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的逃跑姿态显得狼狈又可笑,仿佛被惊扰的老鼠一般,慌不择路地逃窜起来。
“谢谢你,美女!”
孙军刚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些尴尬和失落。原本想对程小宇表达由衷的感谢,却没想到对方已经转身离去。
他望着程小宇渐行远的背影,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既有感激也有遗憾。
而程小宇则继续朝着不死城前进,这座神秘的城市给人一种阴森诡异的感觉,同时也透露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吸引力。
当他踏入城中时,发现这里的街道异常干净整洁,仿佛有专人打扫一般。
更让人惊讶的是,城中的恶鬼们竟然身着与人类世界相似的服装,如果不看他们那灰白色的面容以及阴冷的气息,会让人误以为自己置身于人类社会中。
“人类,欢迎来到不死城。这里可是天狼帮的地盘?不想死的话,就老老实实地按照上面的规定去做。帮主是一个很好的人,无论人和鬼只要按照。他从来不会为难任何人!”
一个脸色惨白的老人颤颤悠悠地走过来,老人缓缓地来到程小宇面前,从怀中掏出一张泛黄的纸张,递给了程小宇。
“这个规定,对我没有任何用!”程小宇把那张纸重新塞回老人手中,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鄙夷,仿佛那张纸是什么肮脏之物。的确这张纸对他来说毫无用处,简直是一无所用。
“年轻人,帮主的能力可以轻易杀死你!没有人可以对付他,你也是一样的!”
程小宇一笑置之,随即走进“不死城”的商业街。
商业街以其繁华和不夜城的名声而闻名,高楼大厦林立,霓虹灯闪烁,车水马龙,鬼潮涌动。
程小宇穿梭在鬼群中,感受着这座城市的活力与喧嚣。它来到了一家KTV,这里装饰豪华,音乐声震耳欲聋,鬼怪在这里尽情释放着自己的情感。
“人类怎么敢来不死城的鬼怪KTV,怎么,美女你不知道这座城市的规定吗?”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穿着流里流气的恶鬼缓缓走来,头上的黄毛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它身着一件破旧的皮夹克,上面布满了各种金属铆钉,仿佛在无声地宣告着他的不羁与叛逆。步伐不紧不慢,似乎在享受着程小宇的恐惧和害怕。
程小宇的背后,十几个穿着同样黑色皮夹克的鬼混混悄无声息地围了上来,动作整齐划一,仿佛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你是说我,还是你们呀!”程小宇面对众多鬼混混,毫不掩饰心中的狂妄之意,肆无忌惮地讥讽地笑了起来。
犹如深井一般幽静冷厉的眼睛里,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厉色,随时可以将这些不怕死的家伙顺手抹杀。
“想死!”那个鬼混混刚刚张开嘴,准备说出挑衅的话语,程小宇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中的高脚杯猛地塞进了它的嘴里。
玻璃杯的边缘划破了混混的嘴唇,鲜血瞬间染红了高脚杯的杯口。
程小宇的右拳紧随其后,带着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连同高脚杯的碎片一起,狠狠地击中了混混的下巴。
这一拳力道十足,混混的身体被这股力量带得向后飞去,撞破了酒吧的玻璃门,跌进了外面的夜色之中。
酒吧内顿时一片混乱,其他鬼混混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所有人面面相觑,一时间竟不知所措。
“滚!”程小宇如同掌控全场的王者,气定神闲地拿起旁边的高脚杯轻声说道。
其声音虽不大,却仿佛具有震慑人心的魔力,众多混鬼混被吓得如惊弓之鸟般,连忙屁滚尿流地回到各自的位置上,一个个噤若寒蝉,连一句话都不敢说,生怕惹恼了眼前这位“瘟神”。
“一杯威士忌”程小宇轻轻地抿了一口那杯威士忌,宛如品味着世间最珍贵的琼浆玉液。转瞬间如鬼魅般离开了这家 KTV,仿佛这里是令他厌恶的炼狱。
此刻,外面下起了血红色的鲜雪,如猩红的蔷薇花瓣般纷纷扬扬地洒落。无数的雪花像凌厉的箭矢,打在程小宇身上,带来刺骨的寒冷。
那鲜红色的雪花,仿佛是地狱中燃烧的火焰,让所有恶鬼都感到无比的恐惧,而程小宇却对这一切毫无感觉,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程小宇走进一家酒店,酒店的外观已经斑驳,岁月的痕迹在墙壁上留下了印记,仿佛给客人诉说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酒店的入口处,两扇巨大的铁门对半掩着,门上的风铃在风中轻轻摇晃,发出沉闷的响声,欢迎着客人。
门厅内昏暗的灯光下,可以隐约看到一张破旧的前台,上面布满了灰尘,一个女人瑟瑟发抖地站在那里。
墙壁上挂着一些褪色的画作,画中的人物表情怪异,眼神空洞,仿佛在注视着每一个进入的客人。
酒店的角落还有一架钢琴,琴键上覆盖着厚厚的灰尘,仿佛在等待着一个音乐家来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