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初流传着太多或真或假的神奇故事。有人说在德克萨斯有一个骑着骷髅战马的火焰骑士,所到之处万物都会烧成灰烬;有人说曾在北欧亲眼目睹神灵驾着彩虹之光从天而降;而所有人都知道,美国队长为了保护国家勇敢地牺牲了自己,带着遗憾永沉海底。
而如果你足够广博,也许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北美大地上徘徊着一匹孤独的野兽,他参加过这片大地上的每一场战争。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战斗结束后这个不老不死的幽灵就又会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而人们叫他——金刚狼。
1953年,加拿大
犬吠的声音打断了罗根的走神,他被迫从自己的思维中抽离出来,于是下一秒他才回想起来他的身上只穿着一块兽皮。
他发出了一声疲倦的呻吟,然后从旁拽过一条牛仔裤穿在了身上。他偶尔会把自己流放到荒野之中,追随自己野性的呼唤。但当他准备回归人类社会的时候,他还是要穿的像个人类的。
在换好衣服后,他拾起了放在一边的斧子,准备走入森林中。
最近一段时间他是个伐木工。
然而就在这时有一些其他的声响从风中传来,罗根仔细辨认了一下,那是熊的声音。
罗根扛着斧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他可以嗅到空气里有血的味道,一路上的枯枝被踩的稀烂,雪上有拖曳过的痕迹。一头灰熊奄奄一息地倒在地上,痛苦地挣扎着,却站不起身。
罗根放下斧子向灰熊靠近,示意自己并不危险。他看着灰熊脖子上插着的箭和流出的鲜血,叹了口气。
这就是残酷的荒野法则,任何一种动物都不比另一种更优越,猎杀或者被猎杀。
唯一的问题是,为什么那名猎人没有彻底结果这头灰熊的性命?
尽管罗根手无寸铁,但已经快要走到生命尽头的灰熊仍然不愿意让他靠近自己,它锋利的爪子划破了罗根的胸膛,让罗根的胸骨暴露在了空气中。
灰熊发出了最后的怒吼。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在受到了这样的伤害的情况下,还能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大概就是向他信仰的各路神明去祈祷,但罗根并不是这样一位“普通人”。呼吸间他胸前深可见骨的伤口就已经愈合,徒留那件背心上还留着爪印和血痕。
在过去的一些年里,有的人曾经称呼罗根为金刚狼。
罗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程度的痛苦。他趁着灰熊愣神的功夫走到了它的身边,左手抚上灰熊的头,右手则放在了它的脖子旁边。
“放轻松。”他说。
锋利的骨爪从罗根的指尖弹出,轻而易举地刺入了灰熊的脖颈。没有哀鸣,灰熊眼中的光就这样消散了。
罗根先是收回了爪子,随即从灰熊身上拔出了那根让它发狂的箭。他的鼻头轻轻动了动,那个箭头上散发着的味道并不那么好闻。
这是一支淬了毒的箭。
...
乡下地方的酒馆并不像大城市的那样规矩,人们来来往往,说些取笑彼此的鬼话,喝些口感不好但胜在便宜的劣酒,醉后胡闹一番,醒后再各走各的路。
罗根不用推开那扇门就知道里面的人在胡扯些什么东西。他也喜欢来酒吧,但他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只享受酒精带给他的麻醉感和酒吧昏暗的灯光带给他的朦胧。
“罗根。”酒保见罗根进来,和他打了声招呼,“喝点什么。”
“不是为了喝酒来的。”罗根手里握着那支毒箭,在酒吧里左右看了看,很快锁定了自己的目标。事实上,这再简单不过了。
因为那个穿红色大衣的家伙就在一边喝酒吹着牛逼呢。
“我打赌那家伙准有一千五百磅。”红衣男把酒杯砸在了吧台上,“可怜的老科尔被那个畜生咬断了腿,也不知道要休养多久。当它向你冲过来的时候就像一座山。”
“可你还是活着回来了不是吗?”红衣男身边的家伙懂事地恭维着,“你还是最后的胜利者。”
“是啊。”红衣男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随后叹了口气。“最后还是我赢了。”
“你应该给那头熊一个了断,而不是放它在那里等死。”
罗根听不下去了,他啪地把那支箭拍在了红衣男面前,“你已经射中了它,就该给一个痛快的,更何况这还是支毒箭。”
“罗根?”酒保看罗根来意不善急忙从吧台后走了出来,“拜托,别在这。”
“伙计,我认识你吗?”红衣男醉醺醺地瞪着眼睛,“这关你什么事?”
罗根直接攥着红衣男的衣领把他从凳子上提了起来。
“罗根!”酒保大声喊着,手已经放在了腰间,“给我个面子,别在这儿。”
罗根瞄了一眼酒保挂在腰间的那把小手枪,那不是一件有可能伤害到他的武器,世界上也并不存在这样的武器。他直视着红衣男的双眼,在那双眼睛中他看不到任何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