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草长莺飞,烟雨朦胧,小桥流水,粉墙黛瓦,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如此风景诗卷,真是让人留恋,难怪隋帝杨广对江南如此着迷。”刘民世这一路上也被南京城的秦淮风月,满目玲琅所震撼,比起关中,实在是繁华太多,得天独厚。
“可惜如此生长于此安逸的环境中,他们会失去警觉,安于现状,不愿争霸中原,挥师北上,实是让人扼腕。”一道声音从窗边传来,不是莫残天又是何人?原来他听得刘民世等人的话语便知他们并非明人,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大隋的商贩,所以故意上来搭话。
刘民世等人朝窗便一望,一名白衣翩翩少年温文尔雅,带着书卷气,眉宇间透露出一股不可一世的肆意张狂,让人顿生好感。
刘民世又和莫残天说了几句,十分投机于是,刘民世直接坐到了莫残天对面:“敢问兄台是哪里人士?才华高绝,小弟佩服。”
莫残天正要发话,店小二已端着几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上来了,有鸡,鱼,蟹,还有一道青菜,光闻着味便让人食欲大动。
“如此佳肴,怎能无酒?店小二,将你们店中最贵的酒给我拿上来!再来一盘花生和烤鸭!”刘民世豪气干云,身为秦国皇子,这点钱他自然不放在心上,他关心的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光凭寥寥数语,他只觉此人才华横溢,心里不由自主的想把他挖到秦国。
“好咧,店里最贵最好的酒便是三十年的金陵春,小的这就去拿。”
“在下隋国,不,大明莫残天。”莫残天话到嘴边又改了,他也不知他现在算隋国人还是明国人,隋国回不去,大明这边又不认自己,真是里外不是人。
他拿起筷子自顾自的夹起一块肥美的鸡肉到嘴边吃了起来,十分美味,这家店做的确实有特色,完全没有注意到面前的刘民世阴沉的脸色和杀意。
刘民世的两名侍从已悄然拔出了些许剑锋,这位让秦国在荆州和巫山遭遇惨败的大敌就在眼前,只需要一剑就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为上万秦国男儿报仇!轻而易举,刘民世心下却在挣扎。
眼前的人对自己完全不设防,虽说在荆州和巫山击败了自己,但那是沙场用兵,自己虽然不甘心,但也输得心服口服,先前也用计谋让其不被重用,但他就在眼前,刘民世有些下不去手。
自从年少从军以来,少有同辈之人能与其相提并论,南阳莫江流也败在他手,他自认年轻一辈,他为第一,不想在遇到了一个莫残天,让他有爱有恨,恨的是此人每每让自己兵败如山,爱的却是终于有了一个和自己一样年轻的对手。
这位大敌就在眼前,杀死他容易,可刘民世还是想在沙场上堂堂正正的和其对决,在硝烟中将宝剑挂在其的脖颈问:“降不降?”,这才是人生一大快事。
刘民世舒了一口气,朝后摇了摇手示意不要行动,跟随他出来的都是绝对亲信,对他的意思自然无比遵从,若是其他人说不定真就不顾一切斩杀莫残天于此。
“在下隋国刘兵,前来大明乃是为了贸易。”刘民世打算先和莫残天谈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莫残天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听得眼前的人是隋国人眼前一亮,想着探听一下隋国那边的消息呢,他装作不经意的问到:“听闻隋国司马家发动兵变,眼下如何了呀?”
联想到对方的身份,刘民世知道对方是想探听隋国的朝局,他当然知道一些:“司马家大权在握,隋帝已被架空,隋国皇室下狱的下狱,被囚禁的囚禁,隋国先帝长子莫承不知所踪,莫修已被毒酒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