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马鹿!
还没死的马鹿!
受伤了,被豺掏肛的马鹿!
刘恒突然有和豺争夺这只马鹿的冲动。
马鹿是大型鹿类,体长可达1米8,肩高可达1米3,体重可达400斤,呈深褐色,背部及两侧有一些白色斑点,雄性马鹿有角,一般分为6叉,最多8个叉,在热带雨林,它们是最常见的野生兽类。
刘恒注意到了,这只马鹿是公的,它有一对漂亮的鹿角。
刘恒记起来了,曼厅的波午,不是说好了吗?蟒皮、鹿角、猪头是拜师的三大礼物,看来,第一件弄到手了。
肉,我可以少要一点,我就要了这对鹿角。
想到这,刘恒决心已下,一定要把这对鹿角搞到手。
他捡了十几块石头,又对赖青云说:“你也去多捡点石头,把豺群赶走。”
赖青云最早就发现了马鹿,他早就觊觎这头半死的马鹿,农场有人打猎,马鹿,麂,野猪都是猎人的常见猎获。
农场职工到这里也有十几年了,大部分的人都吃过马鹿肉和麂子肉,对这两种野味都是有很高评价的。味道很鲜美。
赖青云本人总共吃过5次。
第一次是刚到版纳的时候,烧荒,马鹿被大火烧死了。那次那头大马鹿足足有近400斤,每家每户都分了两斤,整个九队都美美吃了一顿马鹿肉。
烧荒经常能够捡到烧死的动物,甚至还捡到过猛兽。
赖青云父亲他们一辈人,曾经就捡到过猎豹,没有逃出去,被山火围困了。
第二次吃到马鹿肉,是老营长的老上司,本村的二愣子,专门带着警卫员和神枪手来老营长的地盘打猎。
因为是上的9号山,从九队这里上去,需要一些帮手,赖青云年轻,被临时叫去了,他们十几個职工专门负责扛装备,打了猎,他们负责扛。
他们那次是志在必得,有3支自动步枪,1支冲锋枪。
之所以带了冲锋枪,并不是为了打猎,冲锋枪并不是打猎的好兵器,而是为了防身。
打猎的时候,最怕猎物朝猎手猛攻过来,有一支冲锋枪就安全了。冲锋枪打近距离的猎物效率最高。
那次,在9号上山,才上去不就,就发现了几只马鹿,带来的三个神枪手迅速反应过来,三个长点。
“哒哒哒哒哒……”
全自动步枪弹夹里子弹全部打光。
他们三个人都选择同一个目标,一只大公鹿400斤左右。
可是,神枪手脸红了,他们三个打光了三个弹夹,最后打了一个毛线,连鹿毛都没有打到一只。
最后,还是二愣子亲自扛了一只全自动步枪,到夜晚,他仅仅开了一枪,打掉了一只公鹿,300多斤。
他们没有立即下山。在九号山上,点燃了篝火,用竹筒煮饭,鹿肉就烤着吃。
赖青云他们和老营长,二愣子等人,第一次吃烤鹿肉。
到现在,赖青云还记忆犹新,那顿夜宵,吃得相当的高兴。
吃饭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二愣子就是老营长同村的人,一起参军,二愣子此刻已经是师部的参谋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