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上眼,把头低下来一点。 华听风何等的联想能力,脑海里立马蹦出遐想万千,又觉得对不住夕姑娘,一个个念头的摁灭它,可是——这个动作,教他如何能不乱想?倒是教教他! 他闭上眼,心脏砰砰直跳,听她的,低下头。 想象千万遍,用视线描摹夕欢的唇形,与她柔软的触感。 然而最后碰触到的,却是额上的一片暖意。 夕欢的心脏也在猛跳。 她有点怀疑抱错大腿了,原身有的一点玄学能力,不用白不用。确认一下,如婚前验货,非常重要,万一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那就亏大发了,得趁互表心迹之前,尚有挽回余地。 与他额头相贴,天眼顿开,灵感频现—— 糟了。 松开他的时候,夕欢抿紧下唇,笑意渐消,一半是因为开天眼耗损超乎她想象,整个脑子彷佛被冻结了一样,一半是因为开天眼得出的结果。华听风不是武林盟主,她认错人了。一个穿书能随机到遗忘90%剧情的人,在二选一的抽奖上,她果然不能太相信自己的运气。 没关系,还来得及,她穿来不久,篇幅应该尚短。 夕欢平静接受了自己的失误,失误并不可怕,如果人生中每次抉择做错都觉得自己完蛋了,那才是真的思想出了大问题。 “时候不早了,听风哥哥,” 待华听风睁开眼,夕欢看住那双波光粼粼的眼,语气温柔:“我先歇下,你也早点休息。” 说着,她便往后退,正要关上门。 他捉住了她的手腕,两人对视着,她投以不解神色。 华听风声音低低的:“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放手就要失去你了。” 视线撞进他那双惶惶然的眼,夕欢心中知道,如果自己是攻略好感度的快穿系统,那多半已经完成任务了。她心中失笑,轻拍他的手:“怎么会?就算全世界都不喜欢你,我也会是你的好朋友。” 好听的话顺口就来,但定义拉得很明确。 爱你天长地久这种话太容易说了,不真诚,别人无所谓,夕欢能听个乐呵。但出自她本人之口的,均只相信当下——我爱你,我这一刻非常爱你,或者我喜欢你。喜欢和爱之间,能精确细分得如同自带好感度系统,不够爱就是不够爱,少一点都不行。 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闻言,华听风眉宇间满盈失落之色,依言松开了手。 “晚安。” “……晚安。” 关上门前的最后一眼,少年伴着夜色的俊脸动人依旧,薄唇是很适合接吻的形状。夕欢不无心动,但既然决定收手,那就算了,再把小朋友的初吻夺走,那不合适。她帮他走出了一段儿时阴影,他也让她有了愉快的体验,暂且互不相欠。 下雨了。 夹着细雨的微风落在华听风的脸上,像一个雾蒙蒙的吻。 他仰起头,望着夜空漫天的星,一颗都不觉好看。 最美的那一颗,他早已心里有数,只是还没得到。 早晚要将她摘下来,藏好。 ……… … 回到房中的夕欢,喝了一口茶润润喉咙,补充泡热水澡流失的水分,只抿一口,免得第二天水肿。 她用三分钟来鞭尸写这大纲的自己,看来这本书的设定还是放得太久,作者太博爱,还能认错男主角。十分钟捋理剧情,十分钟制定接下来的行动,思路清晰,就差点契机…… 她根本见不到杜浩歌啊!! 阿杜,你在车底里吗?? 夕欢扼腕。 不等她想出个解决办法来,她摆乌龙埋下的伏笔,却在华听风和陈贞儿决裂的翌日,蝴蝶扇起最后一下,刮起一场龙卷风—— 和二师兄吵完后,陈贞儿哭也哭过,觉得不是办法。 哭有什么用? 哭完,二师兄还不是跟人跑了,血亏! 这道理,她也明白,她想不出什么深刻的心机,华丽转身一波洗白有难度,但她也有她的路子。 将眼睛哭肿了的陈贞儿,转脸去陈征面前哭求做主,要把自己的婚事定下来。 面对泪水涟涟的闺女,陈征被吵得头疼,呵斥:“婚姻大事岂可儿戏,你以往不是说喜欢大师兄?一时一个心意,别的事就算了,这事一旦定下,不可反悔。两位师兄你意属谁,可想明白了。” “贞儿想明白了,”陈贞儿吸了吸鼻子:“我就要二师兄,除了他谁都不要。” 要是能够都要,该多好啊! 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如果她不快点做决定,二师兄就要被那女人勾走了。 陈征一直知道自己收的两个亲传弟子,整日与贞儿同行,觉得俩孩子都是好的,只是觉得杜浩歌更合适。不过最重要还是贞儿的心意:“你想明白了,我就跟听风谈谈。” “爹爹……” 陈贞儿一手轻轻揪住父亲的衣袖,一手用手背擦眼泪。 看女儿这副样子,陈征猜到多半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觉受了天大委屈的陈贞儿,到爹爹那边哭完后,又跟大师兄哭,杜浩歌被哭了一下午,衣袖全湿了。立场不同,看事情的角度亦有变,在夕欢眼中,自己没招惹谁,就跟单身少年交流了一下感情,就要被当成狐狸精,华听风就更冤了。 但从哭哭啼啼的陈贞儿口中说出来——她对二师兄有情意,加上是她有错在先,任性娇纵如她,也没好意思往华听风身上泼脏水,于是夕欢便成了那个横刀夺爱,两面三刀,对着二师兄时撒娇卖乖,对着她时嘲讽奚落,离间她和二师兄感情的贱人。 她这一哭,倒是没指望大师兄帮她去找回场子,只是习惯性的哭个痛快,最好让全帮上下都讨厌那女人。 听完小师妹的一通编排,饶是好脾气如杜浩歌,也不由对夕欢有了意见。 夕欢刚把剧情拐回正轨,就变成了困难开局。 不过,危难伴随着机会而来。 就在陈氏父女将焦点转到华听风身上的时候,杜浩歌本着一腔正义感,前去找夕姑娘理论。 当夕欢听见杜浩歌想见她的时候,并不急着出去大厅见他,而是先问丫鬟:“淡玉,杜公子看上去心情如何?” 淡玉稍作回忆:“杜公子对待下人向来很温和,不过今儿没见着笑脸,大抵是不太痛快,”她一顿,给出了猜测:“杜公子和大小姐感情很好,许是大小姐找他告状去,对小姐你有了成见,不过他性子和善可亲,想来是不会欺侮小姐的。” 欺侮她! 那不大可能。 夕欢回忆了一下杜浩歌,他的五官要比华听风‘正’一点,风哥能品出一点男生女相的漂亮来,而他则是传统的,能当大侠的英俊,难以想象他顶着这么一张脸作出打女人的行为来。仔细想想,其实人家也很有男主相,当初是有点个人喜好作崇了。 唉,她对那种满脸‘不要你理’的野猫真是很没办法…… 一边想着,夕欢一边把桃粉色的衣服换成清绿的,挽了个淡雅的发式。 她刚走出大厅,看见杜浩歌——果然如淡玉所说,心情不佳。 他五官有着锋锐的棱角,眉眼端正英俊,皮肤晒成古铜色。 这肤色显老,就像浓妆于女人,不是人人驾驭得住,而他从气质到长相都镇住了这种色泽,刚而不糙,满脸逸于眉梢之间的少年英气。身有不平骨,往常对着同门和颜悦色的,整个人便有点浮,这时为正事而来,便显出一身毅骨来。 杜浩歌转头看向夕欢,眉头拧起,没了刚见面时的善意和怜惜。 “夕姑娘。” 他不喜欢她。 在两人视线对上的刹那,夕欢已得出结论。 即使他已有意收敛,依然难以掩饰沉于骨子里的侵略性,像一只更勇于表现自己的小狮子,控制不住对草原上其他动物的威压,强得有吸引力,又心生战栗。能被陈征一眼相中收为入室弟子之一,果然与众不同。 和华听风,就像一阴一阳。 夕欢扬眉,并不感到被冒犯。 有意思。 若是单纯的傻冒好人,她倒却得很没趣了,男人没层次,就像吃味道单一的菜式,色相再好,也容易腻。 好的男人是迷宫里的宝藏,需要冒着危险碰触,开启有难度,肯定里面有足够丰厚的宝物,同时又不知道宝物的详细资料。一眼被看到底的,是男孩,只适合跟小女孩玩懵懂初恋。 夕欢自觉已脱离女孩阶段多年,她喜欢接受挑战。 或者说得精准一点,她对不喜欢她的优质男人,更加情有独钟。 “杜公子,” 她唇畔牵起笑意:“你也是来骂我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