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6年2月15日子时,是个夜黑风高之夜,201师二团团长石光明,率领他的团,作为正面攻击的突击团,率先向金敷城山进发。
石光明就是当年在亳州配合刘文秀,杀死谷城县令的小伙伴,他的小名叫石娃,当年杀了县令阮之钿之后,他就跟随刘文秀投了高峻山,在高峻山队伍里,经过百战锤炼,如今已经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先锋团团长了。
没错,201师二团曾被授予先锋团,这是在缅甸战场荣获的称号,现在在个团又要在岛国的土地上驰骋拼杀了。
“团长,这件背心给你穿上。”三营长刘金国手里拿着一见羊皮背心。
刘金国就是当年的二狗,现在已经是上尉营长了,他跟石光明、刘文秀都是从小一起玩的小伙伴。因为石光明的左肋受过伤,受到风寒就疼痛,刘金国是最了解自己兄弟的,所以他为石光明准备了一件羊皮背心。
石光明感激地接过了刘金国递给他的羊皮背心,道:“多谢刘营长,你还记得我的伤痛。”
刘金国道:“团长大人你就别客气了,我是你的兄弟,当然不会忘记你所受的伤痛。”
石光明道:“话不多说了,你赶紧归队吧!”
刘金国道:“二哥你就放心吧,我这飞毛腿,队伍走出多远我都能追上。你还是先把背心穿上,我才放心呀!”
“好,好!我马上穿上。”石光明一边说一边穿上了那件羊皮背心,穿完之后又说道,“暖和,太暖和了。”
刘金国这次放心地向石光明行礼:“我赶部队去了。”
“快去吧!”石光明点点头。
刘金国率领的三营是这次行动中的先锋营,他们营走在全团的最前面,要论行军走夜路,在他们三营,还没有谁能够快过刘金国的。因为经常行军作战的原因,他已经练就出飞毛腿的本领。
告辞了团长之后,刘金国就带领着他的二名侍卫追赶他的部队。
营长是个飞毛腿,他是侍卫也差不到哪里去,夜幕中,三人急急地向前赶路。
三营也并没有走远,过了一道山坡,刘金国就看到了前面的三营队伍的影子,他对自己的队伍是熟悉的,在夜间,只要一看走路的姿势,他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他就是有这个本领,全营六百多人,他基本上都能分辨得出来。
“快走两步,我们已经赶上部队了。”刘金国回头对落在后面的两位侍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