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体内血气沸腾,似有一股血火,从脚底燃烧到心脏,又由心脏冲到头顶。
“轰”的一声,整个人似乎都熊熊燃烧起来。
太畅快了,他忍不住仰首向天,一声长啸,挥出了一刀。
这一刀,他斩得畅快淋漓,似乎能斩断一切,斩碎一切。
“好,中了!”
麦当奴陡然一喜。
在不间断的点射中,他终于瞄中了那道不断变换方位的身影一次。
子弹射出,麦当奴露出狰狞之色,死去吧,你的刀再厉害,难道还能挡得住子弹,小说里都不敢这么写?!
然而,现实往往比小说更离奇。
丁修的反应当然没有子弹快,但他肯定比麦当奴更快。
实际上,在麦当奴瞄准丁修扣动扳机时,丁修便已经反应过来。
他其实是可以躲开的。
但当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气势、刀意都达到了巅峰。
他突然有一种感觉——
自己能斩中那颗子弹。
于是他就这么做了!
手中倭刀向着那道从枪口延伸出来的轨迹斩去。
这一刀不仅快,而且沉。
当啷一声。
丁修感到手中一沉,随后一轻,倭刀从中断成两截。
还有什么东西被斩断了。
是子弹!!!
这一幕,离得较远的李美芽和大波妹没有看清。
但是距离很近的孟波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啊!
“我叼,我是不是还没睡醒啊!?”他揉了揉眼睛,又掐了自己一下,然后脸上浮现出震撼。
另一个陷入震撼的则是高达。
“这手速,这反应,人类竟能将自己的身体修炼到这种程度!!!”
“传闻(民)国时期有‘剑仙’之称的李景林,能用剑劈开子弹,本以为是以讹传讹,现在一看,未必不是真的咩!”
(PS:这一段是作者夸张了,李景林是能在十五步之内躲避子弹——这一点是包括张学liang在内的不少当时的大佬亲口证实的,他的反应速度远超开枪的士兵,只要在对方扣动扳机时,避开枪口指向的方向即可——当然了,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是极为困难的。)
而最为震撼的自然是当事人——麦当奴。
他傻了,愣了,感觉人生几十年的世界观崩溃了。
这不可能!
随后断刃就带着寒意席卷而来,从麦当奴的脖子上掠过。
麦当奴捂着脖子,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软软倒下。
剩下的匪徒顿时失去了抵抗的意志,四散而逃。
“快去找其他匪徒,那个麦克带着一帮人在船上装炸弹。”孟波猛地想起此事,也顾不上震惊了,只是在经过丁修时深深看了他一眼。
他还是不喜欢这个家伙,但不妨碍他佩服这个家伙。
等到香江陆军特种空勤团赶到时,匪徒们已经被全部制服,一个个被绳索绑着蹲在甲板上。
随着一个个匪徒被押上飞机,丁修脑中传来任务完成的声音。
薄扶林道别墅和一百万港币到手。
同时还有意外之喜。
杀死麦当奴让他获取了对方的一项技能,竟然是“枪械【M40A1狙击步枪】(登峰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