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漠沙门下的小城规模极大,沈曦和还不知道这叫什么,于是乎先找了一个茶水铺子坐下,打探消息。
这茶水铺并没有商铺,只是商铺门口搭了了一个简陋的棚子,下放几张桌椅板凳,再加上店家煮茶的地方,规模小,也不防风沙,那写有“茶”字的旗子在风沙中簌簌飘着。
这小城里人多,别看着小茶水铺小,沈曦和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位置坐下。
也许是她身后的陆迟归太过显眼,她一出现,就吸引了别人的目光。
等沈曦和定睛一看,发现这些人也许也没资格说别人稀奇古怪。
和她一样脸上戴面具的就有四五人,只是面具的样式各有不同,身上穿着五彩斑斓的斗篷,脑袋上甚至还长了尖角,看上去像是魔族。
除此之外正常的人少有,大多都是要么长了犄角,要么长了尾巴的,或者手脚和人不同的,看得沈曦和汗流浃背,想来她自己才是这里最独特的人吧?怪不得要进城的人多,漠沙门也确实是一个包容的门派啊……
这店家是个常人,看有客人来了连忙上前,问:“客官,您要来点儿什么呢?”
“碧螺春,一碗。”
“好嘞,您稍等。”
四周的目光充满了打量,倒也并无恶意,相较之下,陆迟归就显得比较正常了。
“小友,你从何而来?是人是魔?”坐在她身侧的牛魔大哥开口询问。
沈曦和朝着那牛魔大哥看去,只见对方雄壮的倒三角身材,身强体壮,眼眸微红,手臂上都是满满的肌肉,令人看得血脉喷张,头顶一双黝黑的牛角,身后的牛尾巴不断打击地面,发出鞭打的声音。
沈曦和大脑飞速运转,干脆说了实话混淆视听:“我乃半神之躯,来自盛华,此乃仙侍,侍奉与我,名为迟归,此番到新北,只为找一间铺子开店,谋取生计。”
半神之躯?不过这在新北可见怪不怪。
“如此,我在这已经生活了五年有余,小友若要找新店铺,不如前往新北主干道的新北大街,那儿有空余铺子,还人来人往,也是个好地方,你若不信,可自去考察。”牛魔大哥只是长的瘆人,但是他心地还怪好的。
沈曦和点点头,回答他:“多谢,既如此,我喝了这碗茶便去一看。”
那老板上了茶,沈曦和一饮而尽。
“如此喝茶,可无法感受碧螺春的美,白白浪费了你这一贯钱。”总有有识之士在四周游离,看到这番暴殄天物的举动,不由得啧啧哀叹。
沈曦和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一贯钱放在桌上,道:“茶是好茶,不过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只得是委屈了这一碗好茶,倘若有机会,下次见面,我定请你也喝上一杯。”
“哈哈哈,小友倒也是个爽快人!”
论说话的艺术,沈曦和也进修过一二,其实倒也简单,不说能不能做到,你先画点大饼,把他哄开心了,能不能做到以后要另说呢,总比现在和人冲撞了好,再说人家也是懂茶,一片好心。
这茶铺子倒是一些稀奇古怪之人,不见任何常人,沈曦和也心生疑惑,这城中难道就没有正常的人了?且,那些人似乎对半神之躯见怪不怪,还怪亲切的,也不知为何。
路上人来人往,虽然是个风沙之城,也没有花草树木,但是百姓似乎安居乐业,人和魔相处得井然有序,互不干扰,甚至有一家三口一人两魔的情况,大家对这也是格外包容的。
路上没有垃圾污渍,摆出来的小摊基本上也整整齐齐,沿着路两边的直线对齐放好,一眼望过去整齐干净,这里环境虽然糟糕,无花无草,别无颜色,但生活起来确实很干净舒适,这黄沙飞过,在地上堆积不了,很快被下一阵风吹走。
沈曦和虽然不知如何走,但她看见了不远处的路标,寻思着看一看,有没有新北主干道,正踌躇着,就有人看破了她的脆弱,走过来问上一句:“小友,何故在此踌躇?”
沈曦和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山羊老爷爷,是个魔族,面善,看着和蔼可亲,于是道出了自己的困惑。
山羊老爷爷摸了摸自己短短的胡须,便道:“主干道啊,你先走这条街,然后转聚魔街,在聚魔街交叉口你就可以看到主干道啦。”
“啊?好,多谢你。”
“小友为何要去主干道啊?”
沈曦和回答他,和回答牛魔大哥一样的话术。
“做生意?和人族做生意到那里确实方便,如若想和魔族做生意的话,在聚魔街比较好哦,如要赚钱,可以到聚魔街,聚魔街人族的店铺少,不容易被竞争对手砸。”
沈曦和倒是没想到这里做生意居然还是分开的,想了想丹幽门和仙阙门,一遇上那两个门就没什么竞争优势了,不如去赚魔族的钱?谁的钱不是赚?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多谢您,那我便先去聚魔街看上一看。”
“小友如果改主意想到聚魔街做生意,不如随我来,我家有一酒楼还没租出去呢,有三层高,是临街的好位置。”
这山羊爷爷怪好心的。
沈曦和点点头:“那便和您走一趟。”
聚魔街街如其名,街上大多都是魔族,来来往往的,气氛比较凝重,受伤的魔族也比较多,也顾不上疼痛,或者说也感觉不到疼痛,断了手也能上街走,鲜血淋漓的。
不过血珠滴到地面上会很快消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您不要介意哈,我们魔族少医修,一般也无人愿意医治,只能是等着自愈了……”
沈曦和表示无所谓,并不在意。
这魔来魔往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山羊爷爷有些尴尬,道:“实在不好意思,因为这里是魔族居住的地方,一般没人,如果您要和人做生意的话,还是去主干道上吧……”
这聚魔街上一般没什么店铺,没有魔族有那个脑子开店铺,也没有能力开,因此就算是房租便宜,也租不出去。魔族不会开,人族也不敢来,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算漠沙门在头上看着,人类胆子也小,不敢来。
这难得遇到一个胆子大的,老山羊是不想放的,但是也不能阻碍她赚钱不是,在这里,她估计是不敢与魔族交易,但也没有人族的客户,迟早是要亏损的。
“无碍,带我去看。”沈曦和已经看到这里的萧条了,是个好地方,完全没有竞争,她只看到街口有一个卖草饼和不知道什么茶的大娘,应该是魔族喜欢吃的东西,其余的什么仙家法器,卖丹药什么的都没有竞争,实在是个好地方。
这老山羊家的酒楼也很大,装修很新,没有用过的痕迹,看上去也很结实。也是奇怪,进了聚魔街,似乎没有了风沙,只是街上没有树木,看着光秃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