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久的前身留下的身体算不上好,因为嗜赌如命,饮食不规律,不事劳作,缺乏锻炼的缘故,所以长得有点骨瘦如柴,皮肤苍白,再加上家中没了钱财,衣服自然不可能是新的,原本就是补丁摞补丁,这次上山打猎,追赶受伤的鹿的时候,还被树枝刮破了几个洞,然后又从山上滚了下来,衣服变得褴褛不堪,浑身上下看不到一块完整的布。
这还不算,常久此时头发蓬乱,上面还沾满了树叶、泥土,裸露在外的皮肤上不是泥就是血,这还不算,常久的身上从头到脚都是磕碰剐蹭的伤痕,尤其是右腿小腿处明显肿起来一大块,腿骨还有些变形,一看就是断了。
可以说常久此时此刻连叫花子都不如,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两只手一只手拿着一个绣球,这不就是两只白天鹅被一只最烂的癞蛤蟆搂在怀里最生动的写照吗?
蓝衣书生越看常久越满意,他和他大哥的感情深笃,偏偏他大哥深爱白薇,但是白薇对他大哥一点都不感冒,白薇一直想撮合他大哥和白薇之间的婚事,但是白薇始终都不肯答应。
前段时间,他大哥进深山,给他采药炼丹,不幸跌落悬崖,最后虽然侥幸未死,但是整个人都瘫了,下半生都得与床为伴。蓝衣书生气不过,就找到了艾家,以势相逼,想让白薇嫁给他哥,但是白薇还是不肯低头,于是,蓝衣书生就给了白薇两个选择,一个是嫁给他哥,圆他大哥的梦,另外一个就是白薇一直讲缘分,那么就来一次缘分天注定,让白薇搭彩楼,抛绣球招亲,他打定了主意,要给白薇一个大难堪,给白薇选一个全邺城最丑最肮脏的人当丈夫,让他们俩一生一世绑定在一起,让丑陋的丈夫把白薇拖进万丈深渊,一辈子都别想翻身,从而用这种方式,达到惩罚白薇不识抬举的目的。
大体上来讲,常久从外形上来看,还是很符合蓝衣书生给白薇选定的夫君的要求的,更让蓝衣书生满意的是常久竟然一次性拿到了两个绣球,这岂不是说白薇还得和艾晚禾分享同一个男人?这无疑会更加加重白薇的痛苦和悔恨。
只是让蓝衣书生有点遗憾的是常久有点太年轻了,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要是再大一些,至少四五十的样子,那就最好了。
“你叫什么名字?”蓝衣书生打量完常久之后,问道。
常久有点紧张,这蓝衣书生给他的压力非常大,一点都夸张地讲,他此时就像是站在野生金渐层完达山一号的跟前一样,腿都打战,不是常久不争气,而是蓝衣书生是个修仙者,实力恐怖,动动手指头就能要了常久的性命,常久不能不万分小心。
“我叫常久。”
蓝衣书生正想问更多的问题,以便确定常久是不是一个足以淹死白薇的坑货,就在这个时候,那些被他阻挡住脚步,只能留下来看热闹的人群中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仙长,可不敢让两位小姐嫁给常久为妻,他可是我们村远近闻名的资深赌徒,烂赌鬼一个,为了和人赌钱,他卖房子卖地,把爹娘都给气死了,要是两个小姐嫁给他,改天他再去赌钱,说不定输红了眼,敢把两个小姐卖到窑子里面去。”
蓝衣书生的眼睛猛地一亮,他转过身来,指着人群中说话的那个人。“来,你站出来,好好和我说说这个常久的事迹。”
那人连忙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当着邺城老少爷们的面,把常久的光辉业绩一五一十全都说了一遍,当大家听说常久为了赌钱,气死了爹娘,卖了家里的房产、田地,最后沦落到靠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奶奶满大街要饭养活的时候,看常久的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畜生。
蓝衣书生偏着头,乜斜着看了常久一眼,用大拇指指了指常久的那个同乡,问道:“他说的可都是真的?”
常久尴尬地笑了笑,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
蓝衣书生哈哈笑了起来,此时,他对常久满意到了极致,常久二十左右的年纪不再是缺点,反倒是优点了,这个年纪还嗜赌如命,基本上可以确定常久一辈子就这样了,绝对是一个能够把白薇淹死一遍又一遍的大坑货,到时候,他只需要和大哥一起看白薇是怎么淹死的就可以了。
蓝衣书生一边狂笑着,一边高声喝道:“白薇,你看到了吗?这就是你要的缘分,老天赐给你的天赐良缘,天成佳偶,你还等什么?还不赶快从彩楼上下来,见过你的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