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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    人到齐之后大家便一起进山,这次他们都没带丫鬟仆役,随行的只有段临的二十个亲卫,留了几个在山下看顾车辆,其余人跟着保护以及做一些粗重杂务。    没有多余的人来伺候,意味着上山以后公子小姐们很多事真得要亲自动手了,虽说也就短短几天,这对养尊处优惯了的他们来说如同一个挑战。金夕夕、盛茗雅、宣宜郡主和谢蕴芳都是头一次来,她们抱着玩乐的目的出来,结果变成了“荒野求生”,第一感觉是新鲜又刺激。    翠云山山势平缓,离衡都比较近,曾经被前朝圈为御用围猎场,本朝围场换成九色原后这里被废弃,便成了一般富贵人家打猎的天堂。山上多小型野物,那些大型猛兽早在很久以前就被驱赶绝迹了。    盛云奕他们几个男人早前已来过不少次,对于安全问题没有很担心。    山路较为狭窄崎岖,马车上不去,不过可以骑马。到扎营的地点用了一个多时辰,只是骑马进山可苦了不会骑马的盛茗雅。虽然马有侍卫牵着,走的也慢,但她第一次骑马,被颠簸得头晕眼花。而且马鞍粗砺,她下马时两股火辣辣的疼得厉害,几乎站不稳,大概已经被磨破了皮。    别的姑娘看上去都好好的,连郡主也没喊累,她不甘示弱,更不愿让太子小瞧,因而一直咬牙忍着没叫疼。不过她嘴上不说,脸色和神态也能让人看出不适,男人们安营扎好帐篷,金夕夕马上找出内服外敷的伤药给她。    这些平时一个个都是需要人服侍的主,盛茗雅又伤在隐秘处,自然不好意思让她们帮忙,躲在帐篷里一边自己上药一边疼得直哭。金夕夕守在帐篷外以免被人误入撞见,等到里面隐隐的啜泣声停了,将帘子掀开一隙,见她已经侧躺着沉沉睡去,脸上还挂着泪珠。    盛云奕听金夕夕说盛茗雅初来就受了伤,不禁十分心疼。依盛茗雅好强的性子,她绝不想在太子和蓝飞飞他们面前失了颜面,这时候送她回去她一定不愿。    他本是想与金夕夕化干戈为玉帛才邀请她一起出来走动,为避嫌而带上盛茗雅,没考虑到妹妹身娇体弱可能承受不了奔波之苦,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帐篷小小的,一个只能容纳两三人。盛茗雅、宣宜郡主和谢蕴芳住一起,蓝飞飞和沈菀为伴,而金夕夕扮作男子却实为女儿身,只好推说不惯与人同宿,独占一个帐篷。公子们摇头叹息,忍不住私下对盛云奕吐槽他这个表弟也太娇贵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可这个不像男人的男人居然最受姑娘们欢迎,这就更让他们心塞不已。    这边盛茗雅睡熟了,蓝飞飞和沈菀便来找金夕夕。    “十三郎,我们去打猎,你要不要一起去?”蓝飞飞换了一身深色猎装,手上拿着一把女孩子适用的弓,明眸皓齿,笑容分外灿烂。她身边的沈菀被她一衬,平凡得像个丫鬟,不过两人认识太久友谊很深,沈菀不在乎这个。    “金兄弟,茗雅妹妹身体不适,你让她一个人在这里不合适吧?”段临蹭过来暗戳戳提醒道。    心上人竟然对这个新来的小子如此亲热,倒像是熟识,她对着他人甜美的笑颜灼伤了一边段临的眼,他好难过,好想哭。    按理说就算要有人留下照顾她,也该是盛云奕这个亲哥哥,而不是金夕夕这个表了三千里的“表哥”。不过段临就是不想看到蓝飞飞跟“他”要好的样子,千方百计想分开他们。    “留几个侍卫在外面保护她就好了啊!”蓝飞飞跺脚娇嗔道,“莫非殿下对自己的人还这么不相信?”    盛茗雅一个人睡着,金夕夕确实不太放心,但一方面她也想去玩,因而颇为犹豫。这时出去打水的谢蕴芳回来了,温温柔柔道:“金公子你们放心去吧,我不爱动,就在这里陪着茗雅好了。”    “那就有劳谢小姐了。”金夕夕感激地冲她笑笑,回自己帐里去拿了弓箭和大家一起出发。     太子侍卫留下一部分在驻地,剩下的跟他们一起出去,这一群人个个金尊玉贵,哪个出了事都赔不起。    山里到处是猎物,男人们到了这种场合都跟放出笼子的野狗一样兴奋,哪里还顾得上她们,让侍卫们只管跟着几个女孩子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就好。金夕夕从前打猎都是跟兄长父亲去那些遍布猛兽的深山老林,亲眼见他们打的是豺狼虎豹,对猎杀这些小动物本就没多大兴趣,便和蓝飞飞几人远远落在了后面。    宣宜郡主段承玥心中却对“他”大失所望,心道这个少年虽长得不错,然则失了一份男子气概,不如他表哥盛云奕多矣。    路上蓝飞飞拔得头筹,射中一只锦鸡和一只兔子,郡主和沈菀一人猎了一只野鸟。    金夕夕惦记的是盛云奕出来之前跟她提过的漫山遍野的野果子,她来的时候就准备了一只褡裢,看到有什么野果野菜菌菇之类的东西,也不管认得不认得能吃不能吃,一律摘了再说。几个姑娘看的一愣一愣的,尤其宣宜郡主,没见过这种跟人家出来打猎自己却拼命摘野菜野果子的贵公子。    不知道该说这人是一股清流还是泥石流。    “这些东西是什么,能吃吗?”蓝飞飞看她薅了几把青油油的不明植物装进口袋,不由觉得她这个人十分好玩。    以金夕夕的身家,说她是千金大小姐都怕是说轻了,谁知道她会喜欢这些乡野俚俗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拿回去让他们看看,能吃的就吃,不能吃的就扔了呗。”金夕夕不过是尝遍了世上奇珍美味,这些不起眼的野物有时候反而能让她感到耳目一新。    宣宜郡主和蓝飞飞她们还是更喜欢猎杀动物,金夕夕自知绊住了她们的脚程,便让她们不必等自己。反正有侍卫跟着,她不怕会迷路。    半天下来乱七八糟的东西她装满了两口袋,猎物却一只也没有。最大的收获,大概就是她在草笼子里捡到的一窝野鸡蛋。    看看天色不早了,金夕夕心满意足地打马慢慢往回走,不一会儿身后传来达达的马蹄,她回过头,来的正是盛云奕。她勒住马,等他赶上自己,盛云奕策马来到她身边,才发现她居然一只猎物也没有。    “怎么连个鸟都没射到?”他微微皱眉,从家里出来之前金夕夕可是自己说过会骑射的。    要知道她现在的身份可是他“表弟”,一个男人怎么能连女孩子都不如,这么一无所获的回去还不给他们笑死?金夕夕自己可以不在乎,他却不想她被他们嘲笑。    “哟,盛大公子战利品不少嘛!”金夕夕艳羡地看着他马上挂的一大堆鲜血滴答的兽物,除了野鸡斑鸠狐兔等常见之物,还有一只大灰雁和一头中等体型的梅花鹿,以及一只毛皮鲜红的火狐。    她笑眯眯道:“你的就是我的,我沾沾你的光就好了啊!”    金夕夕的意思是他猎到的东西她也可以吃,盛云奕听到那句“你的就是我的”,却不禁耳根一热。他前后左右一瞄,趁着没人来,从自己马背上抓了好几只猎物挂到她马背上,换上她的箭羽。    “回去就说是你自己猎到的,你现在是我们长宁侯府的人,别给我丢脸。”他沉着脸,作出一副冷峻骄傲的模样,并威胁跟随她的侍卫不许说出去。    两人一起回营地,金夕夕跟在他后面笑得见牙不见眼。    上山第一天大家就纷纷丰收而归,今日收获最多的本应是盛云奕,不过他偷偷分了一些给金夕夕,便跌到了第三。太子打到一只毛色纯白的狐狸,那皮子柔软而无瑕,看上去好极了,他回来后二话不说就送给了蓝飞飞。    因为谢蕴芳一直留在营地照顾着盛茗雅,盛云奕便提出将那只火狐送给她作为报答。谢蕴芳捋了捋头发微笑道:“多谢盛公子,不过蕴芳一向不穿皮草,公子若想报答,不如把那只雁送给我吧。”    她脸上飞满红霞,眼若秋水,里面似乎流露着某种期盼。古时男女送大雁有提亲定情之意,谢蕴芳心仪他,盛云奕岂会不知,不过他并不喜欢她,也不想给她半点希望。    “真是抱歉了谢小姐,我表弟爱吃雁肉,我已经答应留给他了。那只狐狸你若是不喜欢,我便给我妹妹吧。若是明日猎到好东西,再补偿与你。”    他向她一揖,从她身边绕开,匆匆进帐篷去看盛茗雅如何了。谢蕴芳扭头看看远处正与蓝飞飞沈菀言笑晏晏的金夕夕,面无表情地轻哼一声。    表弟?别以为她看不出来,那是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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