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镜男有些为难,可转念一想,在老板家的饭店吃饭,多一个人也无所谓,于是点头答应。
钱光明邀请温宛吃饭,还是他儿子在饭桌上无意间说过的话引起他的重视。
虽然他没念过几天书,可天生有敏锐的商业头脑。
他从卖豆腐起家,对街头出现的任何新鲜事物都感兴趣,最近两个月,庄南的街头似乎刮起不一样的风。
先是温宛弄的海鲜烧烤,打破了老百姓以往的消费观念,以为烧烤就只有新疆的羊肉串。
温宛的烧烤摊只做了二十多天,可利润他私下里也算过,完全就是暴利。
没等他研究明白温宛的烧烤酱料汁儿,她又弄出辣条这种风靡整个县城的小食品,大人孩子都喜欢吃。
最近几天他儿子回家提得最多的人就是温宛和6君,虽然钱光明是个没有文化的大老粗,但是他有敏锐的商业头脑,觉得温宛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想趁她翅膀未硬招到麾下,如果温宛不同意,那就趁她弱小时,一刀砍下,免得后祸无穷。
温宛两人被带到二楼的一间包房,钱光明并不在里面。
“你们先等着,有事喊外面的服务员。”
等墨镜男离开,6君迫不及待的站起来,看似随意的打量房间,实则在寻找窃听器之类的东西。
温宛有随身带纸笔的习惯,见6君警觉,越是掏出笔在纸上跟他交流。
“你怀疑钱土鳖在偷听?”
“也许吧,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