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在世上,想要换一条路走,总要付出一些代价。
譬如那时,当越凌风选择捏碎那只耳环,跟那个素不相识的女子离开,她就知道她总要付出些什么,为对方做一些事。
否则的话,她凭什么选择她呢?
万顷湖面上水波荡漾,摇碎了月影。
小船上的风铃轻响,有人跪坐船头,将修长白皙的手探入湖中,感受那阵清凉。
“小姐。”
侍书轻声唤她。
回头望,清丽的少女悄然凑近她身边,发髻上的簪子随其动作颤动,垂下的几缕珠串交织,碰撞出好听的声音。
越凌风伸出手,温柔地为侍书打理着发饰。
“小姐......”
侍书为她的动作感到不太自在,又有些开心。
放下手,越凌风问:“怎么了?”
纵使已离开京城,抛去了小姐和婢女的身份,可侍书还是习惯叫她小姐,总也改不过来。
回头确认船舫里的人没有出来的意思,侍书压低声音,怯怯地问:
“小姐,你说,白小姐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儿啊?”
那日离京,她们被白朕带往某处偏僻之地,寻了客栈休整三日,便于今夜领着二人上了这船,也未告知去往何处。
越凌风心里或有思量,却自觉只是些不确定的猜测,怕说出来白白惹地侍书忧虑,就将其藏于心底,只安慰侍书:
“我也不知,只是白小姐是你我二人的救命恩人,我们身上也没什么值得人家贪图的,人家总不至于害我们。”
她没说出口的是,虽不至于谋财害命,可若要她二人为其做些什么,就不一定了。
只是这吓小孩的话,她总不至于说出口。
听了越凌风的话,侍书静静地依偎在她身旁,道:“嗯嗯,小姐说得是。”
她自小便觉得自家小姐是天下顶顶聪慧、顶顶善良的人,越凌风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总之,她家小姐不会害她。
更何况——
侍书微笑着,语气里满是濡慕与依恋:“我只要和小姐在一起就好啦。”
越凌风轻笑一声,伸手点她的额头:“你呀。”
微风轻拂,吹皱了水面。
“我只要和小姐在一起就好啦”
女孩轻快地声音入耳,白朕手上的动作一顿。
她一手挽住袖口,一手执壶,拇指抵住壶盖,手腕稍向内倾斜,茶水倾泻而出,杯盏内盛满了碧色的湖。
3453歪了歪脑袋,学着人类的模样低头品茗。
在白朕这里,它一直拥有和人类一样的待遇。
白朕回忆起在世界线里所见关于侍书的命运,想起这个小姑娘在剧情里也说过要一直待在她家小姐身边的话。
“我自幼和小姐一同长大,才不要和小姐分开呢。”
“那你以后嫁人怎么办?”
“我不想嫁人,我只想一直待在小姐身边。我呀,只要和小姐一直在一起就好啦。”
可惜,她没能和她的小姐一直在一起。
乱世里,人命如草芥。
神魔脚下,皆为白沙黑土。
在神女与魔王的某一次争吵中,魔王屠尽了那座城,堆积如山的尸体里,有一具是她的。
高高堆起的、沙丁鱼罐头般的尸体堆里,有几具是有名字的?又有几具是能被人记住名字的?
神女与魔王的爱情里,凡人从未出现过名字。
有人还记得她,为她流过泪,已是莫大的欢喜。
小船轻荡,载着几人前行。
随着小船的前进,越凌风和侍书逐渐瞧见了远处的点点灯火。
近岸,方觉目的地的热闹喧嚣。
白朕率先上了岸,怀里抱着黄澄澄的母鸡,对二人道:“跟上。”
狐火流萤照山野,等人高的灰狼似人直立,仅用后肢力量支撑着身体,其中一只灰狼眼尖,见了白朕,精明的眼里透出笑意,主动迎上前道:
“白小姐!您来啦。”
注意到白朕身后的两人,狼妖热情地道:“这两位是您的朋友吧?还是第一次见您带朋友来。”
他自然看得出眼前几人皆为凡人,可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就是全貌。
毕竟这地儿,可不是身无长物的凡人找得到的,更别提领头的白朕——她是弥月城的常客了。
而在这十几年里,狼妖每次见她,她都维持着如今的模样,岁月在看似凡人的女子身上流逝,未留下半点痕迹。
若说这是凡人,他是不信的。
而白朕带来的人,他自然不敢轻视。
狼妖的眼神落在二人身上,越凌风和侍书止不住地心惊肉跳,生怕这精怪暴起伤人。
凡人虽知仙人与精怪的存在,亲眼见证的却寥寥无几。
而今见此情景,不免生惧。若非白朕还镇定地站在她们身前与那精怪交谈,只怕她们此时早已逃离此地。
白朕礼貌地笑笑:“是呢。听闻碧落阁此次会挂出不少好物,我带两位朋友来,挑几件合眼缘的。”
说着,她将一钱袋递给了狼妖。
感受到爪上沉甸甸的重量,狼妖脸上的笑容愈发热络。
“那预祝您和您的两位朋友觅得好物。”
他侧过身,让出了通往前方热闹小城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