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坦因教授跟我说过,‘正是因为血之哀的存在,混血种们才会抱团在一起。’”阿尔文摩挲着下巴。
“怎么突然说这么沉重的话题。”路明非有些唯唯诺诺,他一向是个乐天派。
“算沉重话题吗?我还以为只有跟你聊成绩或者找女朋友才算沉重话题。”
“那是悲伤的话题......”
“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喝酒了,但今天看到老唐尸骨的那一刻,我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当时有一种......呃......兔死狐悲的感觉?也许吧,我找不到适合的形容词。”阿尔文慢慢地说,像是在讲述一个悠久的故事。
“那是......什么感觉?”路明非有些慌张地问。
“有些苍凉......有些悲怆......”阿尔文说地很慢。
“老实说,在那一刻我有些难过。”
“其实我也有一些,”路明非点头,“但那是对老唐的,不是诺顿。”
“嗯,我也......有一点吧。”阿尔文摇晃着手中的酒杯,金色的液体在杯中晃荡。
“如果再给你一个机会,你会不会选择加入卡塞尔?”阿尔文突然问。
路明非思考了几秒,随后斩钉截铁地说,“当然会。”
阿尔文挑眉,等待着路明非说出原因。
“不光是因为我老妈老爹,更多的还是因为我自己,当初你们把我从电影院捞出来,我就知道我肯定回不去了,当时我能帮同学看我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外星人。”
“我不记得,唯一有印象的是那个捧着花的二货。”
“那个是赵孟华啦,给他表白现场搞砸了,按他的性格,我要是回去得被他整死啊。”路明非叹一口气。
“他家是黑社会?”阿尔文好奇。
“不是,这是个夸张啦,夸张,反正他肯定会整我就是了。”
“那你把我叫上,他整你我就整他。”赵孟华虽然不是黑社会,但阿尔文可是实打实从黑社会里混出来的。
“好兄弟!”路明非激动地给了他一个拥抱,“所以我有什么好留念过去的呢?对我有些刻薄的叔叔婶婶?那个小......胖子表弟?还是陈雯雯......算了这个不算。”
路明非一口喝干杯中的啤酒,砸了砸嘴,“没了卡塞尔我就是个狗尾巴草。你嘞。”
“帮派大哥,富婆杀手,酒馆的继承者......”
“不是问你这个......”路明非一脸黑线。
“抱歉,”阿尔文撇嘴,“我有告诉过你吗?我是自主觉醒黄金瞳的。”
“没有。”
“那天昂热校长亲自杀到我的酒吧,用比较强硬的手段邀请我入校。”阿尔文握着酒杯回想,“我当时已经发现了在情绪激动时瞳孔会变成金色的现象,所以我答应他了。”
“看来你过得比我好多了,”路明非咋舌,“我是爹不亲娘不爱的。”
“那你是标准的主角模板。”阿尔文点头。
“主角个屁啊......”路明非伸个懒腰,“能活着就不错了,你比我主角多了。”
“说真的,有时候我挺怀念我家的小酒馆......”
“叮铃叮铃!”阿尔文的手机响起一阵嘈杂的铃声。
“陈墨笙打来的?”阿尔文按下接通键。
“你跟路明非在一起?”
“什么事?”
“你们俩大晚上跑出去干啥?房间里没见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