。”
本森的表情更是奇怪,他挺着巨大的肚子艰难蹲下摸摸狼的爪子,一会又扒开嘴巴看看尖利的狼牙,眼神当中散发出狂热的光,“肖恩你啊,总能给我来个新花样!”
他确实是有道理高兴的,这头狼能给红石镇打出多少名气?整个亚美利加接近一亿多人,也找不出几个能徒手杀死巨狼的人,而这个人偏偏是在自己所在的红石镇,是自己的签约拳手,这是上帝抛给他的橄榄枝啊!
只要自己运营得当,先是报纸报道,再是揭露身份,最后自爆家门,肖恩多了个屠狼者的名号,每天来自己的酒吧的人会络绎不绝,经营的地下拳赛又会赚多少钱?
“肖恩,你出名了,我会让你成为一个大师!只要你听我的,只要安静地坐在那里,接受几个采访,你就会成为亚美利加的英雄!把这条狼尸卖给我怎么样?我会找人把它做成一个标本,让它成为红石镇的标志!”
“本森你又来了,这太累了,我只想回家放牛。”
“这不一样!小子,我不需要你做什么,只要乖乖坐好就行。这是好事,为华人正名的好事!华人被欺负得太久了,他们需要一个代表,一个英雄。一个被所有亚美利加人熟知的美式英雄。”
听本森说起了华人的事,肖恩想了想还是同意了,想要一点一滴地改善华人的生存条件,从给外国人种下一颗华人牛逼的种子开始。
于是在几天之后,普韦布洛、丹佛的报纸上面刊登了一则华人牛仔徒手勒死吃人饿狼的新闻,还配了照片,照片上肖恩戴着传统宽沿牛仔帽,身穿一件最能代表牛仔形象的油蜡夹克,用强壮的手臂勒住狼的脖子,照片上巨狼几乎与肖恩一般大小,看起来十分震撼。
当然摄像师也是加了鸡腿的,肖恩为了让艺术家拍出满意的照片,特意准备了一个不小的红包。
肖恩准备了两个相框,他要把报纸和照片好好保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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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里,医生给肖恩注射了一针据说能预防狂犬病的神药,那是一种装在安珀瓶中的白色悬浊液体。
“这是什么东西?”肖恩好奇地问道,这玩意还像模像样,看起来和疫苗挺像。
“这是感染过狂犬病的家兔脊髓,放心,这是干燥灭活过的,剂量也不大,干净又卫生。”
肖恩感觉无知也是一种幸福,知道的越多,他就越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