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后,林然睡不着觉,花钱带来的快感,是睡觉比不来的。
思索一番后,林然想起来到这世界后,还没品尝过中世纪的美酒。
说走就走,他将目标锁定在镇上的一家小酒馆内。
那里离林然工作的地方也近,喝完酒能直接过去上班。
巴顿酒馆。
盖伦和一个陌生人坐在角落。
盖伦的手压着十五个银币,顺着桌面递了过去。
“早上九点,晚上六点,他不在家,你们自己准备,他很聪明,贸然行事容易露馅。”
盖伦举起两个拳头大的酒杯,对着陌生人说道。
陌生人全身包裹,露出两只眼睛,手上带着银色的铁手套,举起酒杯和盖伦碰杯后,表情有些为难。
“呵,你都这么说了,那这么点银币不够吧?”
陌生人搓了搓手指,摆出得加钱的样子,“我们银手盗贼也不是吃白饭的。”
盖伦将手中的大杯啤酒一饮而尽,咕噜一声后,又拿出五枚银币。
“一口气说定了,乌赛尔,把他的钱拿过来,我们六四分,你六我四。”
乌赛尔嗯了一声,“再来一瓶,要烈的。”
接着他十指相扣,凑近盖伦,二人的头离得很近,“他有多少?”
“我的线人说,他只拿了十个金币。”
“交给我吧。”
接着他双手合十,站起身和要离开的盖伦告别。
巧合的是,二人刚一结束对话,林然也到了这里。
酒馆内的人很多,他们大多是从昨晚就开始喝酒的酒鬼们,一直喝到天亮。
还有一些是工作了一个晚上的车夫,便宜又上头的酒品是他们的最爱。
林然好不容易才从外面挤进来,正好和盖伦擦肩而过。
巴顿酒馆远近闻名,诸多慕名而来的旅客都会来这品尝一番。
要问这里的来客最推荐什么,他们都会异口同声回答一种答案:格朗姆酒。
这也是店内的招牌,口感极佳,略有苦涩,特别让人上头。
林然初来乍到,在空旷的地方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放好随身物品后走到前台点单。
“是要格朗姆酒吗,十铜币一小杯,不能续杯。”
调酒师见林然靠近,随即问道。
自从店内的格朗姆酒出名后,她见到每一位客人都要这么问一遍。
她也是个爱喝酒的人,来这工作只是为了能半价喝酒,殊不知已经工作了三年。
林然拿来木架上的一个小木杯子,只有他的拳头那么大,接着递给调酒师。
“甘蒂酿和格朗姆酒,谢谢!”
调酒师把酒桶的木塞拔掉,又把整个酒桶向前一斜,勉强才倒满一小杯的格朗姆酒。
“先生,格朗姆酒快要售光了,这是今天的最后一杯。”
她把装满的甘蒂酿的酒杯递给林然。
林然小抿一口,顿时一股清凉爽感贯彻他的整个口腔,紧接着林然将杯中的格朗姆酒喝的干净。
“好喝!”
原本的困意被一扫而空,林然又有了精神,转头把甘蒂酿一饮而尽。
诡异的口感让林然皱眉,甘蒂酿的口感又苦又酸,像是在喝过期一个月的冰红茶。