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王显三十八岁,五个儿子,一个闺女,家大业大,虽说是兄弟两个操心,可也算是享福了。吃着白面馒头,滋溜滋溜地喝着白菜汤,脸上不停地出着汗,用一条手巾不停地擦着:“屋里的(农村对自己女人的一种称呼),看看挑点豆子,明天早晨让赵六子早点起来做个豆腐,明天早晨喝浆子,晌午晚上吃豆腐,让下屋的(指长短工)多吃点,早点干完利索。”
“行!”大娘答应了一声,就麻溜地拉着三娘去下屋囤子里舀豆子、挑豆子了。
这夫唱妇随么,有人说是封建社会的糟粕,就我看来也不尽然,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如果家里有什么事了,乱呛汤,谁都想说的算,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而且以前的女子,不出阁还好些,有钱人家能上个私塾,没有钱的人家连个大字都不认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没有几个人出过屯子,出了阁,就算出了趟远门儿了,然后就又生孩子,做饭,再生孩子,做饭。
怎么老是生孩子呢?
那时农村是没有电灯的,晚上全靠点蜡烛或者油灯来照明,走夜路,就挑个灯笼,也没有手电筒。而且你当农村有几个钱是咋来的?一个是干,一个是省。
夏天还好说,天长夜短,到了冬天就是天短夜长,也就寅时,最多卯时,天刚放亮。短工自然是都已经结了工钱回家猫冬去了,长工就挑个粪筐去捡粪,等辰时头,太阳也出来了,也差不多捡了整整一挑(两筐),就回来往粪坑里一倒,
进屋跺脚,摘了棉帽子,手闷子(一种棉手套,只有大拇指是分离开的,其他四个手指都在一起),暖和暖和准备吃饭。
出去捡粪也是有技巧的,肯定是不能结伴而行了,那样尽唠嗑,捡不了多少,一次两次行,时间长了让东家看见了,是不愿意的。
所谓的长工就是家里的多余的人,自己家里的粮不够吃,只能是去地主家里去打工。不能是个人就可以当长工,要经过考察筛选才能留下,每年有工钱,可以把地主家当成自己的家,有的地主心眼好,能一直给长工养老送终,心眼不好
的就等干不动了,撵出去,有家就回家去等死,没家就只能是找个窝棚慢慢冻死。
再者,长工无一例外都是光棍汉,有的地主家也雇女长工,一来二去,也有结婚的可能,只是一结婚就只能都离开。离开地主家支门过日子在当时的东北农村无异于自投死路,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当光棍,实在憋得受不了就找屯里的
小媳妇、小寡妇什么的,得偷偷的,让人看见了不好。平时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有勾引东家奶奶的,抓住就是一顿打,打人的也是长工,打完就直接撵走,所以大多不敢犯险,而偷情的东家奶奶下场就更惨,会给拿车拉回娘家,让人戳脊梁骨,时间长就憋屈死了。
说远了,捡粪是有技巧的。
得先听声儿,看哪边有牲口的叫声,早起放牲口的,把牛群赶过去,会走一道儿,拉一道,也有羊群,可是羊粪不好捡。也有牵马放的,马粪也能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