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打了辆车,一路说说笑笑地回了学校附近。
正打算给表姐找个酒店,让她休息一下时,王晨就接到了徐庆的电话,说是找到了适合的办公地点。
看来这姑娘确实有实力啊,昨天才拜托她的事,刚过一晚上,就找到了。
三人又着急忙慌的赶过去,距离很近,也就跟学校隔了两条街,是一栋有些老旧的三层小楼。
外面看着虽然破旧,内里却是另有乾坤,很是不错。
这房子面积不小,之前的租客是一个音乐工作室,据说是干出了一点小名堂,前不久换了个更好的地方,一些旧的办公设备就留下了,正好方便了王晨。
当然,里面专业的器材设备都搬走了,显得有点空,所以还需要王晨再置办一些办公设备来填充。
这房子,一楼就留给普同员工办公,二楼正好当做几人的小办公室和功能室。
房子三楼还有几间住房,毕竟搞音乐的,灵感来了就轻易不动弹了,吃、住、工作都在一起,方便交流沟通。
王晨里外看了一遍后就决定租下了,毕竟有徐庆的关系,人家没有狮子大开口,价格正好在王晨的承受范围内。
没有耽搁,签合同,付押金,讲究的就是个快、准、狠。
王晨、高鹏还有陈菲三人一起花了大半天时间把房子好好打扫了一番,后面徐庆也主动过来帮了小半天忙,这姑娘干活倒是挺干脆,不像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房子空置不久,不算很脏,打扫一番后就显得挺干净了。
正好学校放假了,没吃没喝的,索性王晨就搬到三楼住下了,跟表姐陈菲做个伴,她初来乍到的,还不熟悉附近的情况,王晨打算年后再给她租个房子。
等公司人多了,就把三楼腾出来当办公室。
接下来就是找之前的中介帮忙变更公司和工作室的注册地址,毕竟不跨区,这个年前肯定能办好。
几天时间,王晨先是将《童话》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注册版权。
然后就马不停蹄地跟着徐庆去太平洋音像公司谈单曲制作发行的合同。
对方公司的领导听到《童话》这首歌时,无一不是拍手称赞。
但一到谈判桌上,对方又是各种压价。
然后,王晨提出收益按比例分成,可他们又说自己是出版公司,不是唱片公司,没有这种分成的先例。
我丢,不愿意就直说不愿意呗,还没有这种先例,以前没有现在就不能改改,一点开创性思维都没有。
王晨也不想贱卖,一度想甩手离开。
还是徐庆拉住了他,她按着王晨的底线要求,经过好一番唇枪舌剑之后,才终于说服了对方。
最终,太平洋音像公司以500万的价格拿下了《童话》这首歌的单曲制作发行售卖权。
当然,歌曲本身的版权还在王晨的星尘音乐工作室,这个他是不可能卖的。
不过,太平洋公司也有条件,他们只会在单曲售卖达到约定的数量才会完全支付这笔钱,这也算是某种形式的分成了,王晨懒得跟他们多磨,痛快答应了。
其实这个价格相对于《童话》这首歌来说还是有些低了,要知道,前世光亮的《童话》专辑在一个月内就卖了一百多万张。
而且,当时光亮选择的首发地还是香港,等他在内地发行时,大街小巷早就充斥着各种盗版《童话》了。
另外,当时的《童话》发行于05年。
现在提前一年出来的《童话》只可能卖得更多,因为网络和MP3的发展是一年一个大台阶。
越是往后,留给唱片的发展空间越小,反之就越大。
至于为什么王晨愿意接受这个价格?
首先他一个新人能拿到这个价钱已经是烧高香了,这还是得益于徐庆的关系。
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要求《童话》的发行时间必须是1月15号,也就是他18岁生日当天。
如此一来,留给太平洋音像公司的制作时间只有一周左右,这可把对方纠结坏了,也是双方拉扯半天的直接原因。
然后,对方提出一首歌的单曲不好卖,非要王晨再录两首歌加在一起。
王晨虽然知道后世大多的热门歌曲,可是就这么简单的拿出来他当然不愿意,只能推脱自己短时间弄不出来。
最后还是对方公司拿出了两首凑数歌曲,虽然词曲一般,没太大特色,但好在也没什么瑕疵,王晨花了点时间熟悉,连夜就给录出来了。
这两首歌也不用拍什么MV,直接套用一些备用的风景视频,然后插入一些王晨吟唱的片段就搞定了。
唱片合同敲定,王晨也是浑身轻松,现在只等《童话》正式发行,然后跟运营商谈好彩铃分成比例,他就可以等着分钱了。
与此同时,表姐陈菲和高鹏也没闲着,他们采买了一些办公用品和设备,填充了办公区间。
他俩还通过网络招了几个人,有前台、行政和财务,都不是什么技术工种。
不过毕竟快过年了,王晨就让他们包括高鹏都回家过年了,年后再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