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过一望无际的大沼泽平原,一河之隔的就是休斯帝国最北面的边界马背城的属地。
这里原本是休斯帝国与卡林顿王国百年来的最主要争夺战场之一,但是自从休斯帝国在这里用钢铁打造起马背城这座雄关后,卡林顿王国的远征大军从此就这在里止步了。
在数年里,卡林顿王国曾经三次挥军南下,抵达马背城城下,可是却三次无功而返,从此马背城这座雄关成为了卡林顿王国的噩梦之一,在军方的部署上,这片交壤地成为了不争之地。
这座雄关现在的主人,正是艾薇儿指婚的对象—休斯帝国的科尔斯王子殿下。
休斯帝国是一个崇尚武力的国家,作为将来极有可能接任皇位的大王子,在科尔斯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就被葛里大帝派遣到此处镇守这座百年雄关,这是责任,也是休斯帝国的国王对这位王子的考验。
这座雄关虽然名义上属于休斯帝国,但是自从科尔斯王子到来之后,这座城市就变成了科尔斯王子的私人王国。
这位大王子喜欢兔子的传言也是从到了这座城市之后才流传出去的,但是传闻的来历,至今都是个谜团,有人说这是小人的污蔑,也有人又说科尔斯殿下的寝宫里确实藏着一个漂亮的年轻男子,但是这些都是民众私底下的流言,从来没有被人证实过。
事实上,科尔斯王子不但是这种城市的领导者,更是这座城市的独裁者。
这位殿下十八岁那年来到这座城市时不过只带了一小队亲卫,当时休斯帝国赫赫有名的勒格公爵才是这座城市的真正管理者,为了抢夺这座城市的控制权权,年仅十八岁的科尔斯王子殿下仅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将这位暗地里支持二王子殿下的老公爵吊死在了城楼上。
这位在马背城驻守了超过十年以上的老公爵将军根本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应对,他手下的大军就在科尔斯王子的控制下发起了倒戈一击,老公爵死后,公爵府的所有家眷,包括府上连奴隶和婢女全都死在了这位大王子殿下的屠杀中,从此勒格公爵的名字成为了休斯帝国的历史中的一颗尘埃。
从那一天起,休斯帝国的大王子就被马背城的平民私底下冠以了血屠夫的名号,人们纷纷议论这位殿下嗜杀成性,葛里大帝迟早会对他降下怒火,还那位勒格老公爵一个公道。
可是当此事传到塔里木城,那位休斯帝国的葛里大帝耳中后,那位大帝不但没有处罚自己的儿子,居然还大力赞赏了科尔斯的行事果断,有着大将之风。
接下来的五年里,科尔斯王子亲历亲为,将这座城市打造的和铁桶一般坚固,整个城市的屯兵超过了整整十万人。卡林顿王国的军队再也没有在这一片边界上讨到过一丝便宜,三次南下的战争都败在了这位似乎是战神化身的科尔斯王子的手中。
从此以后,两个王国以大沼泽为边界,基本确定了南北交界处的交界线,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科尔斯王子也成为了和卡林顿王国那位哈迪齐名的光明大陆名将之一。
在卡林顿王国贵族上层的传闻中,这位休斯帝国的科尔斯王子就是野兽的化身,贵妇们私下纷纷议论这位王子是个身高超过三米,长着野兽的獠牙的怪物,在战场上他经常会直接吞食人心来增强自己的力量,这也是休斯人在所有的卡林顿上层圈子里被冠以野蛮人的原因之一。
当然这些传闻都是那些在马背城吃了败仗的卡林顿王国军官们添油加醋的抹黑,而真正的科尔斯王子仅仅只是一个长相普通,外貌成熟的年轻人。
他此刻正站在自己寝宫的院子里,光着膀子站在原地锻炼着武技。
科尔斯王子修炼的是一套拳术,这是休斯帝国军方最简单的蛮拳,据说是出自于一位休斯帝国开国之初的将军,这套拳术是每个休斯帝国士兵的必学之术,没人想到科尔斯王子主修的居然是这套低级的拳术。
打完一套蛮拳,科尔斯王子接过一旁的侍女递来的白色手绢,随意在脸上擦了擦,才转过身,对着自己身后的那名唇薄脸白的俊美年轻男子笑道:
“琼歌先生,你看我这套拳法打的如何,能否入得了你的眼睛”。
“殿下的拳法已经到了返朴归真的境地,如此普通的拳术在殿下手里已经有了高等武技的影子,相信殿下很快就能迈进五级武者的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