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弹打完,燃烧弹接着打,将所有能发射的武器全部打空。
赵贞见情况差不多了,手持钢刀大喊道:“弟兄们,杀呀!”
这时候,只要是有马的,包括刚刚缴获的战马,众人一窝蜂地往敌营方向冲去。
赵贞的人冲得最快,但不是从正面中间进入,而是朝着里面扔手榴弹,然后兵分两路朝着敌人的军营两侧骑马奔驰。
手榴弹又似不要钱一样往里扔,原本想往外冲的蛮军又被手榴弹炸了回去。
等剩下的纪国的骑兵赶到,杀进敌营一通厮杀,瞬间如蝗虫过境,站着的蛮敌不是人头滚落,就是栽倒在地。
蛮军的偏军大营,得到命令,迅速向中军集结,却被五万纪国的伏兵围堵,加上带来的连弩,更是如虎添翼。可这些蛮军爷不和伏击的纪国大军纠缠,仗着自己是骑兵,迅速脱离了战场,朝着中军而去。
再说炮兵打完炮弹后,那迫击炮就变成了一堆废铁,好在还有一百多支步枪和一百多支连发霰弹枪,不然他们这些人只能依靠手中的匕首作战了。
炮兵肯定不会是近战的作战部队,所以曹有根也没有心理负担,而是将人集中在一起,清点了一下迫击炮的数量,就在原地构建护卫工事。
“曹镖头,来了一队人马,大约有一万多人,看样子是蛮军的队伍。”
曹有根一愣,心想五万人都堵不住三万敌军吗?其实,这五万大纪的士兵已经非常不错了,步兵留下了一万具蛮军的骑兵,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此时敌军赶到时,就看见大营内火光冲天,数万的大纪军人挥刀屠戮营内的蛮族士兵。外围的一万蛮军哪里能忍这样的屠杀,挥刀就要往大营中冲去。
曹有根知道,这时候要是不给营内厮杀的士兵报警,肯定会有大部分士兵吃亏,即便不会因此失败,但会徒增伤亡人数。
他曾经是一位军人,对这种事情有着天然的爱国情怀,他毫不犹豫地命令一百名步枪手朝着敌人马匹开枪,目标就是马头。
一排枪声后,纷纷有马匹受惊将马上的人摔下,也有些人被子弹击中倒下,更多的是因为这些枪声使得队伍混乱。
蛮军看到为数不多的人,也没有战马,他们就骑马过来准备杀死这些人。
新式的栓动步枪不能连发,但换弹的速度还是挺快的,几息时间子弹就上膛发射,又是一批人马倒下。一万多人密集地在一起,随便开枪都能打到目标。
史宾并没有冲锋陷阵,而是坐镇中军,忽闻身边传出枪声,虽不知是何故,但他知道那个地方是赵贞的宝贝疙瘩所在地,身边还有二万人,他立即命令全速上前支援。
曹有根的一百步兵也就换了三次子弹打完,蛮军已经靠近到只有百米的距离。
要知道百米在高速的骑兵面前,也就几息时间的事情,大概换子弹的速度也只能换上一颗而已。
这时候,炮手的护卫队拿出手中的霰弹枪,这是五连发的轮式霰弹枪,缺点就是打不远,优点就是杀伤面积大。
他们对准最前方的人,抬手就扣动扳机,百米之内,扣动扳机的时候,他们也不过就五十米的距离,你说这凶险不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