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查出来了。”辰仙淡淡道,却又觉得这般肯定有些悬,又加一句,“大概。”
“哦?那种飞檐走壁,临危不乱的小家伙是哪里出来的怪物?”明仙好奇心上来,将手中茶杯‘叩’一声放在桌上,端坐着看向辰仙。
“大概是无常阁。”辰仙道,回忆起唐凌脖颈上的封印,“她将后颈封印处涂上了什么盖住标记的脂粉,而且黑色的资质这世上并不多见。”
“啊。”明仙点点头,“无常阁出来的家伙啊,也难怪。不过这要是让仙主知道了……”
“定会有人拿这事说什么……唉,也罢,帮她瞒一瞒。仙界也有收留无常阁出逃弟子的先例,再收一个应该也不过分吧?”辰仙说着,少见地露出沉思的模样。
“这样的话,唐凌的事可以暂时不管。”明仙撑起脑袋,把玩手上的头发,“那林小鱼是唐凌邻居的话不也是假的喽?”
“这事不好说,仙主都没说她如何,我们又急什么。”从袖中掏出明仙的令牌,将它交给明仙,“林小鱼那副天真的模样也不像是装的,她与唐凌就先观察观察,有什么奇怪之处再说吧?”
“好。”明仙收下令牌,目送辰仙离去。
……
“呼,呼……”
等到唐凌气喘吁吁地冲到边界处,才想起忘记看辰仙的枪法是什么样了。
她也明白为何辰仙要大费周章地帮自己疗伤,离新生选拔不到几天,现在受伤,选拔就更加艰难险阻。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只好先回到宿舍去问问齐次宝他们。
说到枪,乃百兵之王或者又称百兵之贼。枪身长,而范围广;速度快,又善于变化,往往能使人防不胜防。
对于唐凌来说,枪是用来攻击的,而剑是用来防御的。
下节课要好好看看辰仙的枪法才好。唐凌暗暗下决心,灵力不如别人,至少也要将枪法剑术练到最强,否则也太过丢人了。
……
“次宝哥,你看这里,怎么有血迹啊!”叶狗蛋指着唐凌抽屉之间的缝隙,惊奇地叫来齐次宝。
显然唐凌将血衣塞进抽屉也不是一个明确的选择。
血衣靠抽屉边缘,唐凌关上时,抽屉滑轨处不巧夹上了一块衣摆,血就从缝隙间参透。
齐次宝看到血迹也有些心慌,犹豫再三,还是打开了唐凌书桌的抽屉。
于是,那件被鲜血染红的白衣就这样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衣服是唐凌最常穿的那件,只是腰部以下破损不堪,还都是鲜血,看得齐次宝、叶狗蛋这种血都没见过多少的人心惊胆战。
“次宝兄,唐凌这是受了重伤?”叶狗蛋回忆起刚才唐凌的样子有些心慌,想来想去最后还臆想到唐凌忍耐痛苦的表情和弯腰护着腹部的动作。
“她果真受了伤,为什么不告诉俺们,是谁伤了她?”齐次宝看着这抽屉里的血迹,也是心急如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