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沐芳家和农场还隔着一段距离,不过也就十来分钟的路程,走着就到了。 推开大门走进院子里,首先过来迎接他们的,是家里的一条大黑狗,名字叫做钉耙。性格比较温顺,即便是见到陌生人,也一声都没叫,直冲着他们摇尾巴。 接着,是一只灰色的兔子,蹦哒到吴沐琳脚边后,叼起旁边的一根白菜叶就麻溜的走掉了。 院子里还有几只老母鸡,都是赵家伟的母亲养了下蛋的,一直在咯咯咯的叫着。 菜园就在院子的另一边,里面种的都是当季蔬菜。黄瓜,西红柿,茄子,空心菜等等,应有尽有。 这种场面是吴沐琳从来不曾见过的,当下只觉得十分惬意,当然,如果天不这么热的话,给人的感觉应该会更美好。 “沐琳,你看那边,好多西红柿啊!”董珍珍有些馋了,就问吴沐芳:“沐芳姐,我可以去摘一个来吃吗?” “当然可以,去吧,赶大个的摘。”吴沐芳指着菜园旁的压水井说:“那边就有水,压一下就出来了。” 董珍珍去摘西红柿的同时,吴沐芳带着其他三人进屋了。 家里除了她和赵家伟,以及父母外,还有个没出嫁的小姑子赵家红。 跟村里其他姑娘比起来,赵家红长的还算水灵,脾气各方面也都还不错,但就是眼光高,各路亲戚邻居,从去年开始就让人给介绍对象了,然而她却一个也没看上。 所以,至今连个朋友都没有,也算是父母的一块心病了。 平时每天赵家红都会去田里帮忙干农活的,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在家里没出去,正坐在板凳上啃黄瓜。 吴沐芳推开堂屋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有些意外,“家红,你今天怎么没去田里?” “嫂子,你怎么回来了?”赵家红同样也很意外,再看看她身旁的几个人,一个也不认识,表情就更迷茫了。 吴沐芳在吴沐琳的搀扶下,走到桌边坐下后,回答赵家红说:“不是这段时间忙嘛,我怕你们都要去田里,吃不上热乎饭,就回来了。” 赵家红一听,不禁说道:“这你可真说对了,这不,今儿就给我留家里做饭了。老实说,比起做饭,我还是更愿意去田里,家里也太无聊了,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 她天生就是个话唠,一分钟不说话都憋的慌,这都快大半天没和人说话了,再继续下去,估计明天就该郁闷成疾了。 抱怨完,她又看向了几个陌生人,“对了,这几位是?” “哦,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吴沐芳先从自己的妹妹开始,“这个是我们家老五,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叫沐琳。这位是达子,一个院儿里的,住西屋。旁边那个是有康,住后院儿的。” 赵家红听完吴沐芳的介绍后,脸上的迷茫便瞬间散了去,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羡慕。 “原来都是城里来的啊。”她的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吴沐琳说:“这城里的姑娘,就是比咱们农村的长得好看,细皮嫩肉的,真好。” 之前她一直觉得,自己这个嫂子就已经够好看了,简直跟个天仙一样,还总说他哥是走了狗屎运,才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 可现在这妹妹往旁边一站,嫂子就立马黯然失色了。居然会觉得,跟普通村妇没什么区别。 也不晓得是因为她在农村待时间长了,被同化了,还是妹妹的光芒太强大。总之,天差地别。 “你也很好看,不用羡慕城里的姑娘。”开口的是程有康。 要说书中的女人们,他觉得最亏欠的就是赵家红了。一见程有康误终生。可是,程有康却偏偏是个傻子,连句正常话都没办法跟她说。 后来,他死掉没多久,赵家红就破罐子破摔嫁给了村头的赵大壮,第二年春天,难产也死掉了。 一旁,吴沐琳听了程有康对赵家红的夸赞,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化莫测。 她还没看到赵家红的剧情就弃文了,所以自然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姑娘,但程有康居然会这么跟她说话,想必应该是有过人之处的吧! 于是,她便也态度温和的说道:“是啊,其实城里也没你想的那么好,我觉得还是农村有意思。有鸡有兔子有狗,还能自己种蔬菜吃,简直太有趣了好吗?!” 本来她是打算把吴沐芳送回来,第二天就走的,可是现在居然想在这儿多住几天了。 吃吃纯天然无公害的绿色蔬菜,等太阳落山后,再到清澈见底的河里游个泳,想想就觉得爽。而这条件,则是城里根本就没有的。 “有趣?”程有康因为她这句话,而皱起了眉头,“你觉得这里有趣?” 不科学啊!他笔下的吴沐琳,虽然不鄙视农村人,但却从不会觉得农村有趣吧! 跟吴沐芳关系那么好,都不会到她家做客,怎么会…… 哎,对啊!明明不会到农村的,今天怎么主动过来了呢? 程有康越想越觉得怪异。 他已经见到五个人了,其他四个人无论是言行举止,还是穿衣打扮,都与他所描写的无异。就只有这个吴沐琳,感觉不大对头。 虽然性格大差不差,但细节上的差异,他还是能察觉到的。 “有趣啊,当然有趣。”吴沐琳明知故问:“不过,你这么惊讶做什么?” “你难道不觉得外面一地鸡屎很恶心?不觉得厕所很恶心?不觉得……” “不觉得!” 吴沐琳不等程有康问完所有问题,就打断他的话说:“但是,我觉得你这么说,好像挺没礼貌的。” What? 程有康二脸懵逼,这真是他写的书吗?不会是被人改过的盗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