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天台上,阿华慢慢把纸钱,一张一张投入身前的火盆之中。
看着火盆里不断被烧成灰烬的纸钱元宝,他的心里却不停在想着其他。
“喇叭的人今天来找自己,说明他已经按耐不住了,和七哥彻底翻脸估计也就是最近的事了。”
一想到喇叭,阿华的心就不由沉了下去。
喇叭为人不择手段,为了达到目的,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关键原主和喇叭之间,还属于早有过节的那种。
就是现在自己服软都没用,按照剧情,喇叭是铁了心要弄死自己。
想到这里,阿华的心里不由充满了郁闷。
别人穿越,不是豪门就是大佬,最不济也是个卧底。
可是自己呢,身份就是一个最底层马仔,一旁还有一個处心积虑,随时都想弄死自己的喇叭在虎视眈眈。
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拥有一个天真烂漫,眼里全是自己的女朋友。
可撒狗粮也没法腻歪死喇叭呀!
现在要人没人,要家伙没家伙,阿华实在想不到,该怎么破局。
“阿华!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正当他越想越是郁闷的时候,就见一个一脸沧桑的中年人探头探脑的来到了天台。
来人见到阿华果然在天台,立马一脸担忧的来到他身边,同时嘴里不停道:
“你知不知道,这段时间喇叭已经放出了风声,要对付你和七哥,我看你还是出去躲躲吧!”
看着来人那满脸担心,又满是无能为力的无奈,阿华心里多少有点感动。
来人名叫太保,如果说阿华是群英帮最底层的马仔的话,太保则连底层都算不上。
太保出道很早,可因为为人胆小怕事,人到中年却还是一个人见人欺受气包。
连代客泊车的活都干不了,平日里只能替别人擦车,赚点打赏维持生计。
要知道眼前这可是八九十年代的港岛,还是电影的版本。
其混乱程度远在大名鼎鼎的哥谭市之上。
哥谭最起码还有一个无所不能的老爷维持秩序。
可港岛却没有什么超级英雄,即使有往往最终也只能沦为权力的工具。
在这种环境中,老实人不被吃的渣都不剩,就已经烧高香了,想要出人头地,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要不是有阿华帮衬着,太保可能连替别人擦车的活计都抢不到。
伸手拍了拍太保的肩膀,让他在自己身旁坐下,阿华这才颇为无奈的说道:
“喇叭的人已经找过我了,不过被我打发了。
躲是躲不过去的,我今天刚从警局出来,他的人就找到我了,我还能躲到哪里去?
而且我即便猛躲起来,七哥怎么办?
这些年他对咱们也挺照顾的,我可不想他出事。”
“喇叭的人已经找过你了,你没事吧?
玛德,这喇叭真是逼人太甚,别被我看到他,不然我一定砍死他。”
看着又开始口嗨的太保,阿话心里这时也下定了决心。
转头小声问道:“喇叭就不用麻烦太保哥你动手了,倒是你知不知道,哪里可以搞到家伙?”
现在喇叭已经摆明了要干掉他和七哥。
这个时候与其坐以待毙,那还不如主动出击。
当卧底的时候,他也不是没和别人火拼过。
以前还有身份限制,有时候做事难免束手束脚。
现在一个小小的喇叭,要不是忌惮他手里有家伙,哪会那么麻烦。
买家伙的渠道阿华自己当然知道,可是他知道的渠道,喇叭肯定也知道。
他怕前脚自己刚下单,后脚喇叭就收到风,所以干脆想看看太保这有没有什么别的门路。
太保虽然是个老实人,平时总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不过他混迹江湖的时间也确实够久,知道的自然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