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好枪法!”肖恩鼓着掌过去踢了踢这头已经死去了的雄鹿。
“这家伙可真大,应该有五百多磅了。”本森也跑过去拉扯这头鹿的鹿角,“看看多漂亮,罗宾。如果你不要的话,就卖给我,我再给我的酒吧多一些装饰。你还不知道,上次肖恩打死的那只灰狼做成标本之后多漂亮,差点我的店就要改名叫‘野狼酒吧’了。”
“不不不,本森,我要把这个鹿头带回去装到我办公室去,它会被一直挂到我退休。”罗宾也很高兴自己能在雄鹿那么快的运动轨迹下击中它,今天风大,他也低估了这头鹿的运动轨迹,能一枪毙命多多少少带了一些运气成分。
但是狩猎本身就是这样,运气好才会有收获,与身手关系不大。
“我不管你们,但是鹿血一定要留给我。”肖恩盯着那目不转睛。
“法克,肖恩!我都不知道你口味这么重。”众人一副被肖恩吓到了的样子,“鹿血用来做什么?搞占卜还是什么仪式吗?”
“泡酒,老兄,这个东西泡酒,可以促进身体内血液循环,缓解老年人关节疼痛和手足麻木。这個用中医来说,叫活血。第二个好处就是让男人像雄鹿一样威风凛凛。”
“哇!真的假的?”一众老男人眼睛放光地看向了肖恩。
“肖恩,用威士忌泡可以吗?”本森一脸正经地与肖恩学术探讨,“真不是喜欢在床上大战雄风,只想在寒冷的冬天不要让关节像木头一样僵硬。”
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还是老样子,将这头大鹿开膛破肚放血。但是还多了一道工序,就是将它密实的毛皮剥下,这张皮子可能卖不少钱。
而且这头鹿实在太大了,可不是一个人一匹马能带走的。还要就地分肉。
于是大家都分散开来,各自去准备肢解雄鹿的器具。
为了能尽量放干血液,他们要搭起一个屠宰架子,把这头鹿倒挂在上面。
而肖恩就是负责伐几棵小树做屠宰架子,谁让他力气最大呢。
这里距离针叶林很近,只要跑上两百来米就能找到合适的小树。
不知道是不是枪声的原因,今天的树林格外安静,不要说什么小兽嘶鸣,连个兔子都不曾见过。倒是肖恩的灰姑娘却有些不安地甩着脑袋。
肖恩选了一根大臂粗细的雪松,用不了三五分钟就将它伐倒,随后换上一把小手斧修剪起上面的树枝来。
自从上次肖恩在印第安保留地一斧子飞出砍断那个枪手的小腿之后,他就越来越喜欢这种小斧子了。
轻便,好用,威力还大。
做架子可不需要那么多侧枝,为了让这些老家伙们不用唠唠叨叨,肖恩实在付出了太多。
整个林地中十分安静,就像下雪之时的旷野,但现在是上午时分,和煦的太阳还在照耀这片背风的坡地,强烈的反差让肖恩有些适应不过来,仿佛置身于一片没有规则的空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