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戴墨镜的人便是陈宇昂,他是明帝侄子(明王之子)的附身,此刻,陈宇昂悄悄地问伏娜莎:“美女,好久不见啊!”
伏娜莎笑了一声,不急不躁地说道:“是啊!你今天找我什么事?”
“宝贝,半个月前我听人说赛柯斯对你不好,我很难过,要不你和我在一起生活?我会照顾你一生一世!”陈宇昂嬉皮笑脸说道。
等说完这句话,伏娜莎下意识地望了一眼,从陈宇昂的这几句话里读到了几分的安慰,可她不知道这几句话是真是假,不由自主地说:“真的吗?”
“真的,宝贝,我不是坏人,很多女人都喜欢我,但是我根本不喜欢,因为我喜欢的人是你。”陈宇昂飞快地转动眼球,想着和她吹牛,忽悠她一顿。
“那好,感谢你的关心。”伏娜莎毕竟听多了他的甜言蜜语,早就见怪不怪了,也就没说什么。
“另外,我的头发可以反光,现在我不想洗头发,你知道为什么吗?”说完,陈宇昂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感觉很自豪。
“陈宇昂,你…你怎么这样啊?真是好懒哦!”伏娜莎十分困惑,没想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个人怎么这样?
“反光可以照亮你的美,你是绝世美女,看见你的容颜让我心情愉悦。”陈宇昂一本正经地说笑。
“是吗?真油!”伏娜莎瞟了一眼,眼前这个男人确实会说话,比那个赛柯斯好多了,当初自己真是瞎眼了,居然找个木头将军当老公,但是,赛柯斯有自己的优点,只是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的人品很好,所以,他需要练习口才,假以时日定能和自己愉快聊天。
“伏娜莎,我问你最后一遍,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陈宇昂贼眉鼠眼地盯着伏娜莎,眼神飘忽不定。
伏娜莎深思一会儿,心想:“就算你对我再好也没用,在我受伤的时候,你怎么不来关心我?现在想画大饼根本没有用。”
陈宇昂见她低头不说话,又问了一遍:“你愿意吗?”
“不可能!”
仅仅只是三个字,却简洁明了地表达了伏娜莎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