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虽然和周边的土匪熟,但也得注意。
“鹿滩市那边又不让随便什么人带枪进城,带多少人也没多大用,好在也没多远,又是一条平坦大道,路上行人也多,我带几个精干强壮的跟着就行了。”
“那路上你还是小心点儿好。杨家那边有没有消息传过来?”
“没啥大动静,就听杨财旺回到家嚎哭得差点儿断了气,发誓要报仇,已经打发人去三晋省通知他三儿子去了。”
张起峻点点头,这是意料中的事,“就不知他家还剩下多少弹药。”他笑道。
“可能也没剩多少了。”王允华也笑了,拿过张起峻写完晾干了的纸折叠起来揣进兜里,“只要他家再不跳哒,咱也不是非要跟他过不去。”
“二哥,这事不能掉以轻心,那杨英以后恐怕会更麻烦,所以,你那边还得加紧扩大和训练队伍,只是得在乡下悄悄来,别传得到处都是。”
张起峻说着端过洗脸盆来让王允华洗了手,他自己也洗了手,两人开始撕拔羊头羊蹄子吃起来。
“咱想的一样,是得赶紧扩大训练队伍了,但又不能明着来。你也喝点儿?”
“行,我只喝两盅。”张起峻从王允华手中接过酒盅喝下半盅。
“咂~”,酒线如一道火线般穿过他的喉咙流入胃部,张起峻嘴里不由得发出咂的一声来。
感觉比上世哪一次喝酒都更加滚烫,更加辣。
这种滚烫和这种辣让他心里很有些刺激很有些舒坦。
他前世自认为是一个不爱喝酒的人,但这时他才发现,他其实是爱喝酒的。
即便上世他的身体对酒没有什么渴望,但心里还是渴望的。
这份渴望在当时酒极大丰富,想喝随时都有的状况下被掩盖起来了,到了如今这个酒是奢侈品的时代,他对酒的那份心瘾就显现出来了。
还真是吃肉不喝酒,不如喂了狗啊,这吃上肉再喝点儿酒,感觉这享受的档次立马就提升起来了。
酒肉相须,这在医理上也是说得通的,肉是滋腻之物,不宜消化,而酒为辛味,可行可散,自可助消化。
只是酒喝过头麻醉了神经,那就反而对消化有碍了,所以饮酒不醉最为高。
……
啪~,“咦~,有时间了,得,我得回去了,这半瓶你留着。”
两人吃喝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王允华从上衣左侧小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来,啪地一响打开表盖,露出白表盘,黑表针,看了一眼,认真数清时间,对张起峻道。
“你应该把这表链系在衣扣上。”张起峻笑道。
心想这就符合民国电影或电视剧里的一些经典名场面了。
“你说也是吧?可我爹不让,说是太招摇了。”王允华没听出张起峻耍笑的口气来,认真地道。
张起峻赶紧收敛起笑意道:“可惜了。”
今晚他真是有些飘了,大约还是四盅烧酒上头了,目前这副身体还很不耐酒精。
如今一块怀表近20块大洋,倒腾到河套地区来更贵,妥妥的奢侈品,是旗府王爷、官府老爷和大财主老爷们的标配,把表链系在衣扣上这种流行时髦,就和后世成功人士们手腕上戴块名表一样是一种流行,有啥可笑的。
倒是王来春本人不想这么张扬,也不让儿子这么张扬,的确很有些难能可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