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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丹凤赶得时间不错,或者说系统安排的穿越时间太好,一来就碰到了主要人物不说,还没什么危险性。    埋伏的人不少,李寻欢飞刀使得再好,那也是有着数量限制的,再有对武功好的来说,双拳难敌四手那也是个真理,更何况李寻欢还不是用拳的,于是… …横空杀出的,当然不会是丹凤,而是龙啸云。    山路上的打斗来得突然,结束得也突然,那位对李寻欢有救命之恩的侠士一报上名字,丹凤就愣了,竟然是一开始呐!    看小李飞刀,最可惜的就是李寻欢和林诗音了,作为一名女性,丹凤很不齿李寻欢的“义气”,而站在林诗音的角度,对龙啸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那真是恨也恨死,虽然这人后来对林诗音真的很好很好,但他的卑劣却不是这种好能够抹平的。    而作为一名男配,龙啸云的出场时很早的,好像就是因为跟李寻欢有什么救命之恩,然后李寻欢为了报恩就把未婚妻让出去了,大约是这样的吧!    时间实在是太久了,即便之后丹凤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但之前看过的东西到底还是磨灭了不少,那些毕竟不是生活,谁又能够永记不忘呢?    确定大点没有错,丹凤也不再犹豫,故意弄出了点儿声音——这很简单,她只要站起身,随便做几个动作,便引来了李寻欢的注意。    “还有谁在林中?”    即便是打斗过后,却已然仿若从未动手一般,李寻欢就是有那样的风度,很像是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面对女性永远有一种柔软的情怀。明明是江湖人,偏偏又是一门三探花的小李探花,他从不口出恶言的素养便如古代特有的君子,如水上善。    丹凤缓缓从林中走出,首先注意到的便是那个一身白衣的身影,玉树兰芝,刹那间便晃过那样的念头,再看,便注意到了那人身边的玄衣侠士龙啸云,他的眼中满是惊艳,那种眼神很能满足女人的虚荣心,从而忽略他眼底的疑惑和那淡淡的戒备之色。    “我是丹凤公主,你们是何人?这些人… …”目光扫过地上那些已经成为背景的尸体,不得不说,在这般对比之下,一身白衣的李寻欢更富有魅力了,因为那些尸体证明着他的强大,而强大的雄性,总会让雌性心生爱慕,可惜… …    为什么是别人的男人呢?    官配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连自己都觉得他们是最相配的,而所有阻止这一配对的,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有了不可饶恕的罪,因为他们破坏的不仅是一对恋人,还是一种美好。    没有当小三爱好的丹凤只是惋惜了一下“名草有主”的事实便放开了心绪,显露出一种无害的气质来,即便这种时候的镇定自若已经很不平凡,她却没有一点儿掩饰的意思,心里头,她已然认定了李寻欢是无害的,便不会有什么不会武功而来的卑弱,身为公主,她应该有超出一般人的骄傲,不为它事自鄙。    “公主?”这样的称谓,但凡不是特殊的,如江湖上某某宫的宫主,那么就只有另一个不太可能的答案了。    李寻欢从来没当过官儿,但他的政治觉悟也是有些的,仔细瞧了瞧丹凤身上的服饰,虽然跟他们的很像,但明显还有些异域色彩,这是自然的,大金鹏王国本就是西域那边儿的,有些少数民族风再自然不过了。    虽然自诩为公主,但丹凤可不是那么讲究的人,衣服只要好看就行,她可从来没有研究过这个,而系统默认了她的喜好,于是丹凤公主单看穿着配饰,公主的气势还是十足的。    “在下李寻欢,这位是在下的兄弟,龙啸云。”李寻欢风度翩翩地简单介绍了自己和兄弟。    “龙啸云见过丹凤公主。”龙啸云拱手见礼,他的江湖礼节很好,但那双眼睛若是能够不那么放肆就更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心中先存了恶,丹凤对龙啸云的直视很是不满,眉头不由蹙了起来,但她还没有忘记正事,轻声道:“我迷路了,李寻欢,我需要帮助。”    她的话有些奇怪,不是口音问题,美人的嗓音极美,便是有些口音,也会如南方美女的吴侬软语一般特别搔人心痒。李寻欢微微蹙眉,他本能地不想要带上这位“麻烦”,但他又想不到什么理由拒绝,见死不救,见难不帮,显然不是他的作风。    比起陆小凤和楚留香,作为同一位作者笔下的人物,李寻欢与他们有着某种浪子本质上的共性在,比如对女人永远不会太冷漠,对她们的要求便是未答应也软了几分,于是,即便丹凤的语气有些奇怪,很不合常理也很强人所难,但李寻欢还是答应了,而出于责任感,他并没有随便甩掉丹凤这个包袱,而是带着她和龙啸云一起飞快赶回李园。    路上,丹凤并没有闲着,她仔细分析了一下还记得的剧情,说实话,她记得的太少了,现在能想起来的,小李飞刀之中,似乎唯一有价值的就是李园了,包括其他一些李寻欢留给林诗音做嫁妆的东西,而林诗音那里,最有价值的就是怜花宝鉴了,那本据说由王怜花留下的秘籍。    钱财固然好,哪怕它是那位她曾经喜欢的林诗音的嫁妆,但要拿走的时候,丹凤确认自己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与其让那些钱留给李寻欢随意送人,又或者是归了龙啸云那个卑鄙小人,倒不如由她取去,顶多了了林诗音一个心愿,而那本秘籍——没想起的时候也就罢了,想起来了,由不得丹凤不牵挂,若是能够到手,也无需到手,只要看一看,也好啊!    越是没有越是垂涎,更何况从小就是看着这些武侠小说长大的,那样的江湖,那样的武功,比起修仙来,何尝不是向往了许久,虽然从威力上来说,可能远不如修仙会习得的法术,但是能够看一看,只当是增长眼界了此心愿,也是好的啊!    李寻欢并没有理会丹凤的心思,他对林诗音,真的是一心一意,从未想过其他,比起江湖人,他自幼习书,又多了一层规矩在,从不正眼看,反倒因为避嫌的缘故,与那龙啸云更多了不少次的畅谈,对其义气又增。    这样,等到了李园的时候,两人已经结为了异姓兄弟,不分彼此的亲密一度令丹凤眼神诡异,这两个莫非才是真爱?    相爱相杀什么的,真是够了!    对自己脑洞大开的想法,丹凤无语非常,因为怎么看,李寻欢那个明显瘦了龙啸云一圈的更符合受的形象,而小李飞刀是受?只要这样一想,丹凤就觉得自己充满了罪恶感,非常对不起林诗音,不过为什么有的时候这么一想还怪带感的呢?果然已经没下限了吗?    “不知公主家在何方,如今已到李园,不妨先行休息。”李寻欢也不知是不是信了丹凤那一套迷路的说辞,并没有多语其他,找来了丫鬟安排丹凤在李园住下。    此时,林诗音在下人的眼中已经是当家主母,突然冒出来一个比她漂亮的姑娘,还是少爷亲自带回来的,自有人给她通风报信,表面娴雅,心里却因为对表哥在乎太多是了分寸的林诗音,几乎是在丹凤刚刚到了住处便赶了过来。    “不知这位姑娘是… …”面上仍是一片微笑,林诗音果然不愧是美女,笑起来的风情妩媚,便是见过石观音那等美女的丹凤也不由赞叹,李寻欢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是丹凤公主,你是,啊,你就是李寻欢的未婚妻吧!”丹凤想了想,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你可真是漂亮,对了,你叫林诗音吧,你可以叫我丹凤。”    对“公主”这个称谓,林诗音同样懵了一下,但她的反应也很快,迅速从丹凤不会武功判断出她不是江湖上的某个“宫主”,心里头的小心思收了收,虽然有些奇怪一国公主怎会莫名出现在这里,但她也没有多问,反而善解人意地给丹凤安排了食宿。    出于某些原因,丹凤也愿意结交这位美女,两人越是聊越是投机,林诗音虽出身江湖,却并没有江湖侠女的风姿,连武功也不会的她唯一的武器似乎就是她的美貌,然而这也只是表相,她还是颇有才智的,只可惜碍于现实,她的信息来源封锁了她的思维,明明是这样一个武侠世界,她却宛若那些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甚至宅斗方面的伎俩还不如那些闺秀。    做出这样的判断之后,丹凤却更为喜欢这样的林诗音了,她喜欢的林诗音本就是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在某些方面异常地天真。    这样天真的人,若是伙伴,可能是拖后腿的猪队友,而若是被谋算的那一方,则是猪对手,真是再好没有了。    对二级世界的戒备在见到林诗音之后土崩瓦解,二级世界又怎样,世界等级高了不等于任务难度高了啊!    何况她的系统是不会主动发布任务的那种,也就是说任务自选,那,难度自然也是自选的,别看她谋算的是主角,但这位主角可是个仗义疏财的主,想要谋算他的钱财,真的不要太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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