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稍微年轻些,死时还得到了街坊四邻的认证,说是年纪轻轻就没了,故而没忍住率先开口。
老龙王海鲜洗的脚水都不知喝了多少年了,任你奸诈似鬼,不对,这就是个鬼,也休想套老夫的话:“呵呵,却是无事,饭后百步走。”
“能活九十九?”
阎王不是个合格的捧哏,所以只好捧着被锤的右脸道歉:“一时嘴快,龙王勿怪。”
“一时手快,阎王也勿怪。”
阎王嘴欠被打,但好奇心却没被打压下去,反而更加高涨了,毕竟打都被打了,还不让人看看热闹?
但看龙王的架势估计是不会先开口了,那自己抛砖引个玉吧,反正告状后地球人都知道了。
“本王却是打算上天告一野猴子的状。”
龙王听了果然变色:“我去,你也去告猴子的状?”
这个“也”字用得好,阎王琢磨琢磨反应过来了,这老哥估计也被猴子欺负了,那自己何不趁机忽悠一番,看看能不能让龙王把自己状纸的内容给合并了,到时也好紧着龙王一人去告状,而自己被揍的事就能掩盖住了。
二人交换了状纸,先是互夸了对方的文采后,阎王才转入正题:“老哥,看你损失颇为惨重啊,不如您再加一句,三千吨龙虾被猴子打死尤不解恨,那猴子竟又追到地府,泄愤杀我十万鬼卒,这样前后逻辑就通了,而我也就不用再单独告状了,您看如何?”
龙王怒了:“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卖胶水的,怎么了?”
“怪不得二合一的水平这么高。”
过奖了不是,阎王刚想谦虚几句,但看龙王铁青的颜色,再摸自己铁青的眼圈,还是适时闭了嘴。
见阎王闭嘴,龙王拿着状纸继续沉思,这反倒让阎王奇怪了,既然不同意合并,还在这一个劲瞧啥,还能瞅出花来不成。
“不妥,不妥。”龙王沉默半天突然开口道。
“哪里不妥了?”
龙王指着阎王状纸道:“你这里写的是那贼猴做梦娶妻被扰,才把地府杀得片甲不留是吧?”
阎王干咳两声:“老哥注意下措辞,不要用‘片甲不留’这种夸张的修辞手法。”
龙王鄙视了阎王一眼:“你就说是不是这个意思吧。”
“是倒是是,但......”
“没有但,我之所以说不妥,是因为我的状纸写那贼猴抢了我三五房妻子,和你状纸做梦娶媳妇的逻辑不符,自相矛盾了。”
阎王又细看了看状纸,还是没看出啥矛盾来,反倒很符合狗血电视剧的剧情:那猴子做梦娶媳妇未果,大闹地府,不想那地府全是忠贞烈女,且已经入了婚姻的坟墓,闻听要再次嫁人,而且还是嫁给一只猴子,都是万分抗拒,纷纷扬言宁肯做个死鬼,也不愿嫁猴子那个死鬼。猴子虽丑,但好在还有几分仁德,也不勉强鬼女,当然最主要的是他还要向天再借五百年,人间潇洒走一回,于是转身去了隔壁东海抢了几房活生疏的老媳妇。
龙王听了阎王的演绎,一拍大腿,英雄所见略同,但你还是太年轻,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导致逻辑不闭合。
阎王满脸好奇掩不住:“忽略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