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包厢,李铮直接愣住了。
只见包厢里贴着一个巨大的横幅:
我们阿森纳是不可战胜的!
窦莎和那些漂亮小姐姐穿的也都是阿森纳的队服。
“老公!一起吃烤肉喝啤酒,然后和大家一起看球赛,开不开心?”
李铮欲言又止。
叶琛都快憋出内伤了。
看得出来,窦莎的确是用心了,很贴心地为老公准备了一场看球的活动。
可惜,公式对了,她代入的球队错了。
李铮真正支持的是阿森纳的死敌,热刺队。
他当初之所以给狗子取名为阿森纳,是因为自己的恶趣味,这样阿森纳就是他这个热刺球迷的狗儿子了。
没想到,窦莎误会了。
两人来到包厢外,叶琛压低声音说:“不行了,我要笑死了!哈哈哈哈,热刺球迷的老婆说我们阿森纳是不可战胜的。”
的确是挺好笑,毕竟,热刺和阿森纳是宿敌,势同水火。
别说情侣了,哪怕是父子,如果分别支持阿森纳和热刺的话,这个亲情都不好维持。
曾经有热刺的球迷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和阿森纳的球迷约会,再漂亮都不行,哪怕她是泰勒·斯威夫特。
李铮本来想把自己真实的主队告诉窦莎的,可是他发现,这一整个酒吧里的人,好多都是穿着红色的队服,就没一个穿着白队服支持热刺的。
他们全是阿森纳的球迷。
反正一顿饭的时间也不长,这一晚忍一忍就过去了,李铮走回包厢,和叶琛一起坐下。
他不想聊有关足球的事,可是窦莎是刚入坑的,她滔滔不绝地分享自己对阿森纳和热刺的看法:
“老公,你好有品味,英国王室里好多人也喜欢阿森纳,不愧是你!”
“那个热刺!呸!他们算是个什么冠军,在场上踢得这么脏,结果荣誉室里倒是很干净嘛!一个奖杯都没有,哈哈哈哈哈。”
“什么样的傻逼才会喜欢热刺啊!你看这个酒吧里有热刺球迷么?没有!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李铮叹了一口气:“给我再倒点啤酒。”
叶琛憋笑憋得浑身颤抖,实在绷不住了,他只能一脸庄重地对窦莎说:
“是这样的,我朋友的同学的表姑父家的马场里,有一头骡子要生了,我得去看看,就不奉陪了。”
窦莎有点惋惜:“这么热闹的比赛,你都不看了?”
“算了,我不配看这种高大上的北伦敦德比,我还是现场去看我们B市自己的国安队的比赛吧。”
他怕自己今晚笑死在这儿,没有人出赔偿金。
叶琛走了之后,很快比赛就开始了,是阿森纳获胜的。
窦莎叫车送走了那些小姐姐,又和其他球迷庆祝了一番,这才回到包厢收拾东西,准备和李铮一起回家。
李铮早就麻了,现在没有外人了,他终于承认:
“我小时候喜欢莫德里奇,后来又喜欢贝尔,再后来就喜欢热刺这个球队了。”
“虽然热刺现在的成绩很不好,就像是一个落寞的贵族,他的辉煌时期已经很久远了,可是我对这个俱乐部,有很多回忆。”
窦莎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呆立了得有七八秒才扑到李铮身边,蹲着,摸着他的腿,仰头问:“你喜欢的是热刺,你怎么不早说!”
当时酒吧里那个氛围,被一堆阿森纳球迷围着,本来热刺的球迷在现实中人数就少,也不太好意思承认自己喜欢热刺,这种情况下李铮就更说不出口了。
现在,只有窦莎了,李铮握着她的手恳求:“我以后把我跟热刺的故事都讲给你听,你重新喜欢上热刺,好不好?”
窦莎为难的都快哭了:“错过了,感情的事,还是得讲究个先来后到的,第一次喜欢的队,意义不一样的……”
窦莎已经查了一天有关阿森纳的资料了,她好多有关足球的知识都是通过阿森纳来了解的。
“老公,你能接受一个心里一直忘不掉阿森纳的老婆么?”
这误会说起来,倒也不能完全怪窦莎,毕竟哪个正常人能读懂李铮给狗取名的这逻辑。
“造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