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照片后,叶仁军看着一脸呆滞的王常威,也没说什么风凉话。
直接拿走胶圈,给钱走人。
毕竟都是同事,往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而且人家也把照相机给他用了。
只是他刚带着巧儿姐和丈母娘走出照相馆,就迎来了林巧的盘问:
“老四,你什么时候学会照相的?我刚刚看了下,发现你拍的还不错阿!”
早在上辈子的时候,叶仁军就学会拍照,只是比别人晚一些而已。
八九十年代的时候,照相这个新奇活吸引了不少人年轻人关注。
好多人都喜欢拿着照相机在路上拍一拍的。
叶仁军自然也不例外,只是那时候没钱买不起照相机。
等到二十一世纪初,也就是零几年的时候,那时候他才有钱花个两百块钱在地摊上买一個照相机。
虽然那时候已经年纪大了,但为了添补以前的遗憾,还是买了一个杂牌子的照相机来玩。
买到照相机之后,他玩了好一阵,拍过不少的风景和人像。
只可惜,他不论玩了多久终究还是填补不了年少时的一些遗憾,最后只能丢抽屉里吃灰了,等到搬家的时候,再嫌弃般的丢掉。
幸好,一切都重来了。
年少的时的一些遗憾,也真真正正的被他添补了。
就像他此时,能够扶着怀孕的巧儿姐,轻笑着跟他说道:“我哪里是拍的好,是巧儿姐本来就长得漂亮,才拍得好看的。”
“油嘴滑舌的!”
林巧娇嗔了一声后,又再次问道:“那你还没跟我说你怎么学会拍照的!我妈在省城,自然不缺有照相机玩,但你呢?
你又是什么时候背着我学会照相机的?”
自从叶仁军第一次的突然过稿后,林巧就开始在意起叶仁军还有什么瞒着她的事情。
“什么叫背着你阿!”
叶仁军一听自家媳妇有些生气了,也只能哭笑着找了一个借口回道:“我是光明正大的跟人家学的,只是那时候咱俩还没认识而已。”
“那你除了今天给我们照相外,还给谁找过信?”
林巧面色狐疑,还是有些不打算放过。
“没了,没了。这照相机这么贵,我那时候怎么买的起!”
叶仁军话音刚落,一旁的孟兰就忽然说道:“小叶,要不要给你买个照相机?我看你拍的挺好的,巧娃子也喜欢照相。到时候你有空就给她拍。”
再次面对丈母娘的好意,叶仁军这次却是摇了摇头,带着几分玩笑感的说道:“妈,偶尔一次两次就算了。
你要是什么东西都给我买,那我岂不是成上门女婿了?
这要是给我爸知道,怕不是要揍死我!”
“哈哈哈,上门女婿也好啊!”
孟兰笑容满面,十分赞同的说道:“我生了三个女儿,早就盼着有上门女婿来嘞!”
说完这话后,孟兰也是忽然想到什么,连忙说道:“小叶,既然你们这边不好找房子,要不你带着巧娃来省城住吧!
只需要你带着巧娃子来省城就行。
房子和工作,我们都会给你们安排好的。
省城的条件不仅比你们这边好,文化环境也是这边的好几倍。
到时候我还可以给你介绍一些年轻的作者给你认识,让你们年轻人互相交流下。”
听到孟兰这么一说,林巧的眼睛不可避免的亮了起来。
但她犹豫了下,还是看向了旁边的叶仁军。
“妈,我暂时还不想离开这边,等往后再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