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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情

王凝之感觉到与常人不同的目光,转过头,眸中的情绪清冷无波,白衣墨发,犹如九天之上的仙人。    尊贵而摄人心神!    不知为何,郗妤在这道目光注视下,难以抑制的红了脸,心跳更是快了起来。    王凝之淡淡收回目光,一人宽大袖摆,脚踩木屐,衣袂飘飘,大步而来,毫不客气的跪坐在他身旁,王凝之眼皮都没抬一下,仍自顾自斟酒。    恒景与王凝之相识已久,知其性子,见此浑不在意,一把夺过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豪爽仰头一饮而尽。    闭眼感受着酒液,自舌尖滑至喉咙的触感,恒景感叹道:“果然,还是你这儿的酒好喝!”    “你在我这儿,蹭的酒还少。”王凝之瞥了恒景一眼。    “哈哈哈。”恒景拍腿大笑,引得周围不少目光注视过来。    “五郎,五郎,弹一曲。”不知哪个士族少女叫道,其他人跟着附和起来。    琅琊王氏谪仙王五郎名声远扬,一手琴曲,更是举世无双,无人能及,但凡听过之人,无不崇敬而赞赏。    恒景手持着酒壶,换了个坐姿,一条腿伸直,一条腿曲起,左手搭在膝盖上,一脸看好戏的神色。    不着痕迹瞪了恒景一眼,众意难拂,王凝之推拖不得,给身旁伺候的芷妙、幻莲,使了一个眼色,两女起身一礼,脚步款款向马车走去。    等再次归来,美人抱琴,款步而来,裙摆摇曳之间,实为一幅绝佳的美景。    一个个身着华服的士族郎君,目光牢牢追随着两女的身影,舍不得移开。    “郎君,琴。”    一把古朴的琴,被摆到王凝之面前,古琴长约三尺六寸五,通体漆黑,琴首一只凤凰盘旋,弦为七弦,其尾有烧焦之感。    恒景目光灼灼,一副期待之色,不止他一人如此,但凡听过谪仙王五郎名声的,无不拭目以待。    空气寂静,众目睽睽之下,王凝之修长洁白无暇的手,搭上了古琴,众人屏息,生怕惊扰了他。    嗡!琴弦震动,发出清灵清越之声。    王凝之指尖不停,或勾、或剔、或托,动作如行云流水,带着独特的美感,墨发垂落,白色衣袂飘飘,落幕的夕阳,给他周身镀上一层金光,如仙临凡尘。    人仙,琴仙,不知不觉间,众人被带入了一个意境,在他们的感知中,一幅上好的泼墨山水,徐徐在眼前展开。    其云缥缈,其山厚重,其水柔婉,其风无形,琴声幽幽,把众人拉进一方崭新的天地。    曲终,人人仍沉浸在意境中,不可自拔。    王凝之起身,踏着清冷的步伐,径直上了马车。    一抹雪白的衣袖,在眼前划过,恒景下意识的伸手抓住。    受到阻力,王凝之身影微微一顿,半转过头,一身雪白色长袍,容颜清冷、高华,“恒景?”    恒景如梦初醒,仿佛烫到手一般,忙放开了衣袖。    接下来几天行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恒景总是躲着王凝之。    如此反常的态度,自然引起了王凝之的疑惑,恒景是他的好友之一,如此行为,实在是王凝之放不下心。    一日,用完膳食,王凝之移步,向恒景的马车行去,因为在躲王凝之,恒景近日用膳都是在马车中。    王五郎何等身份,又兼之是自家郎君的好友,马车周围的护卫,连通禀告都没有,直接恭敬放行。    掀开车帘,里面车厢之豪华,不下于王凝之的,地上铺就柔软的动物皮毛,一个个小型的书架贴着车厢放置,上面堆满了珍贵的书籍,低矮的案几固定在马车上,上面摆放着几碟精美的点心,以及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水。    “郎君。”跪坐旁边的两名美貌侍女,首先察觉到王凝之进来,忙行礼。    王凝之容颜清冷,雪白色衣袍上绣神秘银纹,看着华贵无双,他随意拂了拂袖,两名侍女恭敬着退后几步,转身下了马车。    “魂不守舍,发生了何事?”王凝之缓步走近,声音如冰玉相击。    熟悉的声音,惊醒了恒景,抬眼见是王凝之,恒景眼中的情绪复杂难测,“你说,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滋味?”    “日思夜念。”王凝之坐下,手持茶盏,眉间罕有的带着一丝讶异。    恒景反复把这四个字念了一遍,眼中的光芒越来越亮,夺目逼人。    知道了恒景为什么如此的原因,王凝之起身,不打算在继续逗留。    “等等。”恒景目光灼灼,出声挽留。    “还有何事?”王凝之停下脚步,眼眸清冷。    “你解了我之疑惑,请你喝酒。”恒景一笑,不羁而帅气。    王凝之瞥了他一眼,“酒你还是自己喝吧。”    话落,掀开车帘,下了马车。    “哈哈哈。”车厢中传来恒景豪爽的笑声,恐怕没有人想到,闻名于世的王五郎,如此嫡仙人物,竟是沾酒即醉之人!    听着马车内肆意的笑声,王凝之神色颇为无奈,摇了摇头,算了,又不是不了解恒景的性子。    “郎君。”一名俏生生的少女,横在路中,拦住王凝之。    “女郎。”旁边一边老仆,满目惶急,女郎拦下的可是王五郎啊,女郎纵然是郗家之女,但毕竟是庶出,和王五郎相比,身份天差地别。    没错,拦下王凝之的正是郗妤,重活一世,任谁也不会在甘于平凡,因此郗妤来了,来找王五郎。    王五郎名士矣!琅琊王氏嫡子!无论身份还是名声,都贵不可言!!!    如此人物,一举一动都引起广泛关注,见郗氏一名卑微的庶出之女,拦下王五郎,周围不少士族少女恨的咬牙切齿,若目光能杀人,郗妤此刻早已死无全尸!    胸口蓝色玉坠微微发热,王凝之认真起来,声音冰玉相击,“所为何事?”    蓝颜祸水!    郗妤和王凝之距离相距不过一米,如此距离,一股如莲的清冷香气,飘到了郗妤鼻中,极为醉人!    醒了醒神,郗妤别开眼,“郎君,我梦有所得,前方十里处有一支胡人军队,望郎君慎重以对。”    上一世,因为那支胡人袭杀车队,混乱打杀之中,郗妤娇俏的脸上被划出了一道伤痕,一个容颜被毁的小姑子,哪还有什么价值可言,此一事造成了一生的悲剧。    王凝之深深看了她一眼,向不远处招了招手。    “郎君有何吩咐?”一名银甲护卫策马过来,翻身下马,恭敬行礼道。    “前方十里,探。”王凝之淡淡道。    “是。”    外人知银甲军实力强劲,却不知,整个银甲军都是王凝之一手训练出来的,唯王凝之命令是从!    那名银甲卫恭敬应声,直接前去传命。    很快,一名银甲卫的马蹄,绑上厚厚的一层布,策马离开,马蹄落在地上,声音极轻。    十里路程不远不近,所谓有备无患,王凝之出面,根据地形开始布防。    “只是一个梦而已,郎君不怕我有所欺瞒?”郗妤轻轻一笑。    “你是一个精明的女郎。”王凝之淡淡道。    郗妤抬眸,看着王凝之的绝世玉容,再次失神,这样风华绝代的男人,即使语带威胁,仍让人无法升起恶感。    “报。”    一名银甲卫策马奔驰过来,到得近处,手掌在马鞍上一拍,身影腾空,稳稳落在地上,双手一叉,“禀郎君,十里处有三千胡人集结。”    “嗯。”王凝之淡淡应了一声,继续有条不絮的安排下去。    银甲军来来回回的动作,引起了恒景的关注,他行到王凝之身旁,看着其严峻的神色问道:“发生何事了?”    “前方十里有胡人军队。”王凝之简言意骇。    “此事当真?”恒景刚一出口,便知道自己说的是废话,若是假的,王凝之怎会如此神色。    王凝之神情淡淡,“你的护卫借我一用。”    “好。”恒景唤过护卫,让他们听命于王凝之。    这个时期,胡人肆虐,盗匪横行,凡士族中人出行,都会有百人以上的护卫,以策周全。    王凝之的银甲卫约莫三百人,恒景的护卫数目在两百人,零零总总,加上另一支车队的护卫,共六百五十人。    用这点人数和三千胡军对抗,不得不说异想天开,能让众人不四散溃逃,原因是王凝之在。    王凝之,谪仙王五郎,除了一手无上琴曲名扬天下,令其位列名士之位外,两年前的一场战役,另他的军事才能显露。    魏晋的审美观是以柔弱为美,女子娇弱无力,男子涂粉擦面。蛮横、血腥的打杀,是让士族厌恶的。    可王凝之以谋略致胜,在那一战中展现出的才能、以及名士风度,即使是世间最苛刻的名士,也说不出指责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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