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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下不扎是傻瓜

王洪朗越看越觉得有趣,也不抢快,而是偏身提刀右架,封闭了剑的进势。

虽然武术是快打慢,但老话说的好:剑走疾,刀走缓。

明清以来的单刀通常比单手剑厚重许多,更何况双手拿握的矛刀。在同样的水平下,矛刀要跟剑抢时间有些困难,但又不能慢了,所以高明的刀手会利用前后手之间的杠杆原理和小巧腾挪的身法缩短刀路,变被动为主动。

然而,凌云并非寻常剑术高手,早已预判到对手的变化,当剑身还没搭上刀刃时,就已经转势往后封拉,退步避刀的瞬间将左半个身子暴露。

王洪朗不待对方剑招变老,刀身跟着身法走,身法跟着步子走,往凌云的面门疾扎而出。

凌云偏身一闪,王洪朗如跗骨之蛆,从不同的角度连环扎了三刀,名为“三刺东洋”,刀刀都差点扎中凌云的要害。

他起先一怔,这刀法怎么还使成了枪法?随即便恍然,不由得更为佩服。

刀剑类短兵的核心技法是“击”和“刺”,其中单刀的形制决定了它通常会以“击”法为主,最早总结矛刀技法的明代武术家程宗猷便以击法为多。

他学习的是大封大劈的少林棍术,将棍法融入东瀛阴柳的剑术,所以刀招的核心是击法,而王洪朗擅长六合大枪,取法的是更后面的明末武术家吴殳,以大枪技法融于矛刀。

古代棍法以一打一揭为核心技法,而枪以扎为母技,正所谓“百打不如一扎,一下不扎是傻瓜”。

两米长的大刀劈砍不便,扎起来却是得心应手,神出鬼没。

剑是百兵之君,枪是百兵之贼。

两人的综合水平在伯仲之间,以君子斗贼子,显然会很吃力。

更为可怕的是,王洪朗施展出佛汉通臂门特有的麒麟步,角度刁钻,速度迅捷,逼得凌云无暇变招,只得依仗灵活的身法步法来避其锋芒。

矛刀又扎了三下,凌云也连退三步,左支右拙,就连杨海城这等二百五都已看出他败象已露,不禁兴奋大喊:“王师傅,砍他!砍他!不过别砍死他啊!”

王洪朗没去理他,见凌云已渐渐习惯了扎法,便一转刀势,正要以“独劈华山”攻出时,却见凌云倏地摸出事先别在腰后的一柄短剑。

自打那日在篮球馆以雌雄双剑力克三大杀手以来,尝到甜头的凌云便一直在钻研这门剑技,顺带买了一把练习用的合金短剑。

这种短剑不开刃,锋刃处做得又圆又钝,而学校又有武术社和剑道社,所以不限制这类练习器械进校。

按理说双持剑法更适用于群斗,对付矛刀最好是用大枪,但如今这情况上哪儿去搞大枪?而且矛刀技法专门克制大枪,即便能得到也不一定斗得过对方。

思来想去,只有用雌雄双剑了。

双剑的力量虽然被分散,但解放了左手,令身法步法更为灵便。

尤其是,雌雄双剑的“转寰步”取法于八卦掌的趟泥步,脚下一摆一扣,方圆之内进退自如;而王洪朗的麒麟步走的是“米”字,进退偏闪,取的是两点间最近的直线,再加上刀身过长过重,总归不会快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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