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的汤姆船匠,见到倒在脚边的蓝发小孩,急忙丢掉手里的食材,一把将小孩抱了起来,见到孩子身上磕碰的痕迹,干瘪苍白的嘴唇,心疼的脸上肉肉抖了起来。
看着汤姆抱起弗兰奇,甩动臃肿身体,奔向附近的诊所,我心里有些堵的慌。
算了,还是去逛街吧。
命令莱特宁,捡起汤姆遗忘的食材,送去那家诊所,我转身离开了。
汤姆这个胖鱼人,生活其实也不富裕,直到碰上了罗杰,条件才开始好的,在那之前,虽说不至于饿死,但也没什么存款也就是个温饱线上跳舞的主。
购物,永远是男人的痛,尤其是挑选正装。
待会得多逛会街,为了缓解郁闷的心情,得多看看沿途的美女…
呸,是美腿…
不对,美景…
买衣服只用一分钟,试衣服却要十分钟,改衣服直接按小时。
这还是加钱的效果,不然得等隔天,才能拿到衣服。
看着身上银色的西装,从头银到脚,整一个小银人,感觉自己要上奥斯卡颁奖礼转圈了,就是颜色不太对。
头顶的大帽,我最喜欢,墨西哥草帽风格,配备了对镂空牛角装饰,刚好把我头上的双角套上,不用系帽绳,都不怕吹飞。
为了配这顶银色大帽,我捏着鼻子,买下了整套的镇店之宝。
屁的镇店之宝,就是没人要,放那时间久了吧。
我身上这套银色西装,在橱窗里摆着,确实很好看,只是穿在人身上,多少有些扎眼。
走在阴暗处还好,大太阳地①站,那反光,无法直视。
算了,估计是我和银色有缘,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