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东西太多,苏清麦拎着两个大大的包裹进来的时候惹来了其他来邮局办事的人侧目。
这小姑娘力气可真大啊,一手拎一个,气都不带喘的。
也只有苏清麦自己知道她进来的时候,两边里面只有棉花,她把东西放在秤上的时候001才将东西放了进去。
“一共是21块6毛3是吧,给。”
“小苏?”
苏清麦刚把钱递过去,就听见李芳喊她,转身看见李芳手里的信封,心下了然。
“芳姐,这是有好消息了?”
李芳一下被苏清麦戳中心事,有些喜形于色道,“嗯,只是没你厉害,上次寄了十来篇,也就被选中三篇。”
李芳摸着手里还热乎着的稿酬,心里万分庆幸当时决定了开始,若当时自己因为怕选不上,钱就打水漂了没迈出那一步,那就错过了这么好一件赚钱的机会。
这可是赚钱的事儿,不好让其他人听见,李芳凑进苏清麦耳边,感谢道,“真的谢谢你,麦麦,等一下我请你吃饭,必须得答应哦。”
苏清麦看着李芳真挚的眼神,能感受到她是真的想谢谢自己,不是那种客套话,也就不客气的同意了。
“好的,不过还是先恭喜芳姐啦!”
“噗呲————,那你以后还有得恭喜的呢!”,李芳已经决定要继续写下去了,手上多攒些钱,就算……就算就算以后回不去城了,嫁人也能有底气些。
“哈哈哈哈哈哈——————”
苏清麦被李芳难得的调皮逗笑了,不过看着眼前对生活充满希望的芳姐,心里感到一阵快慰,有了赚钱门路,芳姐应该就不会再因家里原因而嫁人了吧。
苏清麦在上次李杰和刘玉兰相继出事之后,就让001去看了一下知青院众人的结局。
但因着那本书是为男女主服务的,主要是讲的男女主身边的故事,而知青院大部分人和他们都没什么关系,所以没有具体的表述。
但还是让001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其中有一段男女主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路边夫人的对话里提到了知青院的女知青。
【“哎哟,你说说,那陆家二小子真不是个东西,直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搓磨成什么样子了啊!”
“要我说,也是那女知青命不好,嫁那个那样的玩意儿,而且她肚子还不争气,一年生了三个女儿,这搁谁谁愿意呀?”
“也是,她没给他们老陆家留下香火,也不能怪老二脾气不好。”
“但是你听说没,那女知青娘家人找过来了。”
“这么多年都没人来,怎么就突然过来了?难不成是来给她撑腰的?”
“那倒不清楚,不过这女知青还真是可惜,她都坚持了七八年了,只要再熬个半年,就能等到高考恢复了,就算不能通过高考回城,那国家政策也行啊。”
“还不就是命不好,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那时候她家好像是出了什么事儿,家里急需钱,可这一个小姑娘又有什么办法呢?就把自己嫁了出去,彩礼都给了娘家,是一点都没带回,更别说嫁妆了,啥都没有,就空着一个人进的门。”
“哎呦呦,还真是命不好,一点钱都没带回婆家,也难怪婆家对她不好。”
“是啊。”】
虽然这里面的女知青并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具体说她的情况,但苏清麦直觉就是李芳。
这知青院几个女生,刘玉兰和张春燕绝对不是那种为了家人会牺牲自己的性子,而王晓红,竟然不符合七八年的时间。
只剩下李芳了。
下了乡之后,李芳一直对她都挺好的,如果可以,苏清麦希望她到时可以有不一样的选择。
按苏清麦的推测,李芳娘家人一直没来找她,可能是当时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因为芳姐的那点彩礼而解决,想想也是,彩礼又能有多少呢?
顶天了,两三百块。
而这两三百块就能解决的事儿,苏清麦相信李芳家里不可能周转不过来。
就她目前的观察,李芳家里虽不说是什么大富大贵,但条件肯定也不差,她也曾经听到李芳说他家里有好几个人在厂里上班,而这种家庭,家里的亲戚大约都是在同样的水平,就算借,也不至于说这么一些都没有。
现在李芳有了这样一个赚钱渠道,再加上她也不是那种大手大脚的性子,两年后一定能攒不少。
就算不够,到时若1,000万的任务完成了,她也能资助一点。
就算她也没什么钱,但多多少少也是能借一些的,也许就因为她的一个举动,就能改变李芳的命运呢?
苏清麦以前的想法是尊重他人命运,不要介入他人的因果,但那仅限于那种理不清的人,那种人也许你帮了他,他还觉得你在害他。
可李芳不一样。
而且,基于自己奇特的经历,自己不就是因为叶随云第一世的善举而来的吗?虽然还是不信玄学,但对它保持尊重的态度,也算给自己积功德了。
……
到了国营饭店,李芳让苏清麦想吃什么选什么,但苏清麦怎么可能这么做呢?
她还想着李芳能多攒些钱呢,才不会这么花。
还好今天的小黑板上的两个菜是苦瓜酿肉和外婆菜炒鸡蛋。
她不吃苦瓜。
“就一个外婆菜炒鸡蛋吧,我们一人再来碗面,就可以了。”,苏清麦转头对李芳说道。
李芳怕苏清麦故意给她省钱,不由皱了皱眉,“太少了吧,再加个苦瓜酿肉吧。”
苏清麦立刻做出一副惊恐状,“芳姐!你知道我不吃苦瓜的!”
“可是里面有肉,苦瓜我吃,你吃肉就好了。”,李芳作势就要去点餐才交钱票。
苏清麦赶忙拉住,“芳姐,我真的不吃,那沾上一点苦瓜味儿,我都不吃的。”
这苏清麦倒没说谎,她是真的一点都不吃,实在吃不来,是闻到苦瓜的味道就会哕的那种抗拒。
李芳想了想,好像的确是没见苏清麦夹过苦瓜,而且每次桌上有苦瓜的时候,她都只是啃馍馍,连菜汤都不喝,看来估计是那锅里炒过苦瓜,她觉得有味儿吧。
见此,李芳只好作罢,“行吧,那就不要,你还真是挑,沾点儿味儿,肉都不吃。”
“嘿嘿。”
事实就是这样,苏清麦也没什么好辩解的,傻笑两声,留下挑嘴的印象又怎样,至少目的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