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一番思考,叶离成功地说服了自己,决定先去参加喜宴,调查的事情可以稍后再说。
宴席的举办地点位于村委会外的打场上。
打场,是当地对一片宽敞空地的俗称,平日里作为晾晒粮食的地方,也可供村民们举行各种大型集会,村里红白喜事的宴席一般都在这里举办。
此时的打场上已摆满了桌子,女人们正往桌上摆放各种菜。打场的一角还临时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棚下架着几口大锅,正在咕咕咕地往外冒热气。
大婶拉着叶离交完份子钱(每人一百),便找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下,只要他们这桌人到齐了,就能动筷了。
不一会儿,叶离就同大婶熟络了起来。从大婶口中得知,她姓方,是外村人,三十年前远嫁到玉麦村,丈夫姓罗——这是玉麦村的大姓。两人育有一子,生活幸福美满。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十年前的一场山洪,无情地夺走了她丈夫和儿子的生命,只留下她孤身一人。
不过,方婶生性乐观,并未自怨自艾,而是独自一人坚强地撑起了这个家,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转眼间,打场上就坐满了人,饭菜也上齐了。
桌上摆满了各种佳肴,有酸辣猪杂、猪血汤、凉拌猪头肉、脆皮五花肉、红烧猪肘、粉蒸肉……真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杀猪宴,满满一桌菜,几乎都是猪贡献的。
开席后,万旭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脆皮五花肉,再蘸上辣椒面放入嘴里。
“好香!”万旭满足地眯起了眼,赞叹道。
“那当然,这可是杨老三家放养了半年的小香猪,和你们城里的饲料猪完全是两回事,平日里想吃都吃不到呢。”方婶得意道。
叶离深以为然,100块钱的份子钱能吃到这么一桌美食,实在是物超所值。
“新娘新郎来啦!”人群中传来欢呼声。
叶离转头一看,只见刚才在村口抢亲的那位青年,此时正牵着一名女子走进打场,虽然换了一身行头,但叶离还是一眼认出,她就是被青年“抢走”的那名女孩。
一旁的司仪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见七位头戴银花冠的少女鱼贯而出,走到新郎身侧,其中一人手捧酒壶,另外六人各持一个牛角杯,面朝宾客齐声唱道:
“巴嘎拉我给怀吔,切巴酒傲布其拉。 近恩也盏纳买酒,也业喜几达花柴呦。……”[1]
“这是准备敬酒了。”还未等叶离询问,方婶主动解释道。
果然,她们唱到哪桌,那桌的宾客们就要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而新郎更夸张,需要一口气将六个牛角杯中的酒全都喝完。
一旁的万旭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乖乖,新郎也太惨了吧,等把所有宾客都敬完,他不会躺着出去吧?”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刮去!”方婶瞪了万旭一眼,呵斥道,“别乱说话!我们这里的酒度数不高,而且咱们村的男人都是好酒量,不会有问题的。”
“就是!小伙子,大喜的日子别瞎说话。”同桌的一位村民也随声附和
万旭面露尴尬,赶忙闭上嘴巴。
随后,另外几个人也叽里呱啦地说了起来,叶离一句也没听懂,但看他们的神情,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话。
所谓言多必失,叶离也怕自己再聊下去,不小心犯了当地的忌讳,便按捺住内心的好奇,将视线收回,低头专心吃菜。
正当她准备夹一块粉蒸肉尝尝,但肉还未送到嘴边,就听到一阵惊呼,她以为又是什么婚宴节目,抬头一看,却见不远处围了一圈人,很快便听到有人大喊:
“新郎中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