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行前赫克利斯将一头领主奴仆派给卡洛斯当保镖,变相的向血狼部落展示卡洛斯的重要,也是想让苍蓝感受到他对这次合作的重视。
至于卡洛斯心里认为的报复想法,赫克利斯自认从没这样想过。
伊丽莎在卡洛斯离开后安静了一段时间,但她天生性格跳脱,每过两天就跟少年比蒙熟悉起来,渐渐知道草原人虽然蛮荒未开,却也是活生生的人,虽然抢劫商道但并不是吃人族,此外赫克利斯也私下授意几个年轻人跟比蒙搞好关系,问清楚丰裕草原上的情况。
很快,跟队伍混熟了的比蒙让车队的行进速度加快了很多,作为从小就在丰裕大草原四处游牧和战斗的土著,比蒙当然知道哪里是捷径,哪里能避开草原部落,原本应该波折不断得到旅程在比蒙的引导下平安度过,12月23日终于离开广袤的草原,进入野蛮高地。
草原的地势已经很高了,但进入野蛮高地之后车队还在继续爬上坡。映入众人眼帘的是辽阔而陡峭的坡地。
“不是吧,我们难道要一直爬到尽头才行?”第一次离开草原比蒙吃惊道。
只见天际的黑色线条遒劲粗犷,那是连绵不断的山脉,也是高地顶峰。从他们所在地方出发想要登顶,没有七八天时间是绝无可能的。
而且这里极为古怪,极目远眺,视线中充斥的是遍地的墨色。不仅地面是黑的,就连树林、草地和花草也都呈现一种深沉的墨绿,看着非常不对劲。
如果不是知道巫师会走过多次,赫克利斯还以为自己闯入某处遗迹了呢。
伊丽莎摇头说:“不用,再往上走一段就会有一条斜向左延伸的岔路,只要翻过这个坡就好了,再有半天时间就能到奥莱城了。嘿,你肯定从来没去过大城市吧!这次带你好好见见世面。”
比蒙虽然眼里放光,嘴里却不肯服输,叫道:“城市光大有什么用,如果没有能力守护子民,还不是一块任人宰割的肥肉!如果不是野蛮高地阻隔,你说的那座什么城市肯定早就被我们部落抢光了。”
伊丽莎听了很是生气,骂道:“抢抢抢,你们就知道抢东西,草原人真坏,不理你了,哼!”
说完就气冲冲离开。
其他人听了,眼神也逐渐变得不善起来。
比蒙挠了挠头,不明白伊丽莎为什么突然恼羞成怒。在他的认知里,看见好东西就去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自己没有还不去抢,这不是傻子吗?
疑惑不解的比蒙扭头看见坐在车辕上自己赶车的赫克利斯,这位大叔俱备非常奇妙的亲和力,让他不由自主想要亲近,于是拨动缰绳靠了过去,问道:“大叔,她这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骂人?”
赫克利斯呵呵一笑,道:“可能是恼羞成怒吧。”
“恼羞成怒?这是什么意思?”比蒙挠了挠头,“你们森林人的语言真复杂。”
赫克利斯笑道:“意思就是说,虽然她认为你说的是对的,但却不愿意承认,所以就找个借口发脾气结束这个话题,免得越说越丢脸。”
比蒙嘿嘿一笑,有些自得道:“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嘛。大城市有什么了不起的!”
赫克利斯闲来无事,便跟他随便聊聊:“部落和城市的差异只是因为两个民族生存方式的不同而已,确实没什么了不起的,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人类城市也是一个大部落。但它们和草原部落的差异就在于城市不会轻易迁移,只要不被毁灭就千百年都在那里。”
比蒙毫不在意道:“这有什么用?”
赫克利斯呵呵一笑,说:“当然有用了,而且非常重要。你想想,你们部落会为了寻找丰美的水草到处迁移,几乎一生都在奔波,除了放牧和战斗,是不是都没时间干别的?”
比蒙思索片刻点点头。
“不进行思考和创造,文明要怎么发展呢?”见他不懂,赫克利斯又问,“那你知道你们部落的历史吗?”
比蒙摇了摇头,他从小就开始修炼斗气,整天都是训练,等长到十三四岁,就开始学习战斗、杀人……哪有时间去学什么历史,部落里,只有萨满才会去学这些,其他人都在为了生存而努力,为了明天的食物而奋斗,他虽然不用为食物发愁,但比蒙作为血鸣的儿子,肩负的责任和期盼比其他人更加沉重,几乎一整天都在修炼。
因此他说:“这是萨满们才要学习这些,我们不用,骑士只需要会战斗,会杀人就行了。”
赫克利斯无言以对。确实,萨满才是部落的主宰,他们才需要学习这些祖辈文化保证部落传承,骑士只需要会战斗、会杀人就行了。想了想,他才说:“你说得对。让我们言归正传,城市的优点在于,无数的人来来往往,远近周边的食物、财富和文化也因此不断汇聚,财富的流通,文化的碰撞,让这座城市得以不断壮大,直至某天终于发生蜕变,获得更强更长的生命力。这些都是逐水草而居的草原部落永远没办法做到的,游牧文明也永远达不到农耕文明的高度。你去了奥莱城就能感受到了,那座城市可不是你们说抢就能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