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修远连着好几天都带着沈朝去羊圈里看小羊羔。
把媳妇哄高兴了,他才有“福利”。
沈朝已经连着两天被关在被窝里被她男人啃脖子了。
在天气渐热的季节,她把领子扣得高高的,就算是再迟钝的妇女都知道这是为啥。
沈朝总觉得其他妇女总会偷笑自己。实际上并没有。
一到太阳下山,回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家,她的心脏就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顾修远很满意现在的进度,媳妇现在已经愿意给他啃脖子了。
吃饭后,他急不可耐的催着,“去洗澡,水都给你烧好了。”
洗了澡好跟他钻被窝。
沈朝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就是想啃自己脖子。
“天才刚黑,哪有这么早睡觉的呀。”
顾修远随便找了个借口,“早睡早起身体好,这点道理都不懂。”
沈朝才不要跟他这么早就钻被窝。
被啃了脖子之后,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有了新的认知。
每回跟他对视,心里就会有特别的感觉,可以用字典上的一个词来形容——情窦初开。
她想跟她男人亲近,想被他亲,想被他抱。
沈朝拿出书本,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
不能因为和男人...搞对象就耽误了学习。
新买的铅笔还没有削,沈朝把铅笔塞到男人手里。
顾修远看了媳妇一眼,然后去院子里拿斧子削铅笔。
看书看书就知道看书,她都一点儿不想跟自己男人钻被窝吗?心里到底有没有他?
他一直努力跟媳妇发展感情,看小羊羔,牵着手,多抱一抱她,经常亲她的小嘴。
自己心里甜蜜的要死,比吃了蜂蜜还要甜。
总是想着她,念着她,离不开她。
一看到她,就想过去抱抱她亲亲她。
他媳妇倒好,心里硬的跟块石头似的。
估计连小羊羔在她心里的位置都比他要多。
一边用斧子削铅笔,一边不满的念叨着:
“心里没老子!靠!”
“老子对你这么好,把你放心尖尖上。”
“不喜欢老子,这辈子也是老子媳妇!”
铅笔屑掉了一地。
他自己给自己宽心,管她心里有没有他,她都必须给他当媳妇!
板上钉钉的事实!
顾修远拿着削好的铅笔回去给沈朝。
沈朝拍拍小桌,让他坐过来学习。
顾修远今天学不进去,拿着铅笔在纸上戳戳戳,心里从来没这么烦过。
要是能钻到媳妇的心里就好了,就知道她心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了。
两小时后。
沈朝洗了澡穿上衣服,一想到要被亲亲抱抱啃脖子,扭捏的不肯出去面对他。
顾修远早就等不及了,媳妇洗澡总是磨磨蹭蹭的不肯出来,每回都要让他催。
他索性掀开帘子进去,“洗好了就出来,在里面躲着怕我吃了你。”
沈朝立马下意识捂着自己,又突然想起自己穿上了衣服,尴尬的把手放下。
“有啥可捂的,穿这么严实。”
顾修远从上到下打量着媳妇,红扑扑的小脸和紧张到抠在一起的脚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