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个是两个护卫的,宝石项链也是,金币也是,飞鹰王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
阿湛把这摊东西平分成两堆,推了一堆给细娃。
“不敢要,这次的莎族都是湛爷杀的,我出力不多,而且我已经拿了。”
“一共十五个戒指,拿了两个;护卫身上还有些银币和铜板,我也全拿了。”
既然细娃已经分好,阿湛也不再多说,拿过一块布把东西打包绑好。
由于衣服昨晚又烧没了,他现在穿着那个袋子。把那个大口袋扯出三个洞洞之后,他得到了一件劣质的长袍。
细娃爬到树上辨别方向,喊道:
“这里已经到了颜河城和礼城的交界,离礼城下属的太平镇不远,我们可以过去买辆马车。”
“好!你带路。”
虽然阿湛现在的身体几乎不会劳累,但漫长的路途要用脚走的话,心会累。
走了没多久,他们遇到了一支商队。
这是一支小商队,只有十多人,四匹马和一辆马车。奇怪的是为首的居然是两个莎族,还是体形强壮,穿着铁甲的骑士。
当他们从旁边经过时,这支商队忽然打出了一个旗子,接着把阿湛他们围了起来。
“旗子上写着什么?”阿湛问细娃。
“打劫的劫字,他们准备临时改个行。这是礼城边境,马贼多得很。”
其中一个莎族骑士上前,向细娃施了一礼,笑着说道:“很荣幸在这里见到善良的先生和你的奴隶,如果你们愿意分享你们的钱财,衣物还有食物的话,我愿意以骑士的荣誉保证,在你们离开的时候,你们的头颅会和他忠实的身体待在一起。”
阿湛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穿着,感觉这货说的也没什么毛病,于是笑着问道:“你的马车卖吗?”
那骑士瞄了他一眼,接着笑道:“相信我,经过我们的友好协商之后,你们不应该再有任何一个铜板来购买我心爱的马车。”
“我们是崔家马帮的,大掌柜的行个方便。”细娃说道。
那莎族骑士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埋伏之后,接着说道:“原来是同道中人,能跟同行切磋技艺,鄙人不胜荣幸。”
说完一挥手,他手下的十四个人类就挥着武器冲了上来。
阿湛上前,夺过一个人手里的木棍,放倒了两个,然后冲那两个莎族骑士冲了过去。木棍很快敲烂了,阿湛又夺过一把钉头锤,把这两个莎族骑士放倒。
细娃这边放倒六个人类之后,其余六个投降了,他们熟练地扔了武器,蹲在地上。
“尊敬的先生,您的技艺令人惊叹,请带走我心爱的马车和武器。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请留下我们卑微的生命,我们将传颂您的威名。”
“你叫什么?”
“鄙人乃礼城的花赤男爵,因为封地在波罗村,敬仰我威名的人们都尊称我为菠萝男爵。”
“那你呢?”阿湛指着另一个莎族骑士。
“鄙人是布列男爵,没有封地。鄙人是花赤男爵的堂弟。”
对于这种文质彬彬的劫匪,阿湛倒是不好再下重手。于是搜刮了他们的盔甲,武器放到马车上,又牵走了他们的马。
这下他们不用去太平镇了,细娃认了认路,直接架着马车往文渊城走去。
“这领主也出来打劫吗?”阿湛好奇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