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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晴儿叫嚷着肚子饿了,就想找个地方坐下吃个饭先。
环顾一下四周,实在是太多人了,想找到一桌空位,实在是难。
一个跑堂的伙计很有眼力,小跑两步跟了过来,说道:“三位客官,一楼大厅暂时没有空位了。咱们二楼有包间还有一些,不知三位是在一楼稍等一下,还是去二楼包间,包间费用略微会贵一点点。嘿嘿……,不过贵有贵的道理,二楼的客人可以赠送红芍姑娘的签名一份!嘿嘿嘿……!!”
公孙晴儿有些不耐烦,说道:“红芍签名本姑娘还瞧不上,不过你们这菜真是香气扑鼻,把我这肚子都弄饿了。赶紧的,去二楼!不差钱儿!”
跑堂的店小二一听这话,脸上也笑成了一朵花:“好来……!您随我来,二楼贵客三位!”
店小二这一嗓子吸引来不少人的目光。原本大家都在起哄让红芍姑娘再弹一首,没人注意到陈云他们的到来。
不少客人随着店小二的声音看去,不由地呆在了原地,目光停留在拓拔沐雪、公孙晴儿两个女子身上。
要说这两位女子随便挑出一个,都是回头率很高的,属于让人一见之下,忘乎所以的绝世容颜。尤其是拓拔沐雪,眼若星河,仿佛一个眼神就包罗了世间万物,一个动作就足以让众生颠倒。
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两位出尘仙子。
陈云看着那些目光放肆的客人,跟在郡主身边久了,早就知道会是这个样子,他立即回给这些人一个杀气腾腾的眼神。
这是正儿八经的杀手眼神,不知道在战场、在拼杀时吓破了多少人的狗胆。
陈云煞气腾腾,不怒自威,回瞪着那些人。这里的客人哪有什么人经历过杀戮,仅仅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让他们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他们可以招惹的存在。
陈云一边跟着店小二走,一边瞪视四周,但凡与他对视过的客人,都灰溜溜的低下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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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离的红芍姑娘最近的一间包间,近到只有一墙之隔。
这时的红芍姑娘已经不再唱曲儿,处于中场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也就是上午三次,下午三次,晚上两次弹唱。其余时间都是自己休息时间。
毕竟红芍姑娘坐镇传奇酒楼,这个噱头散播出去,就会带来大量的客人,也没有必须一刻不停的弹唱。
一味地付出,不停的唱曲儿,只会使自己掉了身价。
人不是机器,以人为本才是传奇酒楼的理念。
红芍对此安排也算是满意,唯一不满的就是要签名的人着实不少,看着那些拿着自己名字的人大多数是油头粉面的富家公子,她就没来由地觉得恶心。
跑堂的伙计安排陈云三人坐下,去到红芍近前,轻声说道:“红芍姑娘,隔壁来了三位客人,麻烦您再写三张签名吧!”
红芍轻呼一口气,说道:“一开始我还真是想不明白,叶公子为何要我给他们签名。现在……,我明白了,呵呵……,原来我的签名这样好用,竟然会有人为了一个名字多花那些冤枉钱!”
“拿去吧!”红芍在事先裁剪好的红纸上小手一挥写了字,还在签名的后面画了一个简单的芍药图案,对伙计说道。
这个芍药图案也是叶长风教她画的,用叶长风的话说,这个东西叫做简笔画,是为了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拿了签名干些别的勾当。
红芍对此很是佩服。
不得不说,叶公子看上去斯斯文文,心里这些弯弯绕绕的东西倒是知道的不少,像是一个老练的谋士。
红芍心里认为,这叶公子怕是只能用运筹帷幄、高瞻远瞩来形容了。
打发走了跑堂的伙计,红芍拿起面前一张写满了字的纸看了起来。
这是叶长风写的那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红芍反复看了很多遍,依然对这首诗的文采感到震惊。这时唱完一遍,拿起来再去看,心里的体会又加深了不少。
红芍的签名已经送到了隔壁,跑堂的伙计又寻问他们吃点什么菜,之后就下去准备。
拓拔沐雪看着面前的签名,和公孙晴儿笑的前仰后合的样子,嘴角勾勒起浅浅的微笑。
“晴儿妹妹,你笑的小声一点儿,这样子被别人听到了不雅啊!”
公孙晴儿笑罢多时,说道:“这个红芍姑娘签名倒是娟秀,只是……,这个芍药花倒是有趣的很呢!”
陈云喝下去一口酒,发现酒壶里已经见底,就把酒葫芦放在一边,说道:“这副芍药的形象简练生动,可谓是用心良苦……,别出心裁!哈哈哈……哈!”
公孙晴儿看向陈云道:“不愧是我江辙第一歌伎,竟然有这样的心思,我倒想出去认识一下她了!”
陈云:“想去便去!这等奇女子我也想认识一下!”
拓拔沐雪不觉菀儿,说道:“一起去看看吧,我对这首诗的作者很好奇。咱们可以打听一下这首诗是出于何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