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首尔的第二日午时,宋忆晨面带苦恼地锁好酒店房门,然后跟在一群陌生人身后一起乘坐酒店电梯来到大厅,低着头走路的她满脑子都是秦思思彻夜未归这件事,根本没有注意到大厅沙发上安稳坐着的那人。 全志龙不知道宋忆晨计划几点离开酒店,只能一大清早就过来等着,还好只等了两个小时就看到女孩的身影。 矮矮的、胖胖的,放在人群中完全不起眼。 但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姑娘,却让他在弥留之际体验到了久违的温暖,念及此,他微笑着朝那姑娘走去。 宋忆晨就这么一直低着脑袋往前走,突然一双黑色帆布鞋出现在她眼前。她急忙停住脚步,顿了顿然后往右边挪了一小步。 可是那双黑色帆布鞋居然也跟着她往右挪了一小步,而且依然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宋忆晨惊慌地往左连蹭两步,准备绕过那双黑色帆布鞋继续往前走。 可是那双黑色帆布鞋就像不愿意放过她一般再一次跟着她往左连蹭了两步,甚至还有点嚣张地抬了抬脚尖。 宋忆晨皱皱眉,非常不情愿地抬起头。 有点熟悉的笑脸,白嫩的皮肤,还有那顶仿佛在哪见过的黑色棒球帽。 ——款紫容 宋忆晨想起来对方的名字,心里默念道。 全志龙见小姑娘抓着包带的小肉手紧了紧,表情也变得僵硬起来,不由得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早上好。” 他努力露出一个迷翻千万少女的微笑,想要降低对方的戒备心。 万万没想到女孩并没因此放松警惕,她往后迈了一小步,然后从包里掏出两张10000韩元和一张5000韩元的钞票,一股脑塞进全志龙的衣兜里。 她昨晚回去算过了,三盒速食炒年糕和两盒拉面怎么都不会贵过一万五,就算加上打车费,两万五也足够了。 她见对方愣怔在原地,没说什么,低下头跑出酒店大门。 她一路快走加小跑地进入地铁站,先在售票处买了一张公交卡,然后刷卡进地铁。 地铁人这么多,那人就算跟来,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自己的。 宋忆晨左右望望,并没看见那顶黑色棒球帽,这才放心地呼出一口气来。 地铁行驶得很稳,而且她出来的时候刚好不是高峰期,没出两站她就等到一个座位。 在座位上坐下后,她从背包里翻出笔记本,把出地铁后的路线再一次在心里过了一遍。 她今天想先去吃景福宫旁边那家特别有名的参鸡汤,然后再把景福宫和世宗广场逛了。 到晚上可以去弘大吃吃逛逛一路,宋忆晨非常满意自己的计划,在到站前一刻才把笔记本合上塞进背包里。 景福宫不远处那家参鸡汤的店并不难找,中国游客早已把详细攻略PO在贴吧,甚至连进店点单的韩语也用拼音标注了。 宋忆晨走进店里,发现客人并不多,她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没有主动开口喊叫老板,而是选择耐心地等待着。 等了二十分钟后,老板娘才有点惊吓到地发现角落里的人,在成功点单后还一脸奇怪地看了宋忆晨几眼。 宋忆晨感受到对方的目光,心中瑟缩起来,更是往角落里挪了挪,松松落在餐桌上的手也因为紧张而不自觉地在桌角画起圈圈来。 不要怕,宋忆晨。 宋忆晨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努力按下内心的害怕,强迫自己用心去闻店铺中弥漫着的参鸡汤的味道。 淡淡的香气,还有中药的味道。 光凭着气味,宋忆晨就在心中列出几样原料,等自己那份参鸡汤被老板娘端上来的时候她发现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不由得嘴角上扬,露出两个酒窝。 奶白色的汤汁还在咕噜咕噜地冒着泡泡,一整只童子鸡有点娇羞地双腿交叉躺在黑色的石锅中,表皮虽然不太光滑却看着柔嫩。 除了这锅参鸡汤外,老板娘还送来一小碟盐巴、一小碟米椒和一小碟葱花。 宋忆晨先什么都没加地用汤匙舀了一点点汤汁,吹了吹待不那般滚烫后才慢慢送入嘴中品尝起来。因为没有加盐,所以几乎品不出来味道。 宋忆晨眯着眼睛回味了一下,丰富了原先靠着嗅觉闻出的材料,心中也大致知道了制作过程。 接着她用包里的消毒纸巾净了手,然后拽住童子鸡的两只腿骨,一用力就把它从中间拦腰撕开。 里面的糯米、红枣等物就这么暴露出来,慢慢被汤汁浸湿。 宋忆晨用汤匙将糯米和红枣均匀搅拌在汤中,又用银筷一点点撕下鸡骨上的大部分皮肉,这才仔细将少许糯米、枸杞和鸡肉逐层垒在汤匙上,然后一次性送入嘴中。 三种食材配上汤汁有一种饱满的滋味,宋忆晨幸福地眯起眼睛,咀嚼了一会才把这一大口食物送入胃中。 一天之中的第一顿饭以参鸡汤开始,真的既好吃又暖胃。 宋忆晨这般想着,直到此时她才往汤锅中加了一点点盐巴、米椒和葱花。 虽然她习惯吃偏淡的食物,但是完全没有盐味也会让她觉得寡淡。 享受完美食后,宋忆晨按照店内墙上张贴的菜品价格付了钱,然后朝老板深深鞠了一躬才转身离开。 这也算是她对美味制造者的敬意。 填饱肚子后,宋忆晨就按计划朝景福宫和世宗广场走去。 因为喜欢历史人文类事物的原因,所以宋忆晨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逛完这两处景点。 虽然景福宫被誉为“韩国的故宫”,但不论是规模还是里面呈放的文物都不能和故宫相提并论。 宋忆晨走走停停的,一直把笔记本记满才离开,文字旁边还配上几幅简笔画,虽然很粗糙,但是胜在她自己能看懂。 她有些爱惜地将笔记本收进背包,打算等回到家再重新整理,而且开学后还能去图书馆借阅一下相关书籍,然后再把里面记录的内容丰富一下。 景福宫内有几队中国的旅行团,宋忆晨偷偷混进他们的队伍,站在人群的最后就是为了听带团导游的正宗景点解说,而此时这支团队刚好也准备去逛弘大的夜市,她便不吭声地跟在队伍后面一起前去搭乘地铁。 即便是深夏,宋忆晨搭乘地铁抵达弘大时暮色也已降临。只是街边路灯明亮、人头涌动,还有很多小贩支起摊位间或吆喝着,所以看起来并不比白天寂寥。 宋忆晨把背包背在身前,半抱着跟着人群往前移动。偶尔看到路边摆的小吃,便会跑过去排队买上端在手里边走边吃。 弘大的夜市上多是结伴游逛的人,像宋忆晨这般一个人孤零零走着的并不多。不过虽然陌生人多,但因为谁都不太注意宋忆晨这个路人甲,所以她也乐得自在地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 每一家小店她都会进去逛逛,不一会儿就给自己买了一个薄荷绿色的钱包、一个被老板娘夸赞戴上非常好看的发箍、还有个可爱小人的手机挂件。 她本来想买另一个猫咪的手机挂件,但是突然看到这款长得特别像昨天那个男孩子的手机挂件,便鬼使神差地掏了钱。 而且店铺里的另一个女孩子也买了这款手机挂件,还把那一套的另外四只也一起买了。 有了新钱包后,宋忆晨就能把兜里的所有钱都塞进钱包里,顿时感觉踏实了不少。 顺着街道一直逛下去,她买的东西越来越多,手里的小兜兜也变得越来越多—— 颜色各异的彩笔,印花独特的笔记本; 纯黑色大到可以遮住她半个脸的帽子和口罩; 还有……那印有像那个男孩子人物头像的可爱袜子。 宋忆晨觉得自己眼睛出现了问题,因为她仿佛看到很多像那个男孩子的东西。 可能韩国人都长得差不多吧,她这么一想又释然了,这样她买的也算是韩国特色——人物特色。 宋忆晨逛了很久,因为吃了一路的小吃,所以始终精力满满,一直等到最晚那班地铁即将发车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宋忆晨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走在旋转门内时,她还是有些担忧地想着那个人会不会依然守在大厅。 如果那人还在的话…… 她就报警! 她把手机从裤兜掏出来握在手里,面带紧张地从酒店入口一路小跑进电梯。 那人不在,宋忆晨透过透明电梯门大致扫了一眼大厅的沙发,只有零星几个白人坐在那里商讨事物,并没有发现那顶黑色棒球帽。 宋忆晨长长呼出一口气,把手机装回裤兜,然后从新买的钱包里抽出房卡。 没想到的是,刷卡进入房间的她却刚好碰到了一脸浓妆准备出门的秦思思,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质问对方将自己丢在路边的事情,秦思思就一脸厌烦地推开她然后摔上门走了。 人还好好的那就算了吧…… 宋忆晨皱皱眉有点懦弱地想到。 她满脸疲惫地把自己扔到床上。过了一会又挣扎着爬起来去浴室洗漱,待她将所有衣服都洗好走回床边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一直在闪。 韩国的电话号码? 宋忆晨满脸问号,习惯不接陌生人号码的她果断按掉。 不一会电话再次响起,这一次却是秦思思的号码。 宋忆晨有点肉疼地接起电话,不太高兴地闷声道:“喂?” 电话那端传来一大串韩语,尖锐的女声吵得她脑仁疼。 宋忆晨没吭声,皱着眉头把电话从耳边挪开。 过了一会,那边换了一个人听,接着她就听到秦思思的哭号声:”宋忆晨你这头猪快带钱来弘大旁的BLUE俱乐部救我啊!啊你个XX松开老娘的头发!“ 还没等她再仔细询问,电话就这么被挂断了。 宋忆晨被这突来的情形吓到眼泪都要出来,她慌乱间套好衣服,抓起背包就冲出酒店。 这时,韩国时间凌晨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