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上,圣上之前便提起过商鞅、韩非子等法家之人,今日又实行此等严刑峻法,需知暴秦便是行严刑峻法而不行仁义,二世而亡。今圣上恢复实施剥皮实草这等酷刑,令文武百官人人自危,恐非江山社稷之福。”
房壮丽这位老臣再次站了出来。
本来他对皇帝建立南、北都察院且将南、北都察院交给李邦华、袁可立二人执掌还十分欣慰,以为参倒魏忠贤是指日可待。只是今日魏忠贤及其党羽虽被迅雷不及掩耳的打入诏狱,皇帝却也将仅次于阁老的几位尚书、前尚书、巡抚督臣打入诏狱,更恢复实行太祖的剥皮实草,令他这欣慰立时荡然无存,只剩下寒意与担心。
“不贪不腐,有何自危?海瑞会自危吗?诸位爱卿,你们说说,海瑞是不是清官?海瑞会怕严刑峻法吗?会怕这剥皮实草吗?你们为什么怕?”面对房壮丽的论调,王战大巧若拙,直接甩出了硬邦邦的海刚峰。
“呃......”
房壮丽一时语塞。
“若海瑞是清廉的,那其他的县令是清廉的吗?他们的日子为什么和海瑞过的不一样?他们的日子为什么那么富足?”王战并没有等着房壮丽回答,接着对着群臣问出难以回答的问题。
群臣自然与房壮丽一样难言:海瑞?那过的是什么日子?哪个官员甘心过他那种日子?即使是小吏、衙役也没人愿意——那是为老娘买二斤猪肉就能惊动天下的日子。
关于海瑞买二斤猪肉,“市肉二斤”,后世有人强辩为何一定是为老娘买二斤猪肉,为何就不能是更贵一些的牛肉?其实这个判断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明了:此时是绝对禁止滥杀牛马的,农耕社会,牛是耕田的主力,一头牛耕田的效率远超人力,至少相当于五个壮汉,故擅杀者重罪。大明律:凡故杀他人马牛,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而且不仅仅是此时。作为农耕文明,华夏历史上的历朝政权也是一直禁止杀牛的,《礼记.曲礼》载,“诸侯无故不杀牛”;秦律规定,在牛马经过的路上设置陷阱,即使未造成伤害也要受到处罚。汉朝时杀牛要偿命,《汉书.龚遂传》载,“禁私杀牛马,牛用耕田,有宰食者,杀无赦”,汉律明确“盗窃耕牛与杀同罪”;唐朝《减用牲牢诏》,除祭祀天地和祖先可以用牛,其他的祭祀只能用猪和羊,以此措施来保护作为耕田主力的牛、振兴农事,《唐律疏议》将杀耕牛与“谋反”、“忤逆”等罪一同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宋朝《宋刑统》规定:“杀牛马者,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伤害牛马者“首处死,从减一等”。
甚至直到彼世的二十世纪中叶的一九五五年也还有规定:禁止任何机关和农民私自宰杀耕牛。
所以,古代说买肉,如果不特别说明,买的就必定是猪肉。就算有极少量的官府允许宰杀售卖的牛肉,也比猪肉昂贵得多。海瑞这样一个律己堪称严格到了严酷程度的清官,怎么会违反国法、违反农耕社会的千年常情、百姓共识去吃牛肉而且是更昂贵的牛肉?根本不可能。除非海瑞是个伪君子,清廉律己的名声是假的。
而海瑞买了二斤猪肉给老娘过生日就能惊动天下,可见平时过的是什么日子。天下有几个人能忍受跟他一样的日子?
“圣上,此法终究太过酷烈不仁,大失宽和。”半晌后,在同僚的沉默中,房壮丽没有正面回答关于海瑞的问题,而是将矛头对准酷烈不仁。
“非是朕不宽和,是特权权贵、贪官污吏对穷老百姓太不宽和、是偷逃税赋的特权士绅富户对穷老百姓太不宽和,太苛刻、太贪婪。都说开国之初可以大刀阔斧,立国之后治天下则宜温和,可这温和的结果是什么?自打土木堡之变后,剥皮实草名存实亡,结果是官吏尸位素餐、贪赃枉法,结果是偷逃赋税之举凌驾于国法之上、成为了一项长久的特权,特权横行、民不聊生,国朝税赋大量流失。百多年下来,大曌已病入膏肓,面对一个小小的东奴居然被打得屁滚尿流,十年不胜,辽东尽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