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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当庭翻供

同时,我当事人也表示愿意尽最大所能赔偿受害人的精神、医疗等相关的经济赔偿,并希望和原告达成和解谅解。

林子苏的脑袋炸了一样嗡嗡作响,茜茜差点命都没了,10年?!你们TMD想什么呢??…,林子苏怒目圆睁咬牙切齿,纸都被捏成了一团。林宗南则是眉毛倒立,拳头紧攥,死死地盯着王良金。

法官随即征询公诉方意见,公诉人坚决反对,要求走法院审判程序。同时,代理人袁深重申,根据我的委托人要求,我当事人不要被告一分钱的民事赔偿,只要求法庭重判。

王良金假模假样表示很遗憾,你们会失望的,试图进一步刺激林氏父女的神经,瓦解其理智。

林氏父女瞪了他一眼,公诉人也送了他一个白眼,袁深则发出一声冷笑。很快,庭审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公诉人首先举证,向法庭展示了案发现场勘验的照片以及中心医院的各类就诊及检查单据。

林子苏也是第一次看到,视线瞬间就模糊了,林子茜衣不蔽体,满身血污,昏迷不省人事,冰清玉洁的少女之躯,血肉模糊,无法辨认…

一张张照片就像刀子一样插进林子苏的心脏,她再也绷不住,哇地一声倒向林宗南,林宗南含泪一把抱住女儿。

林子苏又怕影响到法庭,不得不压低了声音恸哭起来。林父红着眼,看着那些照片,心如刀绞,嘴唇控制不住地发抖。

法庭上异常安静,所有人都被这些血淋淋的真实惨照惊呆,辩护席上的被告家属都沉默了。公诉人解说时,也是几度哽咽泪目。

面对这些证据单据,辩护律师罕见地缄默了,随后法官沉重地问被告:“上述公诉人列举的证据,你们是否听清楚了?”四个被告均点头回应“清楚”。

“你们有什么认识?”法官问。

金胜男表示,自己那天确实喝高了,喝断片了,正常清醒情况下绝对不会干这种事。现在看到这些受害人的照片,我很难过,非常痛心,这是我的错,我诚心道歉,也愿意认错,也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希望能减少一些受害人家属的痛苦。

金胜男话锋一转,立马又叫起冤来,可是,法官,青天大老爷,不是我的错,我也不能认啊,不然平白地多坐几年牢,得多冤啊!

其他几个被告也有样学样,惺惺作态地附和“认罪”,明里暗里都在“撇清”主观犯罪的事实。

好一个避重就轻!公诉席上的几个人都盯着被告席,林子苏听到他们这样说,只感到头皮阵阵发麻,不由地突然发出一个冷笑。

这短短的一个小时,承受了一辈子的愤怒,这一刻反而平静了下来,眼睛一闭,任凭眼泪掉了下来。

她深刻意识到,这里是法庭,不是谁嗓门高、谁拳头硬,就能主持正义,必须冷静克制,用铁一样的证据和理智缜密的逻辑语言,逼迫他们的漏洞现行,粉碎他们的谎言。

厘清了情绪,林子苏不再意气用事,重新抖擞了精神迎接战斗。

作为反击,公诉人开始请证人出庭,不能到场的证人以录音的形式作证。

首先是案发现场目击证人——当晚给林子苏打电话的那个女人,警方也争取到了她的口供录音,大意就是:事发当晚,她也在桃苑路公交站等公交车,她等了大约几分钟后,林子茜从一辆公交车下来,然后等待转乘的公交车。

后来目击证人接到老公的电话,因为有些私密的话,不便外人听到,所以就特意走远了接听。十几分钟后,一辆黑色的车突然停到公交站台,下来四个男人朝林子茜走去,什么话没说,上去就直接拽人。

目击证人明确看到,林子茜反抗激烈,期间还听到“放开我”、“救命”的呼喊声,当时公交站台和道路上没有其他人,只有林子茜和目击证人两个。

目击证人也害怕被绑架,四个男人正好没发现她,因此她一直不敢过去。也就是突然之间,林子茜没了反抗,也没了声音,她是被迷晕了,四个男人很快就将她抬进了黑色轿车,然后逃走了。

目击证人回到现场,就看到了林子茜掉落地上的手机,之所以认得那个手机,是因为林子茜下车后一直都拿着手机在发消息,时不时地还发笑。当时捡起手机,手机都还没锁屏,后来打了电话告知了她姐姐,没过多久,警察就到现场。

辩护人当场提出质疑,随即放出了公交站现场的照片和布局示意图,辩称:“大家结合这张照片看下布局图,众所周知,桃苑路是一条老街,道路两边有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是夏天乘凉的好地方。

事发地的公交站也是被梧桐树的枝叶遮盖,白天尚且阴沉沉不见阳光,到了晚上,即便路灯亮着,树叶也会遮挡大部分路灯的光线。

就算只隔了两三米都会影响视线的清晰度,更何况目击证人当时正站在梧桐树附近接电话,相隔事故点有六七米远,而且还有公交广告牌遮挡。

我们在现场做过沙盘推演,目击证人所站的位置,在晚上那个时间点,根本看不清站台发生的事,而且当时目击证人为了避免被发现,只能藏在梧桐树后面。因为她只要一露脸就会被发现。

至于现场发出的声音,她既然都没有亲眼看到,又怎么会知道发声的一定是受害人,万一是远处小餐馆里的声音呢?!由此,我们推定,目击证人产生误判、错觉的概率极高,因此她的证言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时,被告金胜男举手要求发言,被准许,他也附和王良金,坚称是林子茜主动拦车、主动上车,没有发生争执和拉扯,更没有迷晕,认为目击证人一定是看错了,听错了!

公诉人不紧不慢,又分别请出了林美静和一个随同办案的民警,林子苏也被提问,都证实曾在交管处看到了案发公交站附近的监控视频。

三人均证实,受害人等待公交车的过程中,一直清醒,没有站立不稳的情况,几个被告在绑架受害人的过程中,受害人有过一分多钟的激烈反抗。后来是被视频中的被告金胜男捂嘴后才失去反抗能力,而后就被几个被告抬上的车。

三人这一证言,再次证实了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几个被告是蓄意预谋、主观犯罪的事实。

但遗憾的是,法官询问该证据时,公诉人只能如实回答——该视频在案发两个星期后“丢失”。

林子苏对此一直都十分懊恼,这是她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也会怀疑它是否真的不存在了。

但她怎么都想不明白,明明办案民警调阅过,可是为什么如此关键的证据却会丢失,还是在公安的眼皮子底下丢失,令人十分不可置信。

林子苏也不能不怀疑有更大黑手的存在,大到可以在公安的地盘销毁证据,可是这个人到底是谁?

难道是第一个侵害茜茜的凶手——为了不被牵连才急于销毁证据?如果是这样,这个人恐怕就不只是凶手这么简单,也许还有更大的案子!

当然,这是袁深和王芬做的分析,但很可惜都是推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证,现下只能先将这四人绳之以法,再慢慢查那个凶手!这是王芬和袁深的推测。

袁深从知道这个“证据”,就做了大量走访和调查,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说服了交管处的这个王姓工作人员出庭作证。

正因监控视频的离奇消失,让袁深更加坚信这个案子有人为干预的痕迹,因而有了上面的推测。

公诉人也曾再三向警方询问求证,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均表示没见过那个监控视频。

起初公诉人极为反对在庭审时以人代物的方式进行举证,因为这会让辩护律师抓到破绽进行更猛烈的攻击。

但从证据链的完整性上来说,“监控视频”确实又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没有实物证据,但视频的目击证人也不是不可,因此公诉方最后还是同意了受害人家属的诉求。

果不出所料,王良金抓住这一证据的缺失,展开了疯狂的攻击。王良金坚定认为,这个所谓的监控视频,根本不存在。

所谓的“丢失”,无人证实,很难说不是公诉方的凭空捏造,设置这样一个“假说”,只是为了“佐证”目击证人疑点重重的证言。

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王良金还调出了中心医院的初诊报告,该报告上没有任何关于受害者中迷药的诊断记录。

于是,公诉人请出了专业检测机构的专家进行中迷药的专业解读,专家表示,初诊报告没有中迷药的诊断记录,但并不能排除受害人没中迷药,因为有的迷药药效只有几个小时。

受害者送到医院时,已经是十几个小时后了,如果受害人被用的迷药药效只有几个小时,那么就很难诊断到症状。

而且这么大面积的下体损害和撕裂,不要说才刚成年的少女,就是一个成年男性也难以承受,如果没有迷药的麻醉作用,就算是喝醉酒,受害人也会因巨大的重伤而当场痛死过去,根本不可能有救的机会。

公诉人请出办案民警出庭作证并询问,民警表示,现场勘查时,曾对地面的车胎、足迹等进行勘验,确认有明显人脚印的挣扎痕迹。

王良金便问,可有勘察记录或证据。该民警回道,当时明确记录在案了,照片也做了编号入库,但是后来这条勘查记录和照片就没有了。

王良金阴笑了一声,揪住这个漏洞,便提出质疑:关键监控视频丢失,关键的现场勘查记录和照片丢失,所以你怀疑警方在徇私舞弊?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证据缺失疑点重重,公诉人怎么没搞清楚,就申请开庭审理了呢?难道公诉人和警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才急于结案?!

当即转头就向法官说道:“审判长,公诉人的证据、证言无法相互印证,且自相矛盾,不能作为待证事实!”

王良金的说法,立即遭到袁深的驳斥,认为能接触到这些关键证据的,不是只有警方,辩方也可以。四个被告当庭改口供,为什么?不就是因为有人跟他们通风报信,告诉了他们监控视频和警方现场勘验的记录和证据丢失吗?

四个被告羁押期间,任何人不能探视,只有辩护人可以和他们接触,那么,是谁在教唆、指使和通风报信,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

辩护人的问题,也正是我想问的,辩护人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这些关键证据到底是怎么丢的?

虽然明知道袁深的反驳违反法庭辩论规则,但还是把王良金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可是一道送命题,别辩护不成还把自己送进监狱。

这当口他也是反应相当敏捷,当即向法官表达强烈抗议,“审判长,我反对!我抗议!公诉方是在忘加指控,毫无根据!”

法官也立即出言警告,要求代理人注意言辞,发言必须基于切实的证据证言!袁深目的达到了,这个警告也已经无关紧要了,其中事理已有立判,无须再多赘言。

为了印证监控视频的真实存在,公诉人又分别对林美静、交管处工作人员和欧阳洋进行了询问,林子苏因监控视频提到的“手表”,成为一大关键。

它是林子苏认定上司俞琳徽参与其中的重要线索,也是因为林子苏提供的这一线索,警方才在第一时间展开了对俞琳徽的调查。

随后公诉人向法庭播放了俞琳徽的口供,口供时间正是6月12号(案发在凌晨,对俞琳徽的询问在当天下午),和口供笔录一起呈堂的,还有警方采集的俞琳徽腕表的图片和信息。

只是俞琳徽拒绝出庭作证。

正因这个线索,导致林子苏到公司把俞琳徽暴打一顿的事,虽然后来经公安局调查,排除了俞琳徽的嫌疑,但至今林子苏对俞琳徽的怀疑仍无法释怀。

林子苏的“警方对俞琳徽的调查因监控视频中发现腕表而起”这一说法,得到了林美静和民警的证言印证。林子苏暴打俞琳徽的事,则得到证人欧阳洋的证实。

王良金立即展开了对林子苏的质询,表示按照你说的,你观看监控视频是6月12日凌晨3点多,但你打俞琳徽是7月11号,距离你看监控视频都快1个月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你是因为那块表打的俞琳徽,为什么不是第二天,而是28天后?可见你打俞琳徽并不是因为表,而是因为别的事。

于是,林子茜入院后的管床护士范新月作为证人被请出庭,通过王良金的问询,范新月说了另一个说法,7月11号上午,她在给林子茜做例行检查时,听到了林子茜的男朋友邵小帅和姐姐林子苏的谈话,邵小帅告诉林子苏他收到了一个匿名优盘,给他送优盘的人,告诉他,里面是案发现场目击证人拍的照片。

随后,下午林子苏就来护士站告诉她,自己有事要出去一趟,嘱咐护士帮忙照看林子茜。等再回来,身上就挂了彩,还是我帮她处理的伤口。

王良金转头就问林子苏,所以,你打俞琳徽,并不是因为监控视频看到的表,而是那个匿名举报者优盘里的照片。是不是?

林子苏张口结舌了几秒,但她到底参加过辩论大赛,脑子反应极快,辩称:“就是因为看了监控视频里的那块表,从那时起就种下了俞琳徽涉案的怀疑种子。

我不相信警察对俞琳徽的调查结论,因为我和俞琳徽长期共事,她对我的成见根深蒂固,我坚信她一定就是案件的真凶。

所以那段时间,一直以俞琳徽为前提,展开证据收集,才有了那个匿名优盘。匿名优盘只是个导火索。之所以没有在看到视频的第一时间去打俞琳徽,是因为妹妹伤重生死不明,

后来妹妹虽然清醒,但心理不稳定,一直有自杀倾向,我不敢和家人说,我一个人要照顾妹妹,还要配合警方做调查,根本不能分心,我只能先照顾和稳定好妹妹,那时候再大的事都没有妹妹大。”

“这是你的借口,警察都下了结论,你不可能不相信——”

“王律师,冒昧问您一句,你有兄弟姐妹吗?”林子苏打断他的发难。

王良金一时没反应过来,嗯了一声表示疑问,林子苏没等他回答,立即讥讽道:“我知道,你有个女儿,我想问你,如果你的女儿被这四个人轮奸了,子宫没了,躺在医院里,生死不明,那么请问,你是去报复凶手,还是先照顾女儿呢?”

王良金听到她诅咒自己女儿有点恼了,他的女儿也才五岁,便要插话反击,可林子苏当即提高了声量,压制他道:

“我想,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就一定会先照顾亲人,当然,除了王律师你这种只认钱不认人麻木不仁的冷血动物,因为你根本没有共情的能力,你用吃人血馒头的钱养着你的女儿,这是你女儿的耻辱!”

素来人称“毒舌”之称的王良金竟是被林子苏怼得哑口无言,这要是公诉人或对手律师让他下不来台,他也认了,可偏偏是一个素人——且还是个乳臭未干的丫头片子。

这简直就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大耻辱,恼羞成怒之际便要向法官提出抗议,可林子苏已经闭嘴不言,让他的恼火无处发泄。

袁深抬头看了一眼林子苏,露出赞许的眼神,要不是有法庭纪律要求,他都想为这个小丫头拍手叫好了。公诉人也颇是刮目相看。

只有林宗南平静如常,他可是领教过这个女儿嘴巴的“厉害”,从小她的脑子和嘴巴都快于常人,不顶嘴则罢,只要顶嘴,每次都能把他这个爹气到半死,还让人哑口无言,这也是爷爷喜欢她的原因。

不料,今日这张“毒嘴”还派上大用场了,简直大快人心!

预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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