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姆·马伦当即冷冷一笑,“公爵,您不用太过担心,在我看来,这些反叛军,就如同土鸡瓦狗一般,抬手即灭。”
“哦,说来听听?”奥尔曼捻着手指,眼睛微咪,好整以暇道。
“日前我已经派人去侦查黎明蔷薇反叛军的实力。”博姆·马伦淡淡道:
“他们只有不超过五千人的普通军队,包括兰迪·盖文,塞西莉亚·凯伊,这些黎明蔷薇的贼首,一共不到两百名职业者,而其中黄金阶位职业者的数量,甚至还不到十。”
博姆·马伦一脸不屑。
“这简直是肉眼可见的差距,我甚至怀疑这些反叛军能不能再坚持三天时间,或许就自己崩溃了,就连一个伯爵领的高级职业者数量,都跟黎明蔷薇所差无几,他们究竟是怎么坚持到现在的。”
“那些子爵和伯爵都是一群废物,连这种实力的反叛军都无法镇压,趁早滚去吃屎。”
奥尔曼公爵冷哼道,亏他还担心半天,没想到声势浩大的黎明蔷薇反叛军,竟不过是一群一碾就死的蚂蚁。
他当即挥手说道:“马伦,我命你为联军指挥,负责剿灭这群叛军,三天内我要听到好消息。”
“是,公爵。”
博姆·马伦对此信心满满,对于黎明蔷薇反叛军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他甚至觉得召集的联军数量太多了,这不就是小马开大车——一碰就泄了嘛。
三万对五千普通军,优势在我!
三千精锐职业者对二百,直接就是碾压!
战场上的职业者精锐,才是决定战役胜败关键所在,至于那些民兵,不过是一群炮灰。
博姆·马伦觉得根本用不上三天时间,半天就足够。
剿匪就相当于旅游,合法搜刮大量财宝。
因此博姆·马伦当仁不让接下这份差事,不过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开口。
“公爵,有件事不知道当讲还是不当讲。”
弗雷泽·奥尔曼这会儿心情大好,心全放回肚子里去了,眼帘抬也不抬刀,“不碍事,说吧!”
“我经过调查,目前这支黎明蔷薇反叛军的指挥,名为弗雷泽·多兰,似乎是您其中一个儿子。”
“儿子?我什么时候有叫这种名字的儿子!”
听到这话,弗雷泽·奥尔曼脸上现出疑惑表情,又随即摆了摆手道:“我都不知道生了多少个儿子,大概是那些贱民偷的种吧,这种庶出杀了也就杀了,不必在意。”
在弗雷泽公爵的眼里,除了嫡出一脉,那些贱民生出的孩子,同样都是贱民。
并不因为姓氏,而有身份地位上的改变。
所谓贵族,并不因为姓氏尊贵而尊贵,权力才是让人敬畏与害怕的源泉!
……
夜幕下的星空皎洁明亮,一轮月牙挂在穹顶,暮色被无数火把照得四野通明,隔得远远地,便能看到肃穆的驻旗在远处,随着原野上的微风在摇曳。
以博姆·马伦领衔的联军,与黎明蔷薇反抗军遥遥相对,战鼓隆隆,战斗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