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难以理解的Yellow一词,翻译成中文后倒也感觉别有风味,只是不知道李惟写词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I came along。
(我追随着你的气息。)
“I wrote a song for you。
(为你写下一首歌曲。)
“And all the things you do。
(回想着你的所有举动和笑意。)
“and it was called Yellow。
(并用Yellow为这首歌命名。)
“So then I took my turn。
(我耗尽心力。)
“Oh what a thing to have done。
(用行动表达我的爱意。)
“And it was all Yellow。”
(噢这过程充满不安羞怯和点滴暖意。)
李惟还是没有开口,让公孙励单独演唱这三段主歌,以保证歌曲情绪的完整。
而且公孙励的唱功并不弱,他一边弹着吉他,一边扫过台下前排观众的脸,看到他们都沉浸进演唱中去了。
看来公孙励不会埋没这首歌了。
伴奏开始变化,带动着观众的情绪,告诉所有人,副歌部分要到了。
李惟张嘴,轻哼着为公孙励和声。
“Your skin。
(你的每寸肌肤。)
“Oh yeah' your skin and bones。
(你的每一寸肌肤和骨骼。)
“Turn into somethiiful。
(在我心中都是美好的事物。)
“Do you know? you know I love you so。
(你可知道我已深深爱上了你。)
“You know I love you so。”
(你知道我已深深为你着迷。)
副歌部分,公孙励同样表现的很完美,真假音的切换自然流畅,表现出了不同以往的实力。
他是说唱偶像,之前的作品大都以说唱为主,没有人想到他还有这种水平的唱功。
这已经不比正儿八经的二流歌手差了!
副歌之后,又是规规矩矩,和前奏一模一样的间奏,这让庚桀难受地摇了摇头。
这首歌的编曲实在太简陋了,和李惟以前的音乐完全没有可比性。
放在流行音乐里还行,但放在摇滚里,可能不太行。
他悄悄看了眼观众的表情,发现他们依旧沉浸在其中时,却又不得不承认,这种在业内得分较低的伴奏,在大众那里就很有市场,除非是那种耳朵很挑的听众。
间奏结束,李惟这才开口:
“我纵身跳。
“跳进你的河流。
“一直游到尽头。
“那里多自由。
“我许个愿。
“我许个愿保佑。
“让我的心凝固。
“在最美的时候。”
观众们被耳边突然响起的熟悉的语言突然惊醒,这才发现演唱者换成了李惟。
同曲异词,而且中文歌词的精美程度并不输于英文歌词!甚至相比于英文,它更有诗意。
诗歌一般的歌词听的观众们是如痴如醉,而且李惟的唱功也比公孙励更胜一筹,感情也更细腻。
“情愿,坠落在你手中。
“羽化,成黑夜的彩虹。
“情愿,不再见明媚的天。
“不再见明媚的天。”
副歌歌词实在太美了,让观众们心中不由感叹,论情歌的意境,还得看中文。
而且它的歌词不像有些中文歌一样,容易让人产生母语羞耻。歌词足够内敛,但感情同样丰盈,比较适合华国人的个性。
舞台还在继续,在又一段复制粘贴过来的间奏后,李惟和公孙励同时开口,一人唱中文,一人唱英文,同时传入观众的耳中,竟然没有丝毫违和感。
庚桀倒是觉得这段二重奏不错,为这首歌千篇一律的编排增添了一些层次感,算是提高了它在他心里的一点点评分。
也只是一点点。
等今天的舞台视频发布,估计网上唱衰李惟的声量又要大起来了。
但是,它在大众里的评价应该会很不错——无论国内外。
足够流行、悦耳,它作为一首流行歌,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