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邓儒告诉学堂里的学生们,休沐一个月。
他,有要事要办。
至于是什么要事。
嗯,终身要事。
他带着三百玄甲斥候,打着这两年新制作的汉军大纛,浩浩荡荡的出了镇北城。
骑行的速度非常的快,仿佛把胯下骏马累死一般。
邓儒大概是有些等不及了。
一连狂奔了七天七夜。
除了必要的休息之外,邓儒基本上都在骑马赶去雁归城的路上。
两年没见自己老婆了,嗯,甚是想念。
带着三百玄甲斥候赶路了七天七夜,终于到了雁归城。
雁归城这两年的发展,其实也还算不错。
在给农民分上土地后,秋缘又带着五百骑兵天天剿匪练经验。
由于秋缘时不时就去剿匪,雁归城方圆百里,大大小小的匪寇,基本上,全没了。
百姓安心种地,安心收成。
地主死完了,百姓的税赋减轻了不少。
秋缘在这两年按照邓儒的说法,尽量在基层行政人员招一些分到地的农家子弟做差役。
让他们和原有的治安司相互监督。
基层官吏盘剥百姓的事情也少了很多。
在秋缘杀了一批被抓到现行的基层官吏后,这种情况更是大大的减少。
雁归城的给的俸禄足够养活一家三口,没必要去冒生命危险从百姓身上盘剥微薄的油水。
虽然人的贪心很难满足,但在利益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情况下,人会收起自己的贪心。
比如说,你想去冰箱拿瓶可乐,但是此刻的你躺在床上刷着手机懒得动。
你想去拿可乐喝,这是利益,而离开床放下手机会让你觉得很不爽,这是你需要付出的。
可乐带来的爽感没有一直躺床上舒舒服服刷手机顺便打个胶来得爽,所以,你不会去拿可乐。
当然,也会有意志坚定的想要去拿可乐,但是不多。
总而言之,雁归城这两年的发展,也算得上欣欣向荣。
老天爷也很给面子。
这一带,风调雨顺。
田亩丰收,百姓们都有闲钱养些鸡鸭猪这些家畜家禽了。
也就是说,百姓们现在不仅能够不用只喝粥,还能偶尔吃得起一顿鸡蛋,或者猪肉,鸡肉,鸭肉这些荤菜了。
不过鸡肉鸭肉比猪肉要少一些。
毕竟鸡鸭下蛋的性价比是要比杀鸡取肉的性价比高的。
除非是招待什么重要客人,不然百姓不会杀鸡吃肉。
.........
雁归城外。
邓儒命令三百玄甲斥候远远的扎营。
而他自己,则独自骑着马向着雁归城而去。
哪怕过了两年,城门口守城的那个士兵还是没有换。
他对邓儒可谓是印象深刻。
那士兵非常惊喜的想要上报,但被邓儒给拦住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久别重逢,那个叫惊喜。
惊喜嘛,那肯定不能让秋缘提前知道的。
他翻身下马,将马交给士兵保管,自己一个人去了城主府。
城主府门口。
秋衍这小子穿着一身甲,学着士兵们的模样在门口有模有样的站岗。
也不知道他发的什么神经。
“姐夫!”
秋衍看见了邓儒,那是非常的高兴。
可以说,雁归城里,除了秋缘之外,最喜欢邓儒的就是秋衍这小子了。
无他,因为对秋衍够好。
时不时让玄甲斥候带信的时候给捎他几两银子去逛鸳鸯楼。
“嘘,别告诉你姐我来了,来,去鸳鸯楼玩去吧,好孩子。”
邓儒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习惯性的掏了一两银子给秋衍。
“咳咳,姐夫,我在站岗呢,不能擅离职守,话说,两年了,你现在是来打算娶我姐了么?”
秋衍拍了拍自己的腰刀,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说是站岗,其实大概是秋缘看他太闲了,一天天就泡在鸳鸯楼,她怕把她秋家唯一的香火给养废了,就给秋衍安排了一个站岗的位置。
“没错,以后咱就是你货真价实的姐夫了。”
邓儒拍着秋衍的肩膀,欣慰道。
“好了,不跟你闲扯了,我去找你姐去了,给她个惊喜。”
邓儒说罢,推开城主府的门,走了进去。
循着记忆里的方向,邓儒左转右转,找到了秋缘经常处理政务的房间。
根据两年来书信来往来看,秋缘一般除了出去剿匪练兵,一般都会在这里处理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