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尔泰心中嗤笑,知道麦莫风是个财迷,真正的财迷!麦莫风的来历整座逻和城谁也不清楚,但是由于麦莫风的灵者战力很强,至今未曾一败,于是乎成功立根。
曾经,麦莫风是他们这些富贵人喜欢的工具人,但如今却成为他们这些富贵人厌恶的小鬼儿。因为麦莫风太贪了,真的是掉进钱眼儿哩!是个超级财迷,他不是鬼迷心窍,而是财迷心窍。
这一次,他们这帮子富贵人打算弄死麦莫风,把麦莫风吃了得连本带利让他都吐出来!
肖尔泰点了点头,幽幽道:“2000金币的大生意,疯子真的舍得放弃吗!”
麦莫风咽了咽口水,摇了摇头,道:“看在金币的面子上,这次就算了!好了,说这次的目标是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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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顿大酒,刚好三分醉的麦莫风踉踉跄跄朝自己的家里走去。麦莫风的家是一座小四合院,他的家里除了他这个一家之主外,还有一个“家人”,一个很难看很难看的小姐姐。
麦莫风的酒量是万杯不醉,他从来不知道喝醉是什么感觉。他并不是真的贪财,而是为了快速赢得合作者的信任,故意伪装出来的人性弱点——这是小姐姐教给的知识。
一个没有弱点的人,完美是他的原罪。为什么?因为这样的人难以掌控,用着不舒心,与其合作心里不踏实。毕竟,世上的俗人多,贤人少。一个人穿金戴银只能证明他家有钱,不能证明其人格有贤,毕竟为富不仁是生态环境,自命其贵是哄人手段。
麦莫风虽是人生,但不是人养,这并不是骂人的话,而是事实,他是母狼养大的,有个母狼妈妈,这是真的,千真万确。
麦莫风的狼崽子生涯持续了三年。四岁时,他的狼妈妈被猎人射杀,他的狼兄弟惨遭屠戮,最终只有他幸免于难,他获得活下去的凭仗因为他是人——外形是人。
离开狼窝之后,麦莫风的苦难日子正式起了开端。猎人给他起名狼孩,卖给马戏团,马戏团的生涯让麦莫风遭遇了人性的洗礼,不是好的温暖,而是恶的骨寒。
麦莫风回归人类社会的第一步是观察,第二步是学习。这期间,他遇到了一个心地善良,身材娇小,十分难看的小女孩,那小女孩赐予他解密人类社会的钥匙,这个钥匙就是文字。
麦莫风终于知道挂在脖子上,十分廉价且脏兮兮的吊坠上的三个字是“麦莫风”,从此以后,他便以麦莫风当姓名。
八岁,麦莫风觉醒灵赋,成为灵者。这原本是改变命运的机会,但落在麦莫风的身上却是开启另一段黑暗旅程的钥匙,因为他成为奴隶中价钱最高的灵奴。灵奴的价钱高,待遇却最苦,经常吃不饱饭,挨饿是应得的待遇,毕竟破坏力越大,用来捆绑的锁链越粗。
麦莫风的灵奴生涯是四年,四年的角斗士生涯让他拥有了高超的灵者战斗技巧,成为耗时最短的钻石角斗士。他待遇不断提升,唯一不变的是身旁的貌寝小姐姐依旧如故。
麦莫风的皮囊成色很不好,这使他无法完成肉身改命这一壮举。他的皮囊是好看门台上不去,难看距离还不短,只能说他拥有一张长相无甚特点,让人记住较难的大众脸。
在貌寝小姐姐——小蓉姐姐的策划下,他们利用假死成功脱身。麦莫风虽然是个下金蛋的母鸡,但母鸡终归是母鸡,死了也就死了,伤心算不上,但心疼避免不了,不过心疼也就是一阵的事儿。
如今麦莫风和他的小蓉姐从清为本洲来到了直是谋洲,来直是谋洲是小蓉的提议,麦莫风没有任何意见,两人就来到了直是谋洲。
此时此刻,整个家里只有麦莫风一人,小蓉已经被他安排在十分安全的地方,他睁着双眼,打着呼噜,等着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