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韩二的处女作《后会无期》能收获6亿多的票房,他的粉丝功不可没。
甚至他第一部电影口碑扑街后,不像其他导演那样需要靠几部电影还债,扭转口碑,而是一部《乘风破浪》直接口碑票房双丰收,直接跻身十亿票房导演。
靠的也是他在粉丝和路人中的好印象,而这种印象最初靠的就是一场骂战!
看到如此相似的局面,于辛兴奋的发抖。
“好人啊,宋柯真是大好人啊,你都把脸凑上来让我打,助我成名。我要是不抽回去,倒是显得我不懂事了!”
商演结束后,于辛连夜开车回京,路上一直在构思回击的文章,停车时因为走神的原因,副驾驶那侧还被挂出一道凹痕。
于辛没有管车子,快速的在酒店开好房间,打开笔记本开始更新博客。
既然已经决定复制一遍韩二的成名路了,于辛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把他那个大名鼎鼎的标题改一下,就据为己有了。
码好博文的于辛,检查了两遍没问题后,就发送了出去。
累了一天的于辛澡都没洗,就脱衣服睡觉了。
直到第二天九点,被酒店叫醒服务喊醒的于辛,简单的洗漱一番,就坐在电脑前打通了新浪的电话。
他去年底就把自己彩铃代理业务签给了新浪,现在他在新浪博客发出了“讨贼檄文”,肯定要把这种关系利用上!
挂了电话没多久,于辛就发现他的博文《乐坛算个屁,谁也别装逼》出现在了首页。
平时只有几万点击的文章,此时的点击率正在飞速的上涨。
主流音乐圈批评网络音乐,网友见得多了,大部分网络歌手要么闭嘴不谈,要么为自己辩解一二。
但像于辛这样,直接对着行业大佬,甚至整个行业开炮的属实少见!
让一个个处在冲浪第一线的网友,迅速的把于辛的博文转载到各个论坛上,有些还挂了他博客的地址。
除了看乐子吃瓜外,也有网友认真的看了于辛写的文章。
于辛先是驳斥了宋柯说他的行为是撅华语音乐的根的说法。
“……大部分新人为了发唱片,不单要和唱片公司签28,甚至19这样吸血鬼似的合约,甚至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却不属于创作者,而是唱片公司。”
“歌手进行商演时,不但要按按照合约于公司分成,甚至还要支付一笔版权费用。一但歌手和公司解约,这些歌曲也在和创作者无关了,不但拿不到后续的分成,甚至连唱这些歌都会受到原公司的钳制……”
经历过互联网发展全过程的于辛,开始在文章中暗戳戳的挑动对立:“……十几二十岁的青少年,能听什么音乐的权利,掌握在一群根本不懂音乐的五六十岁油腻中年的手里。也正是这也油腻中年垄断了唱片业的资源,导致很多优秀的音乐人不得不屈服他们,沦为他们的赚钱机器……”
“如果有一天华语乐坛真进入了至暗时刻,也正是因为唱片公司压榨歌手和幕后创作者导致的!”
最后于辛总结的时候,把韩二的收尾也一起拿来用了。
“最后什么坛都是祭坛,什么圈都是花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